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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呦我去!
还干活?
等到大家穿好衣服,外面口哨声响起,就见到铁门打开,一队队的犯人,排队而出。
这一看,我才发现,这个看守所里面关的人,数量还真是不少,起码有好几百号。
出去的地方,是食堂。
当然了,食堂并不够坐那么多的人,瘦猴四周看了一眼,喊了三个人的名字,然后跟着他和陈光头,一起进入了食堂中。
其余的人,都在广场上等待。
我这才注意到,每个人的手中,似乎都拿着一个饭缸。
咦?
为什么我没有?
不光是我,我发现,远处也有一些人,手里也没有饭缸,包括昨晚进来的那个大个子和偷车贼。
看样子,只要是新来的,都没有饭缸。
这也相当于一个“下马威”,只不过这和陈光头那一类的牢头无关,应该是这里面的看管警卫,所使用的手段。
很快,瘦猴就带着那三个人,抬出来了一桶饭,以及一盆菜,一盆汤。
陈光头没有出来,看样子是在里面和那些大佬一起吃饭了。
想来也是,他毕竟也算是个牢头,能够进食堂吃饭,应该也算是特权之一。
即便是在牢房里,也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特权”。
“来来来,都过来打饭!”瘦猴喊着,我们那个号房里面的犯人,立即自觉的围了过去,然后排着队,等着让瘦猴打饭。
这还是犯人么,一个个看起来,很是自觉嘛。
我注意到,打饭也是很有讲究的,那些看起来是陈光头一伙的,明显碗里的米饭和菜,要多一些,而另外一些明显受到排挤的,则只是随便打了一点。
那些人,自然也是敢怒不敢言。
早些打到饭的人,自然是大口吃起来,连嚼都懒得嚼。
那米很不好,看起来有些糙,而且隐隐有点霉味,菜看起来也没有油水。
即便是这样,那些人也吃得津津有味。
而手里没有饭缸的人,大多数都是大半夜里被关进来的,估计都是被牢头折腾了一晚上,这时候基本都饿了,其中几个凶狠点的,也不管那么多了,直接冲上去,就想要抢饭吃。
我本以为,类似于瘦猴这种的,站在“第二牢头”位置的人,肯定会出来制止一下。
但我却万万没想到,那些人,手里有饭的,只是赶紧扒,根本就没有理会那些人。
几个人抢到饭之后,用勺子舀起来,仅仅只是吃了两口,其中一人,当时就把饭给吐了,骂道:“妈的,这是什么狗。屎玩意儿!”
他才骂完呢,就见到食堂里面,一队警员冲了出来,个个手里提着警棍,二话不说,揪住那几个抢饭的,就是一顿暴打。
那警棍看起来不是摆设,应该是通电的,几棍子下去,那几个抢饭的就被打得口吐白沫,不能动了。
我就说呢,之前的那些人,怎么不制止,原来是等着看好戏。
这下,再也没有人敢抢饭了。
“没碗的,过来领碗。”在打完人之后,一个警员端着个盆,走了出来,喊道。
我正考虑,要不要过去领个碗呢,就听到,又有一个警员喊道:“谁叫姜四的?”
第1668章 牢头
第1668章牢头
我不明白那个警员喊我是什么意思,还是应了一声,走上去。
“姜四是吧,你,进去吃饭。”那个警员,指了指后面的食堂,告诉我。
哦?
吃个饭,还单独喊我?
看来,这是上面有“关照”啊。
不光是我愣住了,就连那些正在吃饭的人,也都愣住了。
然后,我就听到,有窃窃私语的声音,从远处传来:“这小子什么背景?居然能直接进食堂吃饭?”
“不知道呢,103号房间的,问问他们。”
“喂,那小子什么来历?”
“鬼知道啊,昨晚进来的,陈老大没让动,估计陈老大知道他的背景。”
“666啊,这小子十有七八,是某个道上的公子哥。”
“瞎扯什么呢,公子哥早就找人顶包了,犯得着自己亲自来?”
