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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假面爱人-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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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他也就不会如痴如翠的爱她了。

无数次,他简直都要憋成前列腺患者了。

174 你愿意娶,她愿意嫁。那我呢?

林可思却一直不敢再胭脂身上动粗,他怕她翻脸,他太在乎才不敢轻举妄动。但是不等于他没有**,无数次,他简直都要憋成前列腺患者了。

“爸,日子就后天吧,日子不错,正巧这几天您身体也不错。拖到后面也是办,不如早点办完我好全力解决公司的事情。”

林瑾此时算是知道了自己这个没出息的儿子。

他是怕等久了黄瓜菜凉了啊。

自己身体这种状况,已经没办法干涉太多,但是老林家就这么一个公子的婚事却不如想象中的隆重,确实令他十分遗憾。

但是,儿大不由娘,林可思明显的翅膀硬了,有自己的考量。

林瑾只得移开视线看着窗外长长的叹口气;“唉,我老了,很多事也帮不上你,你肩上的担子重,成家后更重,自己方方面面多考虑周到吧。你母亲那边,看看你能联系上不,总归你是人生大事,请不请你自己看着办。”

几句话说的林可思心里酸酸的。

他知道林瑾现在对胭脂不太满意,对小馒头也不太认可。但是,谁让自己现在已经认准了这条道。

他挨着林瑾坐下来,爸,这件事就算我自私了点。

“爸,您放心吧,儿子已经这么大了,凡事心里有数,至于我,妈,那边我也联系了,来不来随她。

林可思和他亲妈自从父母在他小时候离婚,他归了林瑾,除了开始几年还联系的密切一点之外,后来基本都不通消息。

林可思后来打听到,他母亲早就成家,找了一个老外又生育了几个子女,他的心慢慢也就冷了。

好在他是天性乐观的人,并没有因此得什么心理阴影。

日子就这么的定下来。从头到尾,胭脂好像是个看客。她一点也没有溶入的心理,好像是在旁观别人的婚礼。

好像她就是在做一件让自己良心好过,还了林可思人情的事情。

但是不淡定的是沈曦。

她随着父亲,有每天早上看报纸的习惯。

自从那天在医院被林可思无视的羞辱之后,她已经从大华外贸辞职。

相信,她沈曦不久会以另一种方式站在他林可思面前。

想象着那种扬眉吐气,那种可以以另一种立场接近林可思,她的郁闷渐渐也就清空。

无聊郁闷的日子,看报纸更成了不可少的消遣。

端着一盘子自己刚烤好的曲奇饼,懒散的趴在厨房吧台的高脚凳上吃。

沈曦喜欢厨艺,尤其是她坚信在自己郁闷时,吃是爱护自己最好的方式。

塞嘴里一块曲奇,然后扯过来当天的报纸。

先是A市十佳青年的几个字映入眼底。

字是红色的,再接着看:A市十佳青年林可思周日与女友结束马拉松恋爱长跑,即将完婚。

呃——

吃了一半的曲奇饼噎着喉咙里,干干的,几乎窒息,最后被腮腺上涌出的泪水融化。

这么快?就要结婚了?

林可思,你竟然等不及解决完公司的问题,你竟然等不及融资,就真么迫不及待的要娶了?

你愿意娶,她愿意嫁。那我呢?

我呢我呢我呢?木有愿意啊!

啪的扔下叉饼干的叉子。

爬起来坐正了在仔仔细细的看那则报道。

是的,他要结婚了,后天周日,四月二十八号,新锦江酒店。

这是真的,真的,真的!!!

心就像被揪出来扔在了坑里。

那颗六年来爱他的心,就在这样一瞬间,被他揪出来扔在坑里又用他张扬的婚礼踩上几脚。

他就要结婚了,成为被人朝夕相守的男人,早上一睁眼看见的是胭脂,晚上一关灯拥抱的是胭脂。

从此以后,时时刻刻,贴上的是胭脂的标签——

就和她沈曦,没有关系了!!!

哦,不。

沈曦抱起脑袋疯狂的甩,她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

明明,最早在海边酒店吃饭时,林可思不是对胭脂一见钟情的,明明那时候,她沈曦才是林可思跟屁虫,是公司里人人都以为的一对儿。

到底从什么时候起,胭脂挤进了他们的生活,挤进了他们的感情,抢走了林可思?

沈曦神魂落魄的走到橱柜前,打开,取出一瓶白兰地,倒满,喝下。

眼泪呜呜呜流出来。

她不愿意这样,可是现在,她得怎么办?

