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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此,我不能不双手合十感激天神,十二岁那年的秋天,我有幸遇到了我们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智慧书——《老子》。那是父亲的朋友王启祥,我叫他启祥叔,铁木业合作社里的临时工,他很看重我,曾多次当着我父亲和很多工匠的面夸奖我聪明。被如此儒雅之人夸奖,我受宠若惊,第一次感到了活着的尊严。我始意识到,一个人无论他长相多么丑陋,只要他聪明好学,有知识,同样会受到世人的尊敬。这一点对我太重要了!打那以后,我开始愈加注意锻炼和丰富自己的思维,以期获得人们更多的赞誉。恰在这时,启祥叔借给我一本著名学者任继愈先生编撰的《老子今译》。
那天,我在木匠铺院内剥树皮,因为树皮可以拿回家给母亲当柴烧。启祥叔从山里回来,卸下木材,收拾绳索。他独住的那间小屋的门,朝我这边开着。我一眼望见他的木桌上放着一本书,一本薄薄的土黄色的小册子,便轻轻地走过去,摸到了那本书,光看书名就让人觉着稀奇。老子,什么是老子?这岂不是人们骂仗或者吹牛常用的那句流行语的代称吗?仔细看看,又不是。它由一句句像诗又不是诗的文字组成,逐句逐行,有文白对照。我读了几行,被它深深地震撼了。其中这样写道:“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另有这样的句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等等。
其时,我是不能够从更深刻的含义上理解老子无为自化的思想的,我只能借助任继愈先生的直译文字的表面,以我自己需要的角度去揣摸,从中学会最简单的辩证思维的方法。你也许会说,这对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是根本不可能的。但那时的我的确突然地从那些貌似枯燥的字里行间,发现它揭开了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的一些本质!历史上的一些统治者难道不就是玩弄着这样的统治伎俩,使老百姓无知无欲,成为任其欺凌和随便摆弄的“刍狗”吗?在当时,这该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经过深思的想法啊。
《老子今译》这本书教会了我逆向思维的方法。我用这方法看社会,在当时几乎是屡看屡中。我借到这本书,并用一个漂亮的小笔记本将它整整齐齐地抄写下来。这个小本我视为珍宝,珍藏了许多年,直到我当兵满三年后回家探亲,才发现它连同我仅有的几部书籍一起都遗失了。不过,这不足惜,因为里面的许多句子,已经铿铿锵锵地响彻在我灵魂的深处。许多年来,我一直将它视为我认识现实、辨析真伪的天赐之书。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四(3)…(图)
老村自己有时候站在公路边,真想让车撞一下,这样可以获得一大笔赔款,有了钱便可以放心写作。但前提是只能撞断一两条腿,千万别伤别的部件。
也许我不该这样说,这样说会被人指责为拿老子给自己脸上贴金,但我想,无所谓,假如人们了解了我幼年时的心理行为,设身处地地去理解,就不会有这种误解了。其实,不难想像,幼年的我,对周围是何等的敌视,以至于我的头发像黑毡似的披在头顶,不是被母亲骂急了,我都决不愿意轻易理掉它。加之家境的困难,身上衣着又都是拾哥哥们穿旧了的衣服尾巴,宽大而不合体。尽管我极不愿意这样,但别无选择。于是我只能披头散发、敞衣拖袖,以一个污浊而放肆的顽童形象出现在人们面前。这种心理和处境,在我后来的小说《畸人》中,在一个丑陋憎世的小人物身上,曾有过细致的描绘。那段文字我写得如此生动,其原因就是因为他就是我,精神的我。
家境越来越贫困了。有几次断了顿,一家十多口人坐在灶房门外,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大眼瞪小眼地等饭吃。我已好几次发现父亲为难不下,一个人偷偷地躲进厦屋里哭泣,哭过之后又平平静静地出门,四下为家人寻找果腹的粮食。他过去的那些朋友,死的死,逃的逃,即便侥幸活下来,也不敢随便往来走动。他外柔内刚的个性,又不允许他将无奈的泪水,展示在儿女们面前。也许家境到了这种时候,他仍旧那么坚定地认为,他是个有本事的人,他还有勇气,还要重新找回这支蔡姓人的曾经有过的兴旺。真够难为他了。这情形让我更增添了对他的敬重。所以,从那以后,每看到那些为子女衣食奔波的普通生命,我都会不由自主地生出这种敬意,而不仅仅只对我的父亲。
孔子言: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父亲将我们这支蔡姓族人顽强的创业欲望和成就感,通过点点滴滴的生活行为,传递给了子女。尽管命运给他一次次打击,但他从没软弱或懈怠过,他仍在克己守责、默默劳作。只是像他们这些普普通通衣食男女的命运变迁,通常不掌握在自己手里。
