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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是因为我那本有些臭名昭著的小说,或者是因为这些年曾经在网络上凶猛的厮混和胡乱于酒后扔下的闷棍文章,生于70年代的我得以有机会拥有一批一出刀就十步杀一人的80后文字兄弟。尽管他们比我更晚一些面对月光、肉香和用文字的软肩去聒噪和承担世界的机会,但他们真实、独特、自由的作品却总是让我暗含一份敬意———那是横笔立马,拿下生活和经验主义沉疴的一群。而当这群人中充满文字异数的韩放带着《不要尖叫》撞开重庆袭人夜晚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31岁的李海洲已经老了,老到没有了率真、莽撞,没有了自由言说和提起笔作刀枪的年龄了。
这之前我阅读过一部分韩放的诗歌———那是一个文字战士在解决日常生活里的某些悬崖。而当我读完他的第一部长篇,我发现以前的悬崖已经被韩放解决成了一群人,甚至整个80年代人的心灵忏悔史或另类生存现状调查。尽管韩放的小说少了同龄段作家的华丽妖媚、青春梦想,而多了与他年龄极不相称的风尘、磨难和颓废,但正是这样的作家和小说,才能让生活于80年代而目前又处于社会中、下游的青年,于很大程度上在这本书里找到自己或多或少的影子。必须要承认,这就是一本好书的力量,当你在翻阅他的时候,你会鼻尖冒汗地想到,那是自己曾经有过的故事和经历,那里有自己和自己身边人的青春和一地叹息……
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韩放带来了什么:一群真实而让你目瞪口呆、心跳加速的青年像盲目的鱼群游到你的眼底,他们在爱情的自由和卑微中抖下鳞片和欲望,然后在时代的灰尘中悄无生息地迷乱、呼吸,甚至绝望———但他们不会尖叫,疼痛只在心里,需要自己去面对和承担……
从某个角度上来说,70年代和80年代的人群有很大的共性,但80年代人更多的是处于社会和经济转型的关键部位,他们将更多地承担前无古人的生活、世相以及情爱迷茫。而涉足并深陷其间也许是迷茫后选择的另一个重要落差。如你所看到,残酷的韩放没有选择风花雪月,也没有选择香港励志片般的素材去赚取票房,而是选择了一群在肉欲和写字间里无所适从的悲情打拼故事———其间仿佛让我看到了曾经年少的金斯伯格狂乱和咆哮着冲向自己发霉的青春期。这其实是一种带着社会学家良知的写作,尽管当我们面对韩放所展示的昏沉世界时内心会小小地抽一下筋,或者发出一声欧化的尖叫和目瞪口呆。但我们知道,艺术地写出某个底层的生活状态其实是一个优秀作家所必须具备的社会责任感。而身处这个繁华而奇怪的时代,你有做秀和抵抗的权利,更有“含泪的面对和批判是为了深沉热爱”的选择。从这个角度而言,年青的韩放有着不年轻的气度和苦难心理,他的写作就是要让学究们和同龄人群大惊失色目瞪口呆———其实在我看来,优秀而在文字上残酷的韩放只是想以混装版的《洛丽塔》的形式,让我们对一代人和一个社会层面的记录和了解趋于全面。
回到小说的阅读上来,这其实是一本充满了阅读快感的小说。《不要尖叫》体现了作为思想者的诗人和一个小说家的叙述力量的完美结合。但我们知道好读的小说往往会有一种沦为通俗小说的危险,比如朱文的《我爱美圆》或者耶利内克的《情欲》———毫无办法,这就是我们的读者素质。所以当韩放在期待鲜花的时候也许已经做好了照单全收鸡蛋和番茄的考虑。但这样说的时候我发现我好像又错了,像韩放这般充满有知而无畏的作家也许从来就没有考虑过读者问题,因为精英阅读只属于同谋者,韩放大大咧咧地走过来,扔砖头般扔出他的小说,当你在目瞪口呆或者百般猜疑的时候,他没准就在一边冷笑。这就是80年代作家的可爱之处,内心的社会责任感其实就掩藏在那张年轻而玩世的面孔之下。
实际上,在本书里,关于“现代人对文明的异化”和“更年轻一代人群之间人与人的孤独”也很能够激发起阅读者的兴趣。这当然要期待有心者的进一步阅读。而最后我还想饶舌提请大家注意的是韩放隐藏于文字之内的写作野心,那就是要像伟大的里尔克在《墓志铭》里写下的那样:乐意在这么多眼睑下做前无古人和后无来者的睡梦。———现在,已经到了评论者退场的时候了,下面请让我们随意地翻开书页,翻开一个80后年轻写作者和这本长篇带给我们的一次尖叫和目瞪口呆。
'2005年5月1日凌晨急就于重庆'
第一章 迷幻的瞬间 文 / 韩放
引 子
有朋友问我:韩一漂,假如你行走在森林中,你希望你面前出现什么动物?