……
我没有理会这些人的胡乱猜测,径直走了进去。
食堂里面,摆着一排的座位,每一个座位的面前,都单独坐着一个大佬,陈光头赫然就在其中。
我目光一瞥,已经数清了他们的数量:一共19人。
后面,还空着一排桌子。
我这一进去,里面所有的牢头,都把目光落到了我的身上。
我面无表情,直直走了进去,见旁边有碗,有饭,有肉,有勺子,便自己拿起勺子,打了饭和菜,然后找了一张靠后的桌子,坐下来吃。
恩,这米饭不错,菜也有油水,比起外面来,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虽然在吃饭,在这房间的顶部,已经爬了一只缩小版的机械蜘蛛,所以房间里的一切,都落入我的眼中。
只见那些牢头相互对望了一眼,大部分的目光,都落到了陈光头的身上。
陈光头微微举起手,在咽喉间一比,做了一个“杀”的动作。
他这个动作比完,那些牢头,便一个个的恍然大悟。
显然,陈光头是在告诉他们,我是一个“杀手”。
那些人点点头,也都不再言语。
我甚至注意到,几个人的眼中,再看向我的时候,还隐隐流露出惧意来。
他们害怕我。
这些牢头,虽然一个个的看起来很凶悍,也不乏亡命之徒,但毕竟只是些普通人,对于真正的杀手,还没法比。
等到这些个牢头,都吃得差不多了以后,刚才外面那个喊我进来的警官,手里拿着一张纸,出现在门口。
“各位,”那警官也不废话,直接开门见山:“最近手上有一批活,需要各位帮忙督促一下,上头发话了,三天内,必须完成。”
说完,那警官也不等这些人开口,又念了两个名字:“王春山,张富德,你们两个的判决下来了,交接一下,服刑去吧。”
看守所并不是监狱,只是一个临时关押的地方,在判决完成之后,就得离开。
当然了,在看守所里面的时间,也是计算在判决之内的。
比如说,一个人判了10年,看守所里呆了一年,那么他服刑的期限,也就剩下了九年。
所以说,这里面,也是大有文章可做的。
那些人里面,当即站起来了两人。
“王春山,你的房间,交给姜四吧。”那警官看了看手中的表,直接说。
哦?
很快,一个看起来虎头虎脑的汉子,就来到我的身边,对我点点头:“姜四?”
“是。王春山?”
“吃好了么,吃好了的话,就跟我来吧。”王春山说着。
我站了起来,点点头。
王春山带着我,走到外面的一堆人里,喝道:“黑蛇,给老子过来。”
一个黑黑的,跟竹竿一样的汉子,立即屁颠颠的走了过来。
“老子要换地儿了,现在那号房里的头儿,是这位姜四姜哥了。”王春山指了指我,又对我说:“姜哥,这是黑蛇。”
我发现,这些号房里的二号人物,基本都是瘦竹竿,也真难为他们,能在一群彪汉中脱颖而出,成为二号。
显然,他们都有自己的绝活。
黑蛇看了看我,喊了我一声:“姜哥。”
听语气,并不是很服气。
我明白他的意思:按道理说,如果王春山离开,他要是顺位顶上去,应该是这个房间的老大了,可现在,我却“空降”到他的面前,成了新的老大,他自然不满。
我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对黑蛇点点头:“上面安排了任务,我初来乍到,不是很懂,你带着大家做吧。”
对于黑蛇的态度,王春山也没有多说,显然,他只是负责替上面传话,至于我能不能“镇住”,这主要还得靠我自己才行。
……
其余的牢头,也纷纷出来,开始带着号房里的人,往前面走去。
犯人在牢里,不可能白吃白喝,自然也是要干活的,所以监狱之类的,经常和各种小工作坊合作,也算是一种“经济”的来源。
当然了,如果可以联系到家人,也是可以让外面的家人,给里面充钱,这也正是每个牢头在新人进来后,先给一顿“杀威掌”的原因。
之前那个警官就说过了,这一次的活,是撕衣服上的一种条码。
一种不干胶制成的条码,需要一点点的用手撕下来,上面规定的,是每个人每天必须撕够200件。
