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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知肚明,这套理论纯属无中生有,所以加德纳撒了谎。”
马斯特斯吹了声口哨:“喂喂,先生!你该不会是指,他故意在书中插入一段绘声绘色的谎言,就是准备先打下基础,将来在伦敦把它变成现实?”
“有何不可?南美洲还是一片未知的大陆。如果他自称在巴西北部发现一群尊崇奇特礼仪的葡萄牙人,有谁会反驳他呢?但这还不是全部。依你之见呢,亨利爵士?”
H。M。凄凉地点点头:“噢,没错。这自然引起了基廷的兴趣。然后此书的作者加德纳便暗中询问他是否有意加入‘十茶杯’,而且声称德温特太太也是成员之一……天衣无缝的残忍计谋,先生们。”
“这说明他们蓄谋已久了,”马斯特斯说,“你觉得加德纳和德温特太太两人在谋杀中扮演的角色分量一样吗?我的意思是,即便从头到尾都由加德纳单独策划,但她是否对一切都了如指掌?”
“我完全可以肯定,孩子。”H。M。品味着雪茄,“如果你别打岔,我马上就能揭晓原因。首先,你想想,她利用姑妈们和租来的豪华轿车,构建了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根据德温特的证词,她提前两周就安排妥当了。我敢打赌五英镑这是有预谋的。其次,非常明显,基廷被卷入‘十茶杯’团伙的骗局,她不可能一无所知。想想吧!假设这一团伙确实存在,而她也确实身为其中的成员,那么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基廷被诱入圈套,倒还说得过去;然而,既然这个团伙纯属虚构,她就不可能置身事外。为什么基廷那么有把握,认为她会在贝维克公寓四号与他会面?为什么基廷认定她是团伙成员?基廷难免会在她面前透露只言片语,如果她全然不知情,难道基廷看不出来?—除非她亲口巩固了他的信心。我倾向于这种观点。最后,是她把那支手枪从自家壁炉台上拿走的,就在别人以为她因头痛上楼休息的时候。
“想知道她为什么头痛吗?是你,索亚,有意无意间迫使她头痛的。那块金丝桌布寄到她手里没多久,你就在黑暗中走到她身旁耳语道:‘你有个朋友今天下午送来一件精美的礼物。你从他那儿收取礼物有多长时间了?’孩子,我仿佛看见那一刻你正身处险境。她以为你勘破了她与加德纳的关系,这段私情不仅她丈夫一无所知,连基廷也蒙在鼓里。他们的计划顷刻间就将毁于一旦。”
“噢,那块金丝桌布,”马斯特斯满面怒容,“所以打电话让你寄去的是加德纳?那东西究竟有什么意义?”
“循着这对天才搭档执行计划的路线,”H。M。说,“就不难解释了。现在我们又回到了共同犯罪中那恒久不变的难题面前:在两个共犯之间,掂量掂量这个,琢磨琢磨那个,究竟谁的罪责更为深重?当一男一女为了他们的共同利益和一己私欲,谋杀另一个男人之时,带来的也是同样的困局。一边是冷酷、恶毒、渴望成为焦点、追求奢华享受、索取他人庇护的珍妮特·德温特;另一边是聪明过人、感情用事,甚至天纵奇才—却又不受任何道德准则束缚的罗纳德·加德纳。珍妮特·德温特的杀人动机无非一个‘财’字;而加德纳根本不把钱放在心上,他之所以杀人,完全是为了珍妮特·德温特。但两相对照,加德纳却比他那位深谋远虑的情人要残忍数十倍。现在我举两个例子,这起案件就可以圆满画上句号了。
