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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说好的!」顿了一会,老爷补充道:「要是我输了的话,一个子输给你一件珍品。由你自己挑。幸好我的运气向来不错」
回想起从前,老爷得意地笑了几声。让靠在老爷身上的我都能感觉到震动。
看到我用眼白对他,老爷凑近来,得意洋洋地解释说:「从小到大,只要是跟皇兄玩棋,不打赌的时候我总是输他,可是只要一有赌注,我是从来都赢,还没输过呢!」
顺便在脸上啃了一口去。色狼!
狠狠地白了老爷一眼,一回头,发现三双六只眼睛盯着,脸皮厚如阿福我,也禁不住脸红了起来。结果又被老爷啃了一口去……
第九章
看着我们两人「亲热」,皇上羡慕似地叹口气。
「你这家伙,从小到大运气真是好得让我妒嫉死了!」皇上似真似假地埋怨。
刚才真的是羡慕的表情吗?还是我看错了?
「咦,皇兄,你刚才说的是……你妒嫉我?!」老爷兴味地重复。离得太近了,连老爷鼻尖上最近刚冒了颗小痘子都看得清清楚楚,何况是老爷的表情!
要是老爷有留胡须的话,早就翘到天上去了吧?
「是啦是啦,我是在妒嫉你。」皇上敷衍地回答:「不过你再重新算一遍看看,从打赌那天起到现在,是只有十七天没错吧?」
得意地抿一口香茶,「别忘了,你答应过我,放你出去晃晃,回来你会帮我带馨灵一定会喜欢的礼物。可别说我没提醒你。馨灵喜欢什么,连我都不知道,你要怎么拿礼物出来?」
馨灵是谁?难道是皇后娘娘的名字?
「这个皇兄你就放心吧。我的礼物早就决定了。皇后娘娘保准会喜欢的!」
老爷自信非凡,「至于时间上,我不会跟你争辩的。当初你可没说过从打赌的时间开始算,还是从我出京的时候开始算的。所以,皇兄,为了天下的安定,我明天请陈伯送你回宫吧。一个半月以后,我会回京的。」
「我出来找你的时候就已经决定好了的。你什么时候回去,我就什么时候回去。我可不像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难得有机会溜出来,不玩个过瘾怎么会回去呢?」皇上耍赖地耸耸肩,「要是你的礼物馨灵不喜欢,别忘了帮我批改一年的奏折就行了。」
「随皇兄喜欢吧。现在国泰民安的,没有皇上坐镇皇宫,一时半会还倒不了。」老爷轻松自在,不负责任地回答:「我肚子饿了,要去觅食。皇兄你就随意好了,绍兴城酒家饭馆的菜肴味道还不错的。」
丢下一个得意的笑容,老爷退场。别忘了,还有一个没有走路的自由,抱在老爷臂弯里的阿福我。
看老爷轻松如意的样子,自我感觉好像是个没有重量的布娃娃。再吃胖一点怎么样?
拿指甲尖戳戳老爷,老爷赏脸地低头看我,问道:「什么事?」
「中午没有菜了。所以老爷还是只能吃大厨房的菜。」我装出面无表情的样子。「早上去买菜之前就遇见了皇上。」
老爷定格一下,嘴巴张了张,俊脸垮下来,「阿福去大厨房借点菜煮给我吃好不好?下次保证不准皇兄戏弄你了!」
看着老爷的苦瓜脸,稍微反省了一下。在出书房的时候还没想说这句话的。
其实能见到常人终生也难见到的皇上,还被皇上亲自戏弄了一番,应该是高兴到五体投地也不足以形容兴奋之万一吧?
我可没有因为皇上的戏弄而生气,即使皇上跟老爷是一个德行。
在老爷的腿上坐着也是比较舒服的啦,我也没有因为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抱坐在老爷腿上而生气。所以说出以上那番话,纯粹是下意识的行为。
说到底,是因为看着在皇上面前也这样痞痞的老爷,忍不住就想欺负一下。老爷的苦瓜脸,会让我非常有成就感!
我真的是越来越恶劣了啊……怎么以前没有发现我有这样的劣根性?
「中午陪老爷一起去吃吃看大厨的手艺吧。」一同去给大厨捧捧场好了。毕竟大厨也跟厨痴学了那么久手艺,应该有进步多了吧?
