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力道擒住,紧接着身子往他怀里一跌:“啊——”
惊慌无措的抬眼,坠入林可思那异常深幽的弥漫着**的眼眸里。
胭脂一时没回过神,她是要扶他,他怎么扶着自己?身子蓦地被林可思的大手轻而易举转过来,贴在他的胸前。
这下胭脂明白了,眉目愠怒:“林可思!你喝多了,真是犯浑,快放开我啊。”
林可思勾唇,又露出一贯的嬉笑,略带丰润的手指挑起胭脂居家服宽大的领口,眉目扫过她的胸罩肩带,低沉且绝对不甘的带着极度渴望充满危险的笑意:“胭脂,我这么的爱你,知道吗!”
“……”
大脑一片空白,轰——
胭脂哭笑不得……
“小林子,你敢轻薄太后,还不快松开——喔——”
唇瓣瞬间被林可思堵上。
胭脂吓的一个趔趄,林可思脚步不稳的往前扑,双臂下意识的按墙。
胭脂缩起身子立马从林可思的臂弯里钻出来。惊恐的双手抱胸,身子有点发抖。
“你,出去,林可思,你出去!”大门就在身边,胭脂蓦地意识到,去开门。
双臂被林可思按住。
他将她圈在怀里:“怎么?不愿意?是我你就不愿意吗?那要是他呢?”
林可思眼底涤荡着危险的笑意,那双平时吊儿郎当的表情,此时除了占有的阴郁没有一点阳光。
“林可思,你是真的喝多了还是又在演?你,你受啥刺激了?”
胭脂还是不能相信眼前的林可思就是这两年一直对他唯命是从笑嘻嘻吊儿郎当的林可思。
“演?你以为我很爱演么?胭脂。”他一手按住胭脂的双臂一手伸到胭脂身后关门。
大铁门被他咣当一声震的山响。
“要不是因为爱你,你以为我爱演吗?胭脂,你不能再拒绝我。”
胭脂本来听见门的震动也跟着一抖。此时听见他不像开玩笑极为凝重的语气说出来的话,再次一抖。
身子一时间有点像筛糠,微微发颤。
但时她强迫自己定下心来盯着林可思的眼睛:“林可思,我,严肃的,和你说,你,你别胡来。”
林可思的脸逼过来,彼此呼吸可闻。他呼气还带着酒味儿。
胭脂强忍着却还是有点头晕,不知道是被他的酒气熏的还是被他身上衬衫裸露一半,散发出的健康成熟的男性气息吓得。
他和她第一次离的这样近,第一次鼻尖对着鼻尖,彼此呼吸灼热的喷在对方脸上。而林可思的呼吸可以用低喘来形容。
现在,胭脂才如梦初醒。这小子今晚要作妖啊,要不一样了。
她要是不阻止他,不给他来点厉害的,今晚上指不定怎么样,闹不好就得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但是,得找点什么家伙什?
林可思神情从没有过的认真,浓重,眼神深深的看着胭脂,伸手扯她家居服的扣子。视线从她涨的通红的又气又羞愤的脸上以极为珍惜渴念的极慢的速度地往下看。
胭脂的领口里面像要被他的视线看透了。她下意识的想用双手遮掩但,双臂被他按的死死的,
这种家居服最大的特点就是宽松,除了宽松就是宽松,款式没什么,但却是深V领。
这时候胭脂才真正意识到林可思是男的。他也是个男人,而以前自己和他在一起几乎都忽略了他的性别。
柳眉挑起杏眼圆睁:“林可思你还来劲儿了咋的。快点放开我,别等着我最后恨你了,连朋友也做不成。”
“做不成朋友就做夫妻!”林可思眸光再次抬起对上她的脸,热气呵到她的唇角,忽然间捂着下身‘哎呦’惨叫一声。
胭脂霎时开门逃到屋外面。靠在门上开始发抖。
“林可思,是你逼我的,你的命根子要是坏了可别,怨我。”
“哎——哟——”房间里传来林可思凄惨的嚎叫。
胭脂脸都吓绿了。刚才她为了救急,抬起膝盖狠狠撞了他的命根子。不会真的给撞坏了吧。林家还指望他传宗接代呢。
该死的,也是怪你可恨,谁让你平白无故的来招惹我。
胭脂思绪万千又害怕又内疚又为自己找借口。
房间里却在他最后一次惨叫之后没了动静。
不会是昏倒了?把纸网络上都看过,这个东西被撞大发劲儿了会死人的。
死人?啊!
“林可思?你,你怎么样了?”