我说:兔子。
朋友又问:那你再继续在森林中走,第二次你希望面前出现什么动物呢?
我说:梅花鹿。
朋友再问:你再继续在森林中走,第三次你希望面前出现什么动物呢?
我说:豹子。
朋友说,其实这是一道心理测试题,第一个出现的动物代表你的内心,兔子表示 内心柔软、感性,第二个出现的动物代表你心中的理想,梅花鹿表示理想高远、完美,第三个出现的动物代表你的生活状态,豹子则表示外露的言行刚强、坚毅。朋友还说:如此看来,你最大的敌人是你自己。
我最大敌人是我自己!
…
第一章 迷幻的瞬间
1
我常想,我的生活会在某一天有所起色,会散发出美丽的光环。我每天这样想着,也就每天这样梦着,每天行走在泸城的街道上,寻找,寻找。
没有人知道我的生活是怎么回事。我对一个朋友说过,我白天上班,晚上夜行。白天我是人,晚上我是猫。我喜欢黑暗,幽深的黑暗,它会遮住漫天飞舞的虚幻,会在夜晚把人的自私和欲望隐藏,把人的本性演示得像一束炫目的灯光。
2
五一劳动节,这天的夜晚多少有点难忘,我们从来没有过的兴奋。朋友李大洋从重庆过来玩,我在电话里对他说:“这是夏季,一个糜烂的季节,你想在泸城怎么玩呢?”他说:“糜烂好啊,就让我们一起糜烂吧。”
劳动节放假七天,七天对于我们这样的上班族来说,比监狱里的放风还让人感到自由和放纵。
我、秦莱和暗青就经常出入据点俱乐部、113跳舞会、逍遥村歌迷俱乐部、异度空间KTV量贩歌城等充满欢乐的地方,抛洒着我们的美好时光。
很多人都说,城市的黑夜是糜烂的,已经糜烂得只剩下骨头了。
那就让我们只剩下骨头吧。我们高呼着。
3
四月二十七日晚上,我们单位在“异度空间KTV量贩歌城”聚会,买断最豪华的包间。啤酒堆在桌子上,灯光暗下来时,人们拉着自己的亲密异性,摆出自己认为最好玩的姿态。
暗青有点色,朋友们都这样说,他可以今天带这个女的来,明天带别个女的来,而且每个都不一样,质量上保证绝对是美女。暗青能顺利得手主要是出于他帅、酷,有脾气的“色相”。秦莱常说暗青:“你已经糜烂得没有骨头了,只有‘色相’。”
真是弄不明白,我才来泸城时,感觉泸城挺好的———优美的滨江路,悠闲的茶客,还有那幽香十里的美酒。但这是虚幻的表现,就像我睁着惺忪的眼睛,看着晴朗的天空,眼前就会幻发出无数斑斓的光圈,我就会以为这是美丽的瞬间。
人类是很脆弱的动物,容易被错觉欺骗。
所以,我知道暗青为什么老是得手,知道了那些女孩子为什么会一个个栽倒在暗青手里。我想,在那些女人从暗青的身上看到美丽光圈时,暗青也从那些女人身上看到了更美丽的光圈,他们为了这些光圈而互相痴迷、追逐和嬉戏。
这天晚上,我是一个人。我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和行走,流浪在这个世界,我最多只能承载自己的一个影子,而不能再承载其他任何重量。我常常表现得无能为力。这就是我和暗青、秦莱的最大区别。
坐在角落里,我很敏感地用目光打量这群形形色色的男人和女人。我看见暗青用右手环抱着一个女孩的腰,左手拿着麦克风唱歌。听着暗青唱,我也就想唱一首,歌名是《糜烂的爱情》,歌词内容是这样的:
“无所谓,无所谓,糜烂的爱情,无所谓,无所谓……”
“无所谓,无所谓,糜烂的爱情,我和你,错与对……”
这是摇滚乐,暗青是唱不出来的,是我在他摇来摆去地唱着《爱就一个字》的时候,我自己编的。我觉得在他们互相拥抱着摇头晃脑地唱歌时,这首歌很适合他们之间的所谓的默契。