“现在请回想一下,在此案中的每个部分里,这两人是如何互为犄角、交相呼应彼此证言的。基廷被杀时,那女人拥有坚固的不在场证明;但与此同时,表面上看那男人又绝无可能在星期二晚上从德温特家里拿走手枪,这基本上也等同于不在场证明了。但在其中一个环节上,他们却过于托大。蠢货们,我指的是将那块金丝桌布寄给德温特太太这一公然之举。为了引基廷上钩,加德纳的确布置了华丽的舞台。他不惜一掷上百英镑,为那间‘十茶杯’圣殿配备了同样的家具(对了,你们也曾注意到,那些家具质地都很轻便,一个人就可以搬动,这也暗示了布置陷阱的只有一个人)。可他还想设计得更复杂曲折。就是这样。你也许要反驳了,‘即便他想在桌布上大做文章,又为何要大张旗鼓地将其寄给德温特太太呢?’他的目的是将她牢牢锁在这场阴谋之中,先生们。他想表明,她的涉案程度与他一样深,向她敲响警钟—最好不要动什么手脚,因为务实的加德纳心知肚明,她完全可能另有算盘。
“最后,是巴特利特之死—与本案的其他部分一样,这最后一击,同样轻车熟路、阴狠凶残。”
索亚颇不自在地耸了耸肩。
“虽然我早就该一清二楚,但还是想问问你。你推断出凶手消失的不可能犯罪诡计是如何运作之后,我已能看出凶手除了加德纳不作第二人想;但这难道不也说明巴特利特是案犯之一?毕竟巴特利特撒了谎,而且为加德纳的证词提供了支撑—”
“不错。而他还没来得及收回证词就被谋杀了。”H。M。答道,“这是计划中的关键一环,他必须死。自然,老夫我的第一反应认为巴特利特与加德纳是同谋。可这也带来了问题,有些地方说不通。是的,巴特利特在空包弹一事上撒了谎;关于那顶帽子,他也撒了谎,那是他自己按基廷的吩咐去买的。然而,如果他从头到尾都参与了阴谋,那么在其中一个决定性的问题上,他必然要扯出弥天大谎才对。我的意思是,他和加德纳没有为彼此作不在场证明。”
“呃?”马斯特斯没反应过来。
“他们没有。巴特利特说谋杀发生的星期三下午四点四十分,加德纳离开了林肯大厦;而如何运气好,这个时间恰恰足以让加德纳赶到贝维克公寓。这不能算不在场证明。而且巴特利特也没有不在场证明。如果他们两人早有共谋,那么毋庸置疑,他们必然会声称两人一整天都在一起。为什么不呢?加德纳可以从货运电梯或者后面的楼梯偷偷下楼,谁会知道他没有和巴特利特一起待在公寓里?这样由三个人彼此支撑、坚不可摧的证词在法庭上不可能被推翻。同理,巴特利特自己也可以制造一些不在场证明,以防他们事后把他牵扯进来;哪怕是和清洁女佣或者电梯工说说话也行。可他没有,他独自留在公寓里。
“不,孩子,巴特利特之所以撒谎,是因为基廷还活着的时候就下令他隐瞒后脑勺灼伤一事。首先,他自然要坚持自己那套已经广为人知的说辞,如果后来改口,在未来的雇主(不愿意招惹警察)眼中,他未免就显得太不可靠。其次,并无任何理由令他认为有必要修改自己的证词,因为他根本没把那件事和谋杀联系起来。我们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对谋杀了解多少?新闻报道中只允许使用谨慎的措辞,丝毫没有提及现场的不可能状况,并且只说基廷身中两枪,凶手当时肯定和他一起待在那个房间里。那么,毫无疑问,在极短的时间内—最多二十四小时,很可能更短—他理清头绪之后,就会迫不及待坦白承认了。但是,他又怎么会产生怀疑呢?因为,你想到了吗,他没有理由怀疑加德纳。基廷和加德纳的关系历来十分融洽;在空包弹走火那天晚上,他们还和和气气开怀畅饮,基廷更是原谅了加德纳的‘一时失手’。你看,就是这么一闪念的事情。但在巴特利特获悉警方因死者后脑勺的灼痕而伤透脑筋之前,必须争分夺秒把他的嘴堵上。
“加德纳面临非常棘手的困局,德温特太太亦然。杰里米·德温特向他们透露,他写信给警察宣称星期四晚上在索亚家中将举行‘十茶杯’聚会,加德纳必然是在那个时候灵光乍现。哇!—真可谓天赐良机,在别人家里再给‘十茶杯’添一笔血债!除了在劫难逃的巴特利特,难道还有更合适的人选?我们的朋友加德纳再现了谋杀基廷时当机立断、胆大心细、随机应变的才华,就像当时他趁着警察们在前侧房间驻守的机会潜入空屋、登上阁楼射出致命一枪那样。他究竟如何说服巴特利特在星期四晚上尾随前往索亚家中,我们要到审判时才能得知了。我觉得他多半是唆使巴特利特扮演业余侦探的角色前去查探凶手,因为巴特利特喜欢基廷,也喜欢加德纳……”
