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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迟疑着不知该怎么说下去。
“他是我的先祖,某代的先祖,我也不清楚那是多少代的事情。”苍柏叹口气,“我不知遗传了什么东西,没有任何法力却只能一世世活着,每一代都很普通,这一世想做出一番事业,没想到会变成这样。一个活了不知多少世的人也会因为**沉沦,真是可笑。”
苏三也不知该说什么。
的确,他若是玄风的后裔之一,能一代代转移身体活着,活了那么久就该早看透了人生,可他最终却因为无法压抑要成为名导演的**最后弄成这个样子。
“帮帮金女士吧,她现在很不好,毕竟你们曾经爱过。”
苏三恳求道。
“爱?你认为那是爱?哈哈哈不过是各取所取罢了,苏小姐,男女之间不过就那么回事罢了,不要当真。她为了永葆美丽付出点代价也是应该的,这世间没有什么是白来的,以生命换美貌,这单生意她不亏。”
苏三被他玩世不恭的样子气坏了,猛地一拍桌子道:“你就真的忍心见她成那个样子?”
“忍心啊,是不是浑身的肉都烂掉了,心脏也不跳了?玄风说的很对,哈哈这就是行尸走肉,她早都不是人了。”
苍柏哈哈大笑,苏三气愤地一巴掌打在他脸上,啪的一下,旁边的看守吓一跳,第一次见有人跑监狱打犯人来,但想到罗隐的交代只能忍住,将眼光投向地面,彷佛地上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苍柏依然在笑:“我早都不知道疼痛了,你就是给我一刀都没用。省省力气,还是好好想想怎么救你的好姐妹吧。她自己为了美丽什么都不顾的,这是代价。”
苏三回到自己办公室,脸上兀自气愤难平。
她的老板马万年手里捧着一包茶叶敲开门道:“咦,不是去监狱,怎么回来这么早,呶,这个茶叶,你尝尝,正经的好东西。”
苏三接过道了谢,马万年见她脸色不好,索性搬个椅子坐到她对面关心地问:“苏小姐,脸色很差啊,是不是身体不好,那就回家休息啊,你工作我放心的,不用这么拼。”
“没事的马先生,是我个人的私事,不会影响到工作。”
马万年点点头:“你给我的那个关于永生和意识永存的稿子我看了,真是太震撼了,这都是真的?”
这位马先生20多岁,本是个吃喝玩乐图享受的小开,可偏偏长了一张纯良无害如同中学生般清纯的脸,尤其是那双清澈的眼睛,总是湿漉漉的,像是受惊的小鹿,让人不忍心欺骗他。
苏三点点头:“是真的,并非我编造,整件事太过匪夷所思,估计读者也只会当成小说家言。”
马万年连连点头:“不错不错,实在太匪夷所思,这样吧,你把具体的地点写下来给我,我实际走一圈,这件事真是太过震撼。”
原来整个故事,苏三故意模糊了具体地点,也是不想给那地方住的人带来困扰,若是青岗弄周围的人都知道那里闹鬼,那一定会引出乱子的,苏三将青岗弄14号,黛眉山三清洞都写在纸上交给他,马万年接过笑道:“我对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很感兴趣,真想早点到晚上,也能去见识一下。”
苏三这一天奔波无果,站在常德公寓楼下只觉得疲惫。
从报社出来,她去百货公司买了很多香水和清洁剂,想改善一下金女士房间内的气味。
当然,她是嗅觉敏感,在别人闻来,那气味并不是很大,开门时管理员就没发现。苏三拎着百货公司的纸袋子刚要上楼,忽然闻到熟悉的味道,小馄饨!又是馄饨姑娘!
苏三顺着香味绕到公寓背后,那姑娘的摊子才支起来,红红的炉火舔着锅底。
苏三刚要张口喊她,却见她忽然转过身来,赫然是一张焦炭般的脸。
啪!苏三吓了一跳,纸袋子落到地上,有瓶香水正好掉到石头上摔破一个角,香味四溢开来。
苏三顾不得香水,急忙问:“你今天怎么是这样的?”
馄饨姑娘的面部几乎是个烧焦的骷髅头了!
一道红光闪过,整个摊子包括那姑娘都不见了,空气中荡漾着的馄饨香味中掺杂了香水味和肉类的焦糊气息,这一定是有原因的!苏三心想,这个姑娘一定是像自己传递信息,可是她到底想说什么呢?