***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府里当然都有了,用不着阿福我来操心。虽然今天早上很难得地下起了毛毛细雨,但这个时间仍旧正是买菜的幸福时间。
打着伞,看着油纸伞上一滴一滴的雨水滴下来,再回头看看为老爷打伞的陈伯,还有为皇上打伞的郑公公,环视一遍周围的景色,是绍兴城的古旧巷子没错。平时买酒买菜走了不知道多少遍了。
那么,在这个下雨天的早晨,阿福我干嘛在这个又没酒又没菜,又没人在晒太阳,连猫叫狗叫鸡叫的声音都没有的小巷子里转来转去?这些个小巷子偏僻到连乞丐都懒得来的地步……
努力再努力地回想,终于隐约想起来,好像早上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有人来敲门。然后嘀嘀咕咕好像蚊子叫的声音一直吵得人睡不安稳。
好不容易没声音了,想要好好再睡它个四、五个时辰,却被老爷坚决地挖了起来!
迷迷糊糊不知今夕是何夕的阿福我努力振作精神,渐渐地清醒起来,才发现衣裤、鞋袜都已经穿戴整齐,发也梳了脸也洗了。
阿福我自己知道得很清楚,我可没有梦游的好习惯。摸摸有点酥酥酸酸的颈子就知道,梳洗和打扮都是老爷一手包办的。连利息也收走了。
老爷现在年轻,又是个练武之人,那个,咳,需求量大了点还是这样生龙活虎的。可怜阿福我年老体衰,最近又少有炖肉吃唉,一把老骨头啊!这样子夜夜纵欲,吃不消了……
还以为这么早起来有什么大事呢!结果是出来陪皇上逛街啊!
绍兴城是江南水乡,人杰地灵,美酒更是名扬天下。要去城隍庙还是去坐船,或者去酒楼茶馆喝喝美酒也是好的嘛!
看看右边古老的木楼,左边爬满苔藓的石板河堤,堤岸旁边是穿城而过的河流。脚下狭窄的石板路上也爬着苔藓,在这样的下雨天,一个不小心就会滑倒。
为什么皇上执意要来逛这些古老的小巷呢?若是体察民情,还可以解。可是问起老爷干嘛来这个乞丐都不屑的巷子晃悠的时候,皇上和王爷居然异口同声地说——
这样的巷子正是代表了江南水乡的特色,充满了生动的灵气和韵味!
阿福我粗人一个,什么江南水乡的特色、什么灵气韵味,阿福我怎么从来都没看到过?这个巷子有灵气吗?还有韵味?
重新用审视的眼光扫视了一遍这个从来都没有仔细打量过的巷子——石板路卵石围墙一个院子再一个院子……
突然,眼睛一亮!
前面那家古老的围墙大门石雕上,长着一丛枯黄的狗尾巴草,在微风轻雨里淡淡地摇摆着,看起来很有气质的样子!
以前确实没有注意到呢!
身后不断传来吟诗作对的声音,还有陈伯与郑公公适时地送上几顶高帽子。当然,还有皇上跟老爷互相夸赞以及故作谦虚的自贬。
这些诗词歌赋确实是堪称绝品没错。跟眼前的景色对照起来,「烟雨江南」、「石桥碧水」什么的还算贴切,一目了然,但是阿福我左看右看,前看后看,横看竖看,就是看不出来什么「燕歌草飞」、「婉月梳妆」……
从今早一出门,皇上跟老爷二人便诗兴大发,一路上作了无数首诗词歌赋,陈伯跟郑公公一手为两位贵人打着伞,另一手居然还能轻松自如地记录皇上与老爷的即兴诗词。
想想陈伯的神出鬼没、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看来公公这个职业,也不是很好当的啊!
好吧,看来阿福我还真是没有慧根啊!
不行!既然老爷跟皇上都能看出这个巷子有气质、灵气、韵味,阿福我没道理看不出来啊?
深深吸上一口气,重新再来看一遍!
青石板铺就的石板小路,因为年代久远,有些断成了好几截,有些坑坑洼洼的。时常有人踩的路中央被磨得很光滑,不常走到的石板边角则延伸过来新绿的青苔。即使已经下了一夜多的雨,仍旧能够很清楚地看到石板上缝隙里残留着鸡鸭的粪便。
光顾着看气质跟风韵了,没注意看,不小心一脚就踩到了一堆!