“所以现在要揭晓最后的消失诡计了?”索亚问道。
“呵呵,”H。M。说,“你是指加德纳如何下手杀害巴特利特然后消失的?是的,如果那也能算作消失诡计的话。加德纳一整天都被盯梢,而且他很清楚有人跟踪自己。他的时机掌握得恰到好处:先领着跟踪自己的人绕了一大圈冤枉路,逼得对方气急败坏、疲惫不堪、专注度直线下降。然后趁着夜色,他赶到兰开斯特公寓五号,事先他已和巴特利特约好在那里碰头、展开侦查工作。请注意,他领先跟踪者一大截,而且天色已晚。他的衣袋里已经备妥利刃,一旦机会来临便毕其功于一役。他偷偷攀上正对侧门的那堵墙,这时巴特利特—尝试从窗口进屋未果—发现侧门没锁,正准备一探究竟。你还记得吗,马斯特斯,稍后我们赶到侧门口时,并未发现地面有任何水迹或足印,只在门内有一些?不错,原因就是巴特利特颓然倒地时必定刚刚跨过门槛。
“巴特利特刚打开侧门那一瞬间,加德纳便掷出了尖刀。虽然光线很暗,但一个人的轮廓还是能看清的;可是监视的警察们却没发现飞刀,因为—还记得吗?—光线太暗了,他们拿不准巴特利特到底有没有用钥匙。巴特利特进屋,关门,然后倒下了。加德纳从墙头跳下,正好迎上赶来的跟踪者,便提议双方停下来握手言欢。哦,多么潇洒,加德纳。亲和、潇洒、务实。他太机灵了,我不得不逼迫德温特太太出卖他,否则我们的证据根本不足以将他送上法庭。”
H。M。的雪茄熄灭了。他陷入沉思,环顾还铺着地毯、凄凉清寂的房间,夜的喧嚣沿肯辛顿陡峭的坡道缓缓爬上来。
“就是这些,先生们。”H。M。漠然地总结道,“每块拼图都各安其位,案情走到了终点。不难看出,每个人在其中都扮演了一定的角色。唯有若干人的问题悬而未决:杰里米·德温特的健康每况愈下—而且那女人残忍地对他隐瞒了实情—会有怎样的前景在等候他?而弗兰西丝·盖尔又将何去何从—”
“我想过一年左右,我可以给你答案。”索亚说。
“—而审判时又会出现什么局面?想必此案的庭审将引起极大轰动,其戏剧性足以创下纪录。而最终结果呢?我个人揣测,加德纳将承担全部罪责,被处以绞刑;那女人则极有可能经过在陪审团面前的一番声泪俱下之后全身而退。所以这位大美人又会在我们中间翩然游走,轻抚着一头长发。我的猜想究竟是对是错?或者还有其他答案?”
马斯特斯的表情异常严肃。
“差不多。”总督察说,“反正依我看,加德纳也会那样辩护的。”他沉吟道,“不过还有一件事。我们被那所谓的秘密团伙骗得团团转,到头来发现它根本不存在,不得不承认我还有点遗憾呢。该死,应该确有其事才对呀!但如果它是虚构的,而且是此案中诸多关键线索与动机的联结点—按照你的意思?摆在那昂贵桌布上的价值六便士的茶杯?那些孔雀羽毛……”
H。M。咕哝着:
“难道你还没察觉,孩子?”他反问,“难道你还没领悟,这一幕出自德温特太太迷梦般的头脑?基廷就是那仅仅价值六便士、注定要粉身碎骨的茶杯,而他也果然在那块象征奢靡女人的昂贵桌布上一命呜呼。另有一种阐释方式,以我的唯物主义思维尚不足以描绘,但我们的朋友索亚想来已了然于心。在很久以前的一场战争中,孔雀羽毛的眼形图案是某支军队礼服上的标志—撒旦带领他的孔雀军团从天而降。但我说过,我是个唯物主义者,而且我怀疑早年的神学家们将拉丁语和希伯来语混淆了。你知道吗,‘lucifer’在拉丁文中的意思是‘光之使者’—另一个名字是维纳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