四周一片安静,没有声音。
胭脂的心脏有点受不住这种惊吓,手心全是汗,不会自己一时失手误——杀——了,林可思吧?
“林可思。小林子,你说话,只要你说话说你没事儿了,本宫大度可赐你无罪,今晚的事情就当你酒后失德没发生过,以后就一笔勾销。“
安静。
胭脂把耳朵贴在门上,里面极为安静,就连呼吸声都听不见。
胭脂小手按在门板上咚咚咚砸门:“林可思——林可思——”这么大的声连邻居家都能敲醒了。
安静。
完了,完了,完了!
林可思,我不是有意要杀了你的——呜呜呜呜——这是什么事儿啊——你喝酒跑这来干什么嘛——呜呜呜——
160 不是公司的事儿,我就,不能等你了吗
林可思,我不是有意要杀了你的——呜呜呜呜——这是什么事儿啊——你喝酒跑这来干什么嘛——呜呜呜——
这么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被我误杀了?惨死在我的膝下?
林家还无后呢啊,我这罪过大了去了。林可思,你别怪我,泉下有知,我会给你多烧纸的。
林伯伯,您更别怪我啊,是你儿子挑衅我底线的哇。
胭脂浑身抖的厉害,都不敢开门了,越想越后怕。明天的报纸头条就会是,大华外贸少总深夜死在———
至于对自己的介绍,肯定什么名词都有。
眼前这扇门就是生死门,胭脂握住门把手不敢开。甚至想报警。
忽然想到小馒头带在里面。
壮起胆子猛的一推门。
眼睛第一时间看刚才的事发现场,意识到那里应该躺着一个蜷曲捂着小腹,面部表情扭曲的林可思,甚至又几点血迹?
胭脂揉揉眼睛,晃晃头,没有人。
没有——尸体?那就放下点心了。
稳稳心神,视线抬起,余光落在沙发上,蓦地,怒发冲冠!
沙发上林可思蜷在坑窝里,以手托腮正定定的看着她。
啥事没有?
“林可思!!!混蛋,你没死啊?你没死你吓我,你去死啊!!!“胭脂抓起地板上的各种垫子凳子就向林可思扔去。
眼泪却止不住哗哗哗流淌:“混蛋,有你这样吓唬人的吗,我还以为——以为你被我踢死了——呜呜呜呜——”
“你以为你是练家子会铁砂腿啊。”林可思抓起纸巾起来去给胭脂搽眼泪。
起来的身姿是有点艰难。
她看到的他的一条手臂,搭在沙发靠背上,扶着站起来的。
看来没死也疼的不轻,不过胭脂这下没有心理负担了。
“你死人呐你,没死不说话?你就是故意吓唬我,告诉你林可思下不为例,再有下次我会用力的,保不准——你就过去了。”胭脂接过纸巾边擦眼泪边说气话。
“我过去了,至少还有你为我哭,值了。”林可思幽幽的说,给她纸巾。
又颓然的坐回沙发里:“胭脂,你还是在乎我的是不是。”
“你?你还能不能正常了?”胭脂白楞他,忽然发现,林可思时尚精神的乌黑短发上沾着水似的,使得头发显得冷硬的,一根一根的竖起。
出的冷汗?
胭脂心头又是一紧。要不是疼,应该不会出这么多冷汗吧。
再看看林可思最近瘦的,整个衣服架子。一件休闲衫被他穿出了骨干风儿,再完美的身材都穿不出这种弧度。
一时间胭脂又很是不忍。
兀自起身去厨房倒了两杯咖啡。
走到沙发前递一杯给林可思。
他抬头,伸臂接过咖啡,身子并不移开,深情的朝着她看,胭脂一不留神眼光和他碰个正着,想要离开又不屑于躲躲闪闪的。
只好四目相对,询问的眼神。
两人距离不远不近,三十厘米的完美距离。他不说话,但他的呼吸那么重,呼吸时的气息酒味淡了些,温热还是有点扫在胭脂脸上。
一秒,两秒,胭脂忍着,已经给人家的珍贵玩意儿踢个半残了,不好意思再说出伤人的话,她死撑着和他对眼儿。
三秒,四秒,胭脂深深吸一口气:“林可思,你身体没毛病吧?没毛病就走吧,太晚了。”
林可思本来不打算再他开腔的,他渴望这样的对视,能全然的看见她的视线里有他整个五官,深邃立体。这样,他才能在她的眼里。
才能存留在她的眼里。才不至于她的眼里心里只有那个人。
心里酸涩,为自己酸涩,自己对她动了情。但是很显然,三年多了,她还是死死守着心里的门户,那道门就像一道逾越不了的屏障,将他隔在门外面。
门里是他,门外,是自己。
林可思动了动唇,微微张开想要说点什么。最后,垂眸,没说。
自己感觉行走应该没问题,抻抻衣衫,站起身。
戴腕表的那只手放到了胭脂的肩上按了按,胭脂一下子下意识的弹开身体,林可思眸光一闪,闪过的是痛楚。
扯唇苦笑:“就这么,排斥,我?”