这是个看起来简单、但实际上很繁琐的事情。
我们在一个巨大的棚房里,全部人按照自己的号房分开,就那么一圈圈的坐在地上,开始撕条码。
黑蛇开始指挥人动手,领衣服,数件数,然后安排:“张二,你拿100件,李大川,你拿300件……”
额……
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那个李大川,显然是他们“圈外”的人。
就见到一个身高不到一米五的小个子,愁眉苦脸的走了过去,抱起了一大堆的衣服。
我计算了一下,这不干胶不算难撕,但如果真正清理干净的话,至少需要5分钟左右。
也就是说,一个小时也就弄个十来件,一天打十个小时干,也就百来件。
而上面定下的目标,是三天完成500件,这显然是需要“加班”才能够完成的。
我并没有撕我发现,所有的“牢头”,都没有动手撕,不但他们没动手,就连那些二头目,黑蛇这种的,也仅仅只是催促、计件、分配,自己也没动手。
我现在比较好奇的是,他们为什么指名要让我当这个“牢头”?
这里面,肯定有鬼。
第1669章 立威
第1669章立威
我想了半天,觉得应该有两个可能。
第一,他们还是怀疑我,是【刺龙】的头目,只不过因为证据不足,所以把我放了,然后将我丢到这号子里,为的,就是让我露出破绽,好抓住我的证据。
第二个可能,是他们想要“除掉”我。
又或者说,是孙家想要除掉我,所以动用关系把我丢到了号子里,然后在这里面找亡命之徒动手,毕竟这种事情,虽然不知道真假,但电影电视里也经常有播放。
我比较倾向的,是第二个可能。
因为如果真的是第一种猜测,那警方就有种使用“钓鱼执法”的手段。
这种手段,小打小闹还好,可刺龙毕竟是境内的第一刺客组织,他们用这种手段的话,很容易被人抓住把柄。
我感觉,以警方立场来看,应该不会做这种事情,毕竟风险太大。
那就是第二种了?
孙海洋和他父亲孙安国,虽然都死了,但孙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远不止孙海洋和孙安国两人。
而我的身份,以孙家的手段,应该也很容易就能追查到的,所以他们想要在看守所里设计我,似乎也不是不可能。
真是孙家?
我心里想着,四处观察。
这时候,我已经修炼了幽冥秘术,经过【凝幽】之后,身体里已经有了一部分的“幽冥之气”,对于杀气怨气什么的,还是能够感应出来的。
这仔细一观察,我不由得哭笑不得:我发现,这个厂棚里,大多数的人,似乎都对我有一种“敌意”。
很显然,因为之前我被直接指认成了牢头,这让大多数的人,都心生不满。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
所以,明争暗斗,在所难免。
对于这些事情,我自然是不屑一顾,反正目前有魔铠四周监视,真要有什么动静,魔铠第一时间就会提醒我。
而我,在身上拥有了幽冥气息后,对付几个普通人,应该问题不大。
……
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
中午吃饭、下午吃饭,没什么好说的。
到了晚上,本来是要看电视的,就是那种成排的座位,一群人坐在里面看电视,但因为大家手上有任务,也就没几个人看电视,各自带了些衣服,带回号房里撕。
直觉告诉我,今晚上,我必然要迎来一场“麻烦”。
因为我已经是新号房里面的“牢头”,故我自然不能够在原来的号房里住,而是要搬到新的号房里去住。
新的号房,是107号房。
这里面,说换就换,也没什么随身物品,反正床和铺盖都是现成的。
在我去的时候,我就发现,107号房间的人,已先我一步离开。
果然,在我进入房间的时候,房间里面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