苏三拾起袋子,将坏了的香水瓶一脚踢开,转身又走进常德公寓。
香水瓶哐当当滚到了墙角。一个人走过来,拾起香水瓶,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唇角上翘,微微笑了一下,然后将轩香水瓶狠狠地砸向对面的墙,小小的玻璃瓶瞬间粉身碎骨。
(未完待续。)
第四章 行尸走肉
“怎样?他都说什么了?”金女士口口声声自己已经是活死人没救了,可一见苏三回来还是充满了希望,她不想就这样死掉。
“他说要好好想想,因为解药很麻烦的,还得需要找到玄风配合,不过你别担心,一定能找到玄风的,只要找到他就能治好你的。”
“真的能找到吗?”现在金女士已经不是昔日那个高傲女子,她急于抓住任何一根救命稻草,闻言不顾自己手上的黑斑,紧紧抓住了苏三的袖子。
苏三点点头,柔声安慰:“阿姐,你放心吧,你看现在也只是长了点东西,不吃不喝身体也没出现什么大的问题,这说明事情还不是很糟糕的呀。”
金女士想想也是,自己心跳停止不吃不喝也没有死去。
苏三哄着金女士先去卧室躺一会,然后才偷偷地将纸袋子中的香水拧开,专门放在不被人注意的角落。
她放完瓶子,站起身,忽然感觉身后有人。苏三转过身,却看到金女士脸上蒙着一层黑纱,呆呆地站在她身后,声音干巴巴地问:“你这是嫌弃我臭了?”
苏三急忙陪笑道:“阿姐,我是怕被人发现气味有异,放点香水中和一些,阿姐,我没有嫌弃你啊。”
金女士忽然伸出双手抓住苏三的脖子:“你就是嫌弃我!”
苏三想不到她忽然发疯,努力挣扎着,金女士手劲大的很,苏三一时挣扎不开,被她掐的直翻白眼。苏三盯着金女士那张溃烂的脸,心生恐惧,她不想死,不想莫名其妙的被金女士掐死!苏三用力去踢金女士,现在的金女士只是一具行尸走肉,完全没有痛觉,苏三的厮打对她没有任何作用。
就在这时,门砰的一声被人踹开,一个人冲进来一把扯开金女士,用力将她甩向墙角,砰的一声,金女士头部重重地撞在墙上,可她根本感觉不到疼痛。她缓过神来看到罗隐将苏三搂在怀里,这才忽然醒悟过来自己都做了什么。金女士闭上眼睛,泪水不住滑落,她双手握紧拳头死命地捶着墙,嘴里哭嚎道:“为什么,为什么我一点感觉不到疼,为什么,我是行尸走肉,我是死人了。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苏三被她掐的一阵干咳,抚着胸口气喘吁吁:“金姐姐,你不要这样,我已经在想办法了。”
金女士此刻意识清醒,知道自己差点伤害了苏三,站起来用力将头向墙上撞去,连着撞了两下头破血流,苏三吓坏了急忙去推罗隐:“赶紧拦下她啊。”
“没用的,她根本感觉不到疼。”
话虽然是这样说,罗隐还是上前拉开金女士道:“你想让苏三更伤心是吧?”
金女士满脸血,靠着墙坐在地上,面色颓然,她长叹一声:“怎么会这样,我刚才竟然要害你,天啊,我现在人不人鬼不鬼,活又活不成,死又死不了,一步错步步错。”
罗隐冷笑:“苏三好心为你四处想办法,今天还去了提篮桥找苍柏,你这种恩将仇报的人活该有这样下场。”
苏三拦住罗隐向他讲明了金女士所受的痛苦,罗隐听完摇头道:“我们要去哪里找玄风?那家伙抛弃了身体逃走,一个无影无形的东西看不到摸不着,能有什么办法。”
“算了,找到了又能怎样,玄风既然能害死那么多人,再多害我一个也不算什么,就这样吧。”金女士此刻相信已经无力回天。
“我们找不到玄风,可以找和玄风有关系的人啊。苍柏已经承认自己也是玄风的后代,那么郭巧巧也是玄风的后代啊,上次我亲眼看着子弹射入她身体,可是后来她一点事情都没有,这说明她有着和玄风相似的体质,既然这样,玄风也许会找上郭巧巧呢?”