后天,就在后天,她真想找人把新锦江点一把火,真想找人那天绊住林可思让新郎到不了场,只剩下胭脂唱独角戏。

呵呵——

她真想那么多戏剧电影里的场景,真实再现,然后,她就不用失去林可思,不用在喝酒偷偷的哭。

是的,那个哭的人,为什么是我?

哭的没有了力气,连举起酒杯的力气都没有。

忽然手机颤颤的铃音加震动在响。

林可思,一定还是林可思,你在通知我婚礼对不对。

“喂,林可思,她真的有那么还吗?让你不顾一切?她真的比我好吗?样样都比我好吗——呜呜呜。”

丰俊西握着手机在那边愣了一秒。

唇边一丝诡异的笑。

这么说,这傻妞是看见报纸的消息了。对林可思那小子执念很强啊。

呵呵,既然你这样痴情,我反而更可以赚一笔。

“沈大小姐美丽自强,金光闪闪万人不敌的大美女。谁把我们沈大小姐委屈了,哥哥帮你。”

沈曦的酒量是大华都是有名的,要不也不能在业务部那么红。

所以一杯白兰地根本不算什么。

只是借着酒劲儿,她心里的思绪更压抑,要翻腾的心更狂野。

一屁股跌坐在地板上,手里旋着杯子,意识却在不甘心的放肆:“呵呵,原来是丰公子。你帮我什么?你拿啥帮我?自身难保的主儿。”

丰俊西皱起眉头,沈曦的话让他心生恶寒。这是他心底的禁忌。

曾经的风生水起,当年的人前显胜,谁能忘记。

是他被这些只能看见光鲜的商圈贵贾给忘了。

但是,他自己没忘。

妈的,沈曦,仗着你老子现在有点势力跟我口无遮拦的瞎嘚瑟,我看有一天你也会走投无路还不如我。

“沈曦妹子,这不是很简单点事情吗。婚礼没了就好了。”

沈曦的耳膜里听见林可思这样一说,短暂的愣神。立时坐正了身子。

婚礼没了。

是啊,她怎么没想到。

“怎么没?”

“让主角消失。”非常笃定的声音。丰俊西唇边的得意止不住流露出来,挑这个时间打这个电话就这个意思。

“消失?不,你不能伤害林可思,他不是个坏人,他只是脑袋进水了。”

丰俊西握着手机的手笑的抖动几下,脑子进水,沈曦,你确定你脑袋没进水?

“好,就按你说的,主角不是有两个吗?”

阴冷的声音,言外之意不说自明。

沈曦不自禁身子一抖,喝了点酒的脑袋也晃出几分理智:“丰俊西,有一件事我得先说在头里,你不能乱来,不能做的太过分。我只要婚礼取消就好。”

“放心,我做事有谱的,上次你交代的,看看哥哥做的怎么样,这还只是进行到一半呢,最终哥哥会让那女人跟本没资本和你争。”

沈曦咬紧唇瓣,红润的嘴唇咬得青白。胭脂,抱歉了,不是我想整你,实在是你挡着我的幸福了。

一个相信爱情的女人,为幸福争取没错吧。

“丰俊西,你现在没别的事儿吗?好像你就以此为专业了?”

沈曦换了语风,因为她猜到接下来丰俊西就要和她提——毛爷爷了。

无利不起早,丰俊西也是个危险人物,沈曦决定做完这些事,必须离他远远的。

“二十万,哥哥帮你。”丰俊西一听沈曦换了话题,瞥瞥嘴角,他可不会陪她玩捉迷藏的游戏,开门见山开价。

沈曦被这个价码气到了。二十万!

他丰俊西**的把自己痴傻捏呆呢!

怎么好意思张口的,人渣!

手里的杯子啪的就摔倒墙角:“丰公子,生意不好找还是怎么的?上次的报酬可不少啊。商场买衣服还讲个友情价呢,揪羊毛不能可我一只羊揪吧。”

“呵呵呵。”话筒那边的丰俊西笑起来,被这个小妞的滑稽给逗的。

还真是个逗比啊。

其实他也不是真的要卯她二十万。社会上找几个流民,万八千的小事情。

他就是要给你加点身份。

“沈曦妹子快人快语,既然这样说,那就你说的算好了。出多少,你说,不过,做的是不是干脆利索保密不牵涉到你我,就不可知喽。”

这么软中带硬的话,沈曦哪能听不出来。

她手里除了丰俊西也真的摘不出能做这种事情的人渣。

“十万。婚礼取消,人不能出事。不牵涉到你我。OK?”