嘟囔着在石板的边缘擦干净,回头看看老爷跟皇上四人仍旧慢慢地在后面磨蹭,很不小心的,已经被阿福我甩开好长一段路了。
也曾经熟读诗文,不为其它,为了更接近那个家伙,也为了那家伙要求我更加有气质。再说了,即使丝毫不会吟诗作对,好歹也看过几本书,江南古镇的气质和风韵,在众多诗词歌赋、浓墨淡彩里,早就展露得够淋漓尽致了。
其实并非看不出来皇上跟老爷想要看的是什么东西。
只是,每天走在这样的小巷里,每天看着鸡鸭在巷子里跑来跑去找东西吃,看着小孩子们嬉戏玩闹着,看着东家大妈西家大嫂在小河里洗衣服、洗菜、洗拖把、洗马桶,渐渐地就真成了这个小巷子里每天出来晒太阳的阿婆嘴里的胖阿福。
「阿福啊,看你白白胖胖,耳朵厚大,整天笑呵呵的,一看就是福气好的人。」
每个人都这么说,所以福气也真的就好了起来。
看着石板路,立刻会想到上次下雨的早上,出来买菜,脚一滑就摔了一跤。很痛!
看着木楼青瓦和古旧大门,脑子里就会浮现出太阳好的日子,整个巷子的大门口都或坐或躺着一堆人。
晒太阳的阿嬷、搓麻将的阿伯阿公们、纳鞋底的姑娘媳妇们那样悠闲的、步调慢慢地、东家长西家短的生活,才是江南水乡真正的韵味吧?
那样街头巷尾的打着招呼,见到谁都能站着聊上半天,自家种的菜吃不完,左邻右舍的都分一点。谁家有困难,大家伙一起能帮上忙的就帮上一点才是江南水乡真正的灵气吧?
不在这些巷子里穿来走去走上一、两年,不在这些巷子里住上半年一年的,怎么会体味到这样的人情味呢?
虽然老爷没说,但我知道我就快要离开住了三年的地方了。老爷不会肯让我留在这里的。
这个在我最失意、最痛苦、怀疑生命意义的时候,慢慢平复了我心中伤口的地方,好舍不得呀!
转过小巷的墙角,便到了绍兴城美酒最多的地方。这一整条街几乎都是酒坊,只要一走近这条酒曲路,就能闻到满溢在空气里酒曲的香味。
蒸好的米饭经过酒曲发酵以后,就能酿成各种不同味道的美酒。
当然,没有酿成的时候,你永远也不知道这酒的味道怎么样。要是酿过头就成了凉拌蘸酱不可或缺的香醋,也很不错。
阿福我因为喜好美酒,对于酿酒的技巧流程,可是经过了一番精心细致的研究。
以阿福我这样尽尝、遍览天下多种不同酒类、不同香味的美酒酿造技艺,想来什么时候心血来潮去酒坊当个教头,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
更何况,因为得天独厚的环境,阿福我在寻访各种失传食谱的同时,也意外得到不少古书里的失传酿酒技艺,要是哪一天做厨子混不下去了,转行做酿酒师傅,也是不错的选择。
前提是如果我能酿出真正的酒来的话……这简直是阿福我生命中最难以启齿的奇耻大辱!
本来是伫立在小巷的尽头等待着后头众人的,皇上跟老爷游赏得正在兴头上,开始对起对联来。
可是酒曲的味道太香了,叫我怎么忍得住呢?
阿福我满肚子的酒虫都被勾引起来了,害得注意力满满地,全都被酒坊里飘出来的香味吸引走了,丝毫没有注意到吟诗对对子的声音越来越近。
「他在干嘛呢?这样傻傻地站着。」皇上背着手,气势非一般寻常百姓所能比拟。
「回爷的话,奴才不知道。」郑公公的语气完全模仿自陈伯。可见陈伯果然是宫中公公们的偶像。
「大概是酒虫又上来了吧?」还是老爷了解阿福我,「在这样满是酒坊的街上,他能不扑过去跳进大酒缸里,已经算很有自制力了。」
「酒虫?」皇上以很不可思议的语气说道:「我记得昨天晚上的接风洗尘宴上,他不是搬走了三大坛的美酒?而且只喝了三小杯就醉得不省人事……」
言外之意,这样不能喝酒的人,才刚喝得醉醺醺的,也会立刻就犯了酒瘾吗?
「我想他可能是想到他酿了十几次的酒,却没有一次成功的伤心往事了吧?」陈伯迟疑地回答。老爷闻言立刻拿终年不离身边的纸扇遮住眼睛。
「不要提醒我!我已经忘了有那回事了!」老爷的声音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