听苏三这么一说,金女士也想到了郭巧巧的忽然变化。
“不错,郭巧巧变化的太奇怪了,那张脸和当年的展眉是一模一样,展眉比我入行早,当年很帮我,她的脸我这辈子都忘不掉,真的是一个样子。”
苏三安慰了金女士后和罗隐走出常德公寓。’
站在楼下,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我以为你不会走呢。”
“金家阿姐身体发生异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不会再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苏三苦笑,“不要真当我是玛利亚,我也怕死的。”
“下一步怎么办?去找郭巧巧?”
苏三点点头:“又给你添麻烦了,你才回来就要面对这些事。”
罗隐则看着她大衣领子处露出的手印,眼中满满的都是心疼。
苏三被他的眼光看的很不自在,将目光转向别处。
“咦,这瓶子怎么粉碎了?”墙角里一小堆玻璃碎片闪闪发光,正是苏三方才扔掉的香水瓶。
“我记得是踢到路边去了,怎会碎在这?”
“一个破瓶子,小孩子捡来摔碎了也没什么稀奇。”罗隐觉得苏三有点神经过敏。
“是这样吗?”苏三闻了闻那面墙,指着一处说道:“这里是受力点,还有香水的味道,是从路那边捡起香水瓶狠狠地砸过来的。”
罗隐不觉得一个碎掉的香水瓶有什么奇怪,打开车门发动车子道:“上车吧,我送你回去。”
第二天早上,苏三匆忙赶到报社,进门就见马万年背着手站在大厅窗户旁看着什么。
“马先生,你昨晚去青岗弄了吗?”
原来一整晚,苏三都在做噩梦,先是金女士变成一副骨头架子,接着是马万年和青岗弄的杨家人一样,被烧成一团黑炭。苏三坚信那位馄饨姑娘一定是在向自己示警,早上担心马万年出事,急忙赶过来。
马万年摇摇头:“我思来想去,算了吧,可不敢冒那么大的险,人生苦短吃喝玩乐最重要。”
苏三只觉得这话好生耳熟,仔细一想,笑了:“马先生不知道我们报社还请不请人,我有个朋友倒是和你的理念合拍,很适合到我们……”
话没说完,大门被推开,一个男同事气喘吁吁地跑进来,他先是跑到自己的写字台前抓起杯子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水,然后抹了一下嘴角水迹,兴奋地举着相机道:“哈哈,这才叫最有新闻时效性的报道呢,我拍到了青岗弄的命案现场。我正好路过,刚拍几下警察就来了,拦着不许拍,那些来晚的记者可全都傻眼了。老板,我们这次枪头条了。”
他手舞足蹈地讲完,看着苏三和马万年都直勾勾盯着自己,那人得意地一扬脖子:“别夸我啊,我真的只是路过,哪里想到运气就这么好呢。”
苏三声音微微发颤:“你说青岗弄出事了?出什么事了?”
“哦,一个人忽然化成一堆灰,好几个人看到的呢,多神奇,那个人好好的走在路上,自己就烧起来了。”(未完待续。)
第五章 燃烧的阿婆
死者曾阿婆,名字叫什么已经没人知道了,早年去世的丈夫姓曾,四川人,青岗弄的人都叫她曾阿婆。唯一的儿子本来是拉黄包车的,日军轰炸闸北时被炸死了,只剩下她孤苦无依住在青岗弄。
苏三的同事刘永庆是目击证人。
据他对警察讲述,当时他是路过青岗弄。
“我们报社是喜欢报道那些稀奇古怪的事情的,你们也晓得哈。”刘永庆讲道,“我就想青岗弄当年不是发生过灭门惨案吗,就去那转转看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结果走进那弄堂哦,浑身发冷,真的冷呀,今天天气蛮好的,我就知道这里面一定有古怪,这时看到阿婆在前面走,我问她怎么这弄堂这么冷清,阿婆不理我,继续往前走,我紧走两步想要追上她,这时她从头顶开始忽然冒出火光,那火烧起来极快,很快她整个人都包围住,我当时看呆好几秒钟哦,马上反应过来就打开相机开始拍照。”
听到这里,苗一气愤地一拍桌子:“看到那个阿婆身上起火,你竟然不去帮忙救火,只想着拍照?”
刘永庆急忙为自己分辩:“警察先生我也没有办法,那火烧的很快,无声无息的,火苗也小,不是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