依照心理学的理论,绝大多数有个性的孩子,在其成长的初期,对其父母和社会都会有思想感情上的叛逆过程。这一方面是出于对压制的仇恨、对管教的抵触;另一方面是他们的家长,还不太懂得如何尊重孩子的自尊。
上五年级的那年夏天,在我身边,发生了一件令我至今回忆起来都觉得心惊胆战的事情,我最要好的小伙伴,终日里与我形影不离的李振保,因无法忍受其母的“虐待”,上吊死了。在这之前,我们俩常在一块玩耍,互诉怨苦,同病相怜。他小小年纪,居然说活着没有意思,结果没过多久,就用一根绳子,将自己吊在村子西边田里的大柿树上,死时只有十四岁。那天下午,他的平日里残忍虐待他的六十岁的老母亲,披头散发地站立在村西的高崖上,奋力拍打着簸箕,朝着灰黄的苍天,长一句短一句苦声哀告着:“振保——回来吧——振保——回来……”
这是在招魂,招唤死者的亡魂。
事出之后,村里有人传言,振保是让狐仙迷去了。一个老太婆更说,亲眼看见那天大晌午的时候,振保与一个美貌的女子在柿树下嘻嘻说笑,玩耍打闹。这似乎给村西几孔塌败的土窑里住有狐仙的说法,提供了有力的佐证,一时间各种说法沸沸扬扬,闹得村子里乌烟瘴气,鸡犬不宁。许多老太婆甚至偷着去庙里烧香,保佑她自家的娃子不被狐仙迷了去。
尽管我知道事情不是她们想的那样,但到后来,我还是恐惧了,越来越觉得振保之后,下一个就轮到我了。再说,我似乎也同振保说过死的事情,但他终于抗不住,先我而去了。其时,我恰好独自一人睡在前院空荡的厦屋里。夜间,我不敢吹灯,不敢合眼,不敢向灯火之外的暗处探看,我甚至想像,那只迷惑了振保的狐仙,又开始纠缠上我了。在那些夜晚,我的感觉里,似乎能听见狐仙进门时的脚步声。那声音像秋风扫过落叶,沙沙沙,沙沙沙,仿佛来到了我身边,正用灵异的目光注视着油灯下蜷体而卧的孤立无援的我。我不能睡,也不敢把头探出被窝去看,时刻担心一不留神睡着了,那狐仙就有可能扑上来,将我的灵魂带走。我陷在无助的恐惧中,等待着它离开,好让我踏实入睡。但那狐仙似乎每天夜里都来,我能感觉得到。
这种恐惧一直持续了许多日子。一天夜里,我实在坚持不住了,但我感觉到狐仙仍站在我的炕边,不知不觉中,我睡了过去,然后我感觉它突然朝我扑了上来,魇住了我。我大声呼叫,但没有人听见。我开始反抗,紧紧地揪住了它,死不丢手。它的毛茸茸的爪子在我脸上身上乱抓,还发出吱吱的惧怕的尖叫。这让我突然意识到,原来它也会怕人。从此以后,狐仙便再也没来打扰过我。从这件事便可以理解,在农村那种特别的环境里,迷信到了一定程度,它便成了你真真切切的生活内容,参与到你的经历、你的生命里。
现在回想,当时没能与振保一同去死,可能就是出于对狐仙的恐惧,因为那时候,我对狐仙操纵的世界实在太缺乏了解。如果在此事之前读过《聊斋》,以孩童的心理,或许我更愿意接受死亡。幼年的我们,曾是那样强烈地渴望得到大人的爱抚,我们甚至曾这样设想,假如我们死了,大人们也许会因没能给予我们足够的爱而惭愧,而自责,而流下一些悔恨的泪水,那我们即便死,也值得了。在这一点上,振保比我勇敢,他首先做到了。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四(4)
幼年的我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惧怕,即经常想起传说中的阎王,那些庙里头摆放的青面獠牙的塑像。中国底层社会就是如此,它让你恐惧生,同时也害怕死。它将你赶在不生不死的夹缝中,慢慢地将你驯化成一个适应社会的温顺不语的人。总之,这竟是死亡之神给我心灵烙下的一道深深的印迹。当然,对于一个十四岁的生命来说,社会要他承受的,似乎还有更多的东西。
有书上说,十四五岁,是人生中最尴尬的年纪。每一个处于这一年龄段的孩童,或多或少都会遭遇一些尴尬。在这一阶段,相貌的困扰对我似乎尤为严重,我甚至敏感到了十分脆弱的地步,不管是在校园里还是在街道上,我都不敢抬起头来走路。我总觉得所有的人都在注视着我,所有人都用嘲笑和蔑视的目光看我,都和我过不去,并且随时有可能走过来羞辱我。
十四岁那年的秋天,我和小伙伴们去地里拾玉米,由于贪玩儿,大半天一无所获,空着兜回到家里,一进门就受到三哥的一通指责。盛怒之下,我抡起兜就朝三哥砸去。兜里装着打鸟的铁弹弓,三哥的头顿时便血流如注,全家人都慌了神。我一看闯了大祸,转身就往外跑,一边跑一边还想着自己的出路。那一次我是切切实实想远走他乡,像高尔基《童年》里的阿廖沙那样,做一个浪迹天涯的乞儿,到世界外面去寻找那些有知识有头脑、并能帮助我的好人。
这世界,假如不为生计,流浪竟是男人最美的梦想。
那时候,我们村里已有两个孩子跑出家门,在西安市的火车站周围谋生,他们生计的主要来源是做扒手,每到年关回家一趟,对家里小有补贴。为此,我挺羡慕他们,羡慕他们的勇敢,也想随他们一起跑出这贫瘠而无望的黄土地去闯世界。现在回忆起来,还是母亲最了解我,她凭着一双可怜的金莲小脚,一直追了我好几里地。而我只顾拼命地跑,一道坡接着一道梁,突然,我听见了母亲的哭声,回过头,只见母亲坐在一面高高的土崖上,哀哀地哭。那哭声不是哀告,不是恼怒,而是一种无奈之下的疚痛,我能感觉到其中的滋味。见此情形,我终于忍不住了,转过身来,又哭着跑向母亲,跪