“哈哈,沈大小姐爽快,就这么愉快的说定了。”

胭脂这边公司停业,人却得强打精神张罗着结婚这天的迎亲事项。

再次结婚对她来说是头等大事。但是她却好像意识抽离,眼睛瞅着一个个热情洋溢的发言,像个旁观的看客一般。

赵家里今天特别热闹。

王阿姨带着小馒头,赵阿姨,赵玉红,云姐,夏会计,还有生完了宝宝的小景,这些平时关系不错的娘子军都云集在此。

因为胭脂娘家没什么人了,最后决定迎亲这步,就从赵阿姨家走。就当是赵阿姨家嫁闺女。

婚礼在富豪们当中虽然不是特别隆重,但是比普通人家也是高出几条街的标准。毕竟林家大婚,身份地位在那摆着呢。

男方的伴郎是不愁出的,就先看女方这边出几个。

照赵阿姨的意思,伴娘还是要多几个的。最好去租一个连。

胭脂反对为了门面去租借不认识的人做伴娘。

看看身边能做伴娘的年轻,关系好的也就赵玉红和夏会计和小景,但是好事成双,必须还得一个添伴娘。

“我去做妈咪的伴娘,我去我去我去——”小馒头听到这明白了,在王阿姨怀里跳起来。

大家都笑了。

“你就负责吃就好。”王阿姨按住闹腾的小馒带他到阳台去玩。

赵阿姨家的面积也确实小,做了这几个人现代很挤。

胭脂有心想找栗茹,再一想算了,她对栗茹总有点不放心的感觉。

最后赵阿姨把视线盯在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云姐身上。

“小云,你也年轻呢,还不到五十——”

噗——

大家都笑了。还不到五十年轻着呢,赵阿姨太幽默了。

“笑啥,才四十几岁,小云长的年轻,打扮少兴点,就你吧。”

这样,胭脂身边就凑齐了四大伴娘。

至于新娘伴娘的礼服,完全是从国外商场现买空运了。

大家群情激昂的热烈讨论了半天发现胭脂这个当事人却一直没说话。

“胭总,你的意思呢?我们说的再多不得你拍板吗。”

胭脂挠挠后脑勺:“我是想,小馒头还是不要出席了。”

一时有点寂静。众人有点不解,小馒头是参加爸爸妈妈补办的婚礼,是重头戏啊。

但是瞥见胭脂坚决的样子,算了,也别拧着她了。

最近烦闷的事情多,又是老板不好勉强。

“额,这个也行,免得小馒头太闹腾。”赵阿姨打圆场。

“好了,就这么定了,随份子的都到我这里写红包啊,我统一上交。”

余下的两天试衣服,找化妆造型,忙的不亦乐乎。

周日这天九点刚过点,林可思就带着一众十八辆劳斯莱斯浩浩荡荡从S市来到A市赵阿姨家居住的老城区的旧房子。

车队一进来,立时就炸了锅。

附近人家婚礼顶多六辆八辆的红车就罢了。

这家伙,一下子来了十八辆,劳斯莱斯哎!

闪瞎了围观群众的眼。

小孩子就像是过去时乡下小孩看城里人进城一般,围前围后的热闹。

车队几乎都没有地方停靠。

反正也是蜿蜒的靠着空隙停下来。

几辆车里下来的人,人手捧着一个好大的簸箕。

按照江南的传统风俗,新郎迎亲要带上离娘肉,早春茶,鲜活鱼、活公鸡等八样贴着大红喜字的礼物给嫁出爱女的娘家妈。

林可思难得穿上一回西装,银白色的,非常慰贴,显出略窄的肩也是彪悍的隆起。

本就儒雅的面容因为一点紧张激动,因为穿着正经的西装,有一种禁欲的温雅的美感。

人群里再见到新郎出现的一刻立时嘴里发出啧啧的赞叹。

“看看人家这新郎。啧啧,有身份。”

“老赵家的闺女还能有这命?”

“切,不是她家的亲生的那个。”

林可思在人群的议论里,勾唇浅笑,这是他朝思暮想八百多天日子。

小孩们咋呼着起哄,跟着林可思上了赵阿姨家的楼道。

新郎的伴郎是个毛头小伙子敲门,却被赵玉红率领的伴娘团堵在门口不让进。

捧着肉的捧着鱼的等等等都被迫滞留在走廊,嘻嘻嘻的笑等着看热闹。

大门里面也传来叽叽喳喳商量和嘻嘻笑的杂音。

接着大铁门开出一道缝隙,露出的是赵玉红清秀的脑袋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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