暗青抱着的女孩名叫陈玫。陈玫没事在家呆着,上网聊天,打游戏。她出来玩开心了,就叫她老爸开着一辆白色的“广州本田”来接。第一次见面,暗青给我们介绍陈玫时,陈玫就轻启樱桃一样的小嘴,露出米粒大小的牙齿,看上去很是妩媚。我第一次看到陈玫时,心里产生了一阵惊悸,还有一种莫名的冲动,想用我的手指去扶住她像杨柳一样纤细的腰,触摸她娇小、可爱的嘴唇。
4
劳动节那天晚上,我们在“逍遥村歌迷俱乐部”买断了一个包间,为从重庆赶来的哥们儿李大洋接风。在一起玩的有我、秦莱、暗青、李大洋、大凯和雷辉六个男人,另外有八个女人,分别是大凯、秦莱和李大洋的朋友和临时叫来的女网友。
雷辉和大凯我以前见过几次,都是暗青和秦莱的朋友。大凯二十四岁,身体长得很肥胖,因为挺着大肚子,走路蹒跚,大家有时就叫他“熊外婆”。雷辉二十三岁,在女人眼中是身材很不错的那种男人,缺点就是话比较少。雷辉在他父亲开的诊所上班,闲着没事,就到处遛狗打发光阴。
夜晚的生活是无拘无束的,喜欢唱歌的唱歌,想喝酒的喝酒,要泡女人的泡女人。
秦莱看上一个叫刘林的女人,就悄悄对我说:“刘林是我的,是兄弟就不要和我争。”
暗青我觉得他还够兄弟,因为他还考虑到和兄弟分享。唱歌的时候,暗青悄悄对我说:“韩一漂,这几个MM我们怎么分?”他说:“划拳。”我说:“行。”但他转而想了想,似乎又怕得不到他喜欢的,就说:“临时再说,谁行就谁吃去。”我笑了笑,说:“怎么都行。”
暗青这次没有带陈玫出来,据我所知,他们已经交往半年多,暗青对陈玫的心理、身体以及各种各样的习惯和隐秘,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人对习以为常的东西总会失去兴趣,而暗青正好是这种人。陈玫只得离开暗青,确切地说是暗青甩掉了陈玫,因为暗青已经意识到了眼前的新资源,他不想浪费。
暗青已经有了新目标,就是跟着暗青一起来的网友,名叫李佳。听暗青说,他们以前见过面,且暗青早就对李佳有意思,只是暗青当时有陈玫,所以之前他没对李佳有所行动。
这样看来,暗青对李佳采取行动的时候到了。
唱流行音乐时很无聊,而且我最讨厌那帮女的,麦克风拿到手就不丢下,你一首,我一首,一会儿是《盛夏的果实》,一会儿是《很爱很爱你》,没完没了,歌声幽怨得比林黛玉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不喜欢唱歌,如果让我在酒吧的舞台上怒吼和疯狂还行,要让我像个幽怨的人一样呜咽那些流行音乐,我是万万做不到的。我曾经在一家名叫橡皮的酒吧里唱《远去》,有句歌词:总想在一个异乡的街头,悄悄地醉,并且悄悄地堕落一回。
其实,那帮女的还不知道,秦莱、暗青和李大洋,已经在药店花了三十元人民币买了一包“药”,很厉害的那种。他们几个在充分的准备下,分别把药放到了啤酒中,并热情地端到各自心仪的MM面前,虔诚地自己先干掉满满一杯酒,然后盛情地说:“MM,喝吧。”有些MM不喝酒,他们就劝:“只喝一杯,啤酒嘛,没事。”MM再不喝,他们再劝:“你怎么也要给个面子嘛。”MM还不喝,他们又再劝:“哎呀,我再喝一杯吧,你喝不喝,不喝就是太不给我们兄弟面子了。”女人生性仁慈、心软,这是她们的致命之处,再加上有众多兄弟的面子,她们就很勉强地举起了杯子,皱着眉头往嘴巴里倒,歇息了无数次才喝干一杯啤酒。我这才知道,女人对酒的热情,远远不如对男人那么狂热。
几分钟之后,MM们的脸上开始泛起红晕,并呈昏眩状躺倒在沙发上。暗青、秦莱、李大洋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他们的手很不安分,像一条蛇,趁着黑暗四处游走,然后找准时机咬住目标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