视线盯着她:“我去看看干儿子就走。”
“恩。”胭脂木然的点点头。他刚才眸光稍纵即逝的那点痛,胭脂看在了眼里,有点难过。
替他难过,林可思,你何必,守着我,我的心,已经死了,不想再打开了。
林可思翘起一侧唇角似笑非笑,一身落寞的从胭脂身边擦身而过,走进小馒头的儿童房。
从半开的门缝里,看见林可思弯腰低头,温柔的看着熟睡的小馒头,手指抚在他胖乎乎睡的红扑扑的小脸上,然后给小馒头盖好被子,走出来。
“我走了。”他没有看胭脂一眼,径直向门边走去,淡淡说道。
“恩。”胭脂也没动。
“明天早上我来接你上班。”
手握门把手,林可思停住脚步,又说道。
“不用。”
胭脂脱口而出,又觉得说的太直接了有点伤人,今晚上的林可思不像她之前认识的,大大咧咧打不起骂不死的小强的样子。
好像很敏感脆弱,于是胭脂又补上一句:“我账面上,有三千万,可以借你救急。”
一时静寂,几秒钟后,林可思说:“明天早上我来接你再说。“
没等胭脂回答,大门咣当一声,关上。走廊里响起皮鞋沉重的脚步声。
胭脂重重跌坐在沙发上,沙发顿时陷进一个大坑。
她去蜷气双膝,双臂抱住腿,好像做了多少活儿似的,疲惫。
女人和男人之间真的没有友谊吗?她左推右挡百般维护,最后还是伤了他的自尊。
林可思茫然的思绪复杂的下楼,忘记了自己是开车来的,伸手就要打车,司机一看老板这是喝酒喝蒙了?还糊涂着呢,在后面紧急按铃,林可思这才从对胭脂的纠结中完全清醒,坐上车:“不回S市了,今晚去银杏路小区。”
夜色阑珊,
街道清冷,下起了春雨。
细细无声的在天地之间拉起帷幕。
过了十点,沃尔玛都关门了。现在已经是十一点子夜时分。
雨中的街上只有星崩的几辆车子空空荡荡。
林可思到了小区门口就让司机把车留下自己去找个酒店住下。
在车里拿把伞,往楼群里走。整个小区只有他一个夜行人。
小区的设施纷纷开始老化,上次修好的一部分路灯,刚亮,另一排楼的路灯又坏了。
好在林可思是个男的,没什么可怕的。雨滴越来越大,空气中充斥着泥土和潮湿的味道。
快到楼门准备掏出钥匙开楼宇门,摸索了半天,蓦地眼光看见楼门口缩着一小团。
人,是个人,一小团瘦小的影子,坐在台阶上抱着膝盖缩着头暴露在雨水里,浑身都是**的。
入春的夜里还是很凉薄的,何况还下着大雨。
这种旧小区的楼房都没有雨搭,天上的风霜雨雪都是从楼面直接落下。丝毫没有遮挡。
不知是谁家没带钥匙的孩子,怎么不找个避雨的地方。
林可思瞅了一眼开门,忽然眼光又转过来,似曾相识,好像认识?
转头疑惑的眸子对上一双楚楚可怜泪盈盈的双眼。脸颊上看不出是雨水还是泪水,反正都是水,还被头发湿漉漉的一绺一绺的遮盖着一半,眼睛被雨水浇的半眯半睁,苍白的脸上可怜的就像迷路的小鹿。
林可思把伞伸过去,半天摸不着头脑,一时有点恍惚:“沈曦?你,你怎么在这里?是等人还是家里有亲属在这?你没进去房间,怎么不打个电话?”
女孩慢慢站起身,双腿似乎麻木了,她摇摇晃晃的扶住墙壁才站起来,活动下腿脚,小手从袖子里伸出来把脸上的碎发都别在耳后。
“我,是在,等你。“声音颤颤的,冻得浑身发抖,说话也是抖的。
“额。”林可思第一反应是大华有什么事情了,林家的地产业在A市,但是服装业都在s市。
“傻瓜,公司有啥事你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