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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代嫁
绣鸾的大红被几乎占满床头,雪白的夏帐上挂着龙凤呈祥的帐,全屋箱笼框桌都贴着大喜剪纸,独属于新婚夜晚的红烛正竭尽所能的照亮整间屋子。
立在墙角半人高的铜镜离郑曦现在所坐的婚床足有十来米远距离,一副老到掉牙不想再继续工作的模样。
夜静得可怕!
郑曦用余光瞄了眼屋内的陈设,忍住嘴角的抽搐,收回心神,把内心的万马奔腾调成面上的风平浪静,眼睛却控制不住又去看横在脖颈下那柄杀气腾腾的锋利长剑。
才经历过一场惊心动魄的车祸,在有知觉的一刹那,刘曦以为她劫后余生了,喜滋滋的睁开眼睛,这还来不及高兴呢,哪知画面一转,就跳到另一场事故中来了。
一颗心犹如过山车,七上八下之后是如雷鼓般狂跳不止,手心里全是汗。
此情此景,何其陌生,又何其熟悉,拿剑的男人模样甚是俊俏,剑眉星目,挺鼻棱唇,很是面熟。一身绯红,和她这身衣裳乃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如果表情不是那么凶恶的话,郑曦相信她会很喜欢他。
就在刚才,他竟威胁她自行了断,否则就不给她好日子过。刘曦当然不愿意,命多值钱啊!她可是爱命如财的人。
男人手里的剑就没什么耐心了,开始和她脖子有了肌肤之亲,刹时,血液顺着脖颈往衣服里钻了去。
紧张、害怕令刘曦想放声尖叫,却又不得不故作镇定。
因为那该死的记忆,很长一段本不属于她的记忆。从郑曦睁眼开始,它就像放电影似的强行进入她的脑子。
从那人小的时候,到长大成人,再到她成亲,直到死的那天。她的一切,就像郑曦亲身经历,融入了她的脑海。
死都死了,就入土为安吧!哪知脑海的画面又重回到了她成亲的这天,也就是现在,此时此刻。
怎么回来的刘曦不清楚,她只知道这事‘她’干得不厚道,理亏。
何况现在已经在人家的地盘上了,就算人家拿剑指着她,这事也不敢声张。
记忆告诉郑曦,眼前的男人是她刚上任的夫君,李旭。今天正是他们成亲的日子。
说是她的夫君,可人家想娶的人压根不是她,而是她的嫡姐刘月。哪知两人堂拜完了,交杯酒喝完了,盖头一掀才发现,新娘换人了。
那是什么心情?刘曦多少理解男人的苦痛心情。所以在他气得手直颤抖,长剑已经控制不住力道划伤她的脖子时,刘曦也没生气,只牢牢的盯住那剑,寻摸着如果他发狠真要抹下去了,她倒底来不来得及救自己。
“求求你,放了我们小姐”
脚底下一道弱弱的声音传来,虽然胆怯,可贵在勇气可嘉,不像和她们同行来的另外一个丫头和两名婆子,在李旭抽出剑的瞬间就跑得没影了,那是相当的审时度事。
声音成功转移了两人的注意力。郑曦知道,她现在已经没时间思考了,不然脚底下丫头的脑袋下一秒就得搬家。因为在记忆里,最艳丽的画面就属眼前的男人像砍西瓜一样砍掉小丫头脑袋的一幕。
血腥、残忍至极,只要一想到那段,刘曦就头皮发麻,血液逆流。
在男人手臂微抬,还没做出下一个动作之前,郑曦赶忙出声制止:“等等”。
顾不上测量她脖子的直径够不够让男人抹一剑的,伸手捏住了长剑,顺带往开里带了带。“嫁你非我所愿,就像娶我绝非你本意一样,你做人要分清是非黑白,可不要伤害了无辜。”
说这话郑曦还是很心虚的,因为本尊就是因为喜欢上了人家,所以才会听了她嫡姐刘月的怂恿,同意代嫁。
李旭在这之后是和她做过七年夫妻的,虽然婚后生活并不是那么的和睦吧,但这七年时间,已经足够让她了解眼前的男人了。
在李旭的眼里,他脚下的小丫头就像蝼蚁一样渺小,不高兴了,就是挥挥手的事。可她对郑曦来说就不一样了,占的空间却是很大很大的。至少在此前的十几年,没有哪一天的记忆里没有她,就为这,她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被杀。
李旭显然没想到这个时候她还有胆替别人求情。听了郑曦的话,一副受了刺激的模样。
本就大如铜铃的眼睛只差没把眼珠子瞪出来。好像听到的是天方夜谭,脸上的表情也甚是精彩,不可思议、恼怒、不屑、还有羞辱?
羞辱?mb,不就是出身不同嘛!不就是他是大将军府的嫡长子,她只是庆安侯府的一个庶女嘛?
娶了她他就觉得是对他的羞辱了?那以后她还要天天跟他站在一处,还要同他挤在同一张床上,那他不得羞愤得去死?
郑曦气得气血翻腾,却又不得不接受现实。
按郑曦以前的记忆,这个时候李旭已经知道了她的身份。
她姐姐郑月李旭是见过的。郑曦和郑月长得有几分相像,年龄也相仿。只郑曦是出了名的智商不高情商为负,为人一惯傻白甜作风,坐实了貌美的女人通常无脑的说法。
可她却是久经社会主义熏陶的,她不能像‘她’一样,人家拔剑她就告饶或拉着她的人陪她等死啊。
前世在新婚夜李旭最终并没有杀她,郑曦只能赌一把了。
“她的命不值钱,杀了她你最多图个痛快,于你在新婚夜见血,却是最不吉利的!”
跪在地上的小丫头一听她的主子竟会为她求情,啪嗒一声扑向了李旭,不怕死的双手合抱,牢牢的拖住了李旭的双腿,哭喊道:“小姐快跑,你不要管丁香,你快跑。”
吓得郑曦冷汗直冒,生怕一会李旭没把丁香脑袋砍了,改将她身子一劈为二了。
丁香啊,表忠心不是这种表法啊,这叫以卵击石啊。不过看在她今天为她所做的,往后就算她惹再多祸,她也认了。
郑曦忍住眼眶里的泪花,点了点头,示意她稍安勿动,脑子加速运转起来
。。。
02。 生存
只怕她在现代的车祸中已经身亡了,现在这具身体的主人明明也已经死了,却不知怎么又回到了她七年前的时间,也许她是死得太惨,不甘心,所以让她来代她重活一次?
不管出于什么,求生的本能告诉郑曦,她今天哪怕用尽办法,也要求得生存的机会。
郑家一个侯府既然敢让郑曦代替她的嫡姐嫁给大将军府的嫡长子,若没有人撑腰,那是绝对没胆做出这事的。
脑子里仔细回想她嫁给李旭后几年发生的事,郑曦冲口道:“代嫁,是皇上的意思。”
如果说之前郑曦所说的话对李旭来说是一种刺激,那么她现在所说的,对李旭来说就是深水炸弹了。
郑曦几乎能看到李旭额头青筋在跳舞,脸上的表情就像一块即将碎裂的玻璃,为免他一个想不开真的大开杀戒,趁他还在消化这话的深意时,郑曦一把推开剑,连拉带扯拽起还趴在地上誓死效忠的丁香,踉跄着朝新房外跑去。
在路过屋角那面铜镜时,郑曦鬼使神差朝它看了一眼。这不看还好,一看可把她惊坏了。
她以为会看到一个狼狈的逃跑新娘。哪知就是有那么一种女人,就算再狼狈,也有让人惊艳的资本。
郑曦心中窃喜,要知道女人的容貌就堪比男人的身世,都是资本啊!
脑海里同时闪过她的嫡姐郑月有如嫡仙般清秀灵动的模样。如果说郑月有不食人间烟火的美,那郑曦此时稍加打扮后的样子,就有倾国倾城之姿。
郑曦在心里忍不住将李旭从头到脚诽谤了一遍。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这李旭若不是眼瞎那就是离英雄还有些距离。
说郑月是京都第一美人,那绝对是郑家为了造嫡长女的势诓骗了世人。
虽然郑月够美,可和郑曦相比,她还差了至少三分不止。若是个正常男人,见娶到这么个难得一见的美人,还不得偷着乐死,哪还会拿把剑去划拉对方的脖子。
可怜郑曦出生不好,自己亲妈早逝,嫡母倒是对她好啊,几乎纵容着她的一切,结果却养成个生活上的白痴,不懂一点人情世故的样子。成亲了,还是枚郑家的弃子。
这么思想一开小差,等郑曦拉扯着丁香奔出房门时,整个人都呆了。
屋外整整站了一排的丫头婆子,再加上窗下蹲着的十来名看戏小年轻,场面甚是壮观啊!
估计看戏的人被撞破也觉得尴尬,见到新娘就这么冲了出来,楞了一下之后,忙整衣的整衣,提鞋的提鞋,慌乱的寻找着逃跑方向,找不着门的更大有人在。好在夜色朦胧,树影斑驳,很快就各自找到位置隐没到了夜色中。
李旭反应也算快,紧跟着出了房门,手中的剑已不知去向。瞪了几眼那些守门的丫头婆子,一把抓了郑曦的手又朝屋里拽去。
郑曦多想也跟着那群人一起跑
丫头丁香以为李旭刚才行凶不成,这是打算继续,吓的失声尖叫,一手扒拉着门,一手拽着郑曦不愿松手。
还好郑曦反应够快,一把就将她的嘴掩了严实,救命二字从嘴里跑掉一半。
关于代嫁的事,就算李家吃了天大的亏,那也是打碎了牙往肚里吞,宣扬出去对他半点好处没有。
李旭似乎很满意郑曦现在的表现,当然郑曦更满意李旭没有当众跟她撕破脸的做法。
这一高兴,就没忍住朝他又是投眉又是抛眼的。
李旭见她的样子,当时就傻了,手更是像抓了颗烫手山芋似的,直接将抓着郑曦的那只手给扔了。
郑曦讪讪的将手收回宽大的袖笼中,心里却在想:装什么装,别以为她不知道,这个李旭看似一本正经,骨子里还不知道有多闷骚呢!从前跟郑曦在一块时,表现的一副很不喜欢她的样子,可该行的夫妻之礼可一样没少。
想到这,郑曦的脸也不由的红了,那些赤果果的画面有些香艳,让她这个只善做表面功夫,实战经验缺乏的人一时也有些吃不消。
偏生那些事她没干过,却又像都经历过了一样印在了脑子里,这亏吃的
李旭几不可见的皱了眉,也不知是还在为代嫁这事生气,还是接受不了郑曦此时精彩的表情。冷哼了一声,甩了袖子一个人坐回到了喜桌边,给自己倒了杯酒自斟自饮起来。
看他萧瑟的侧影,郑曦深感同情。
丁香趁机凑到郑曦身边,悄悄的扯郑曦的衣裳,对她挤眉又弄眼,嘴唇动个不停,又不真说出声,圆圆的苹果脸几近扭曲。郑曦也看不懂她究竟想表达个什么意思。
不过这丫头和原来的郑曦挺像的,同样的不长心眼,在眼皮子底下还敢做小动作。
郑曦叹息!这丫头一直没心没肺活到现在,往后恐怕要受委屈了。
她虽然有心将这门婚事扭转乾坤,无奈来迟一步,现在米都下锅了,就算没熟,捞出来也不济事了啊。
郑家为了讨皇上欢心,将郑曦包装了一下扔到这边来,就没想管她们的死活。是好死还是赖活,全凭李家作主,死就是早晚的事。
郑曦刚才有勇气跑出这道门,那只是求生的本能。现在想来,问题没出个解决办法,跑出去同样是找死。
这么一想,就知道郑月的用心有多险恶,说是要郑曦来享受荣华富贵,实则是将这个傻妹妹往绝路上送啊。
搞得现在郑曦所能依靠的,只有李家,说得更准确点,是李旭。生活质量的好坏,全看李旭对她的态度。
想到这,郑曦见李旭一个劲的灌自己酒,赶忙上前去给他布菜倒酒,在**oss面前,这点眼色必须有才行啊。一边动手,还一边苦心劝道:“你要想开点,若心里实在不痛快,就多喝两杯。”最好喝他个人事不醒,那这一夜就好混了。
哪知李旭不领她的情,将郑曦递上前的酒杯一掌就拍飞了。
“啪”!的一声,酒杯落地有声。
酒杯碎了事小,可恨的是整杯酒全洒在了郑曦的手上。
。。。
03。 留人
郑曦手上适才抢剑的时候挂了彩,一直忍到现在。虽不至于伤筋断骨,可和酒混一块,那就是往伤口上洒盐,疼得郑曦立马呲牙咧嘴起来。
李旭倒好,连眉都没皱一下。
郑曦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不懂怜香惜玉的男人,若男人都他这德性,那不白瞎了女人空有一副柔弱的身子?
郑曦疼得厉害,整个心情就不好了,眼里冒着火花,恨不得冲上去咬他一口。“你若觉得委屈,我不介意和离”。话还是要先说清楚,态度也要表明确。
虽然女子被和离后基本没什么未来可言,尤其是大户人家出生的女子。但让郑曦往后在李家摇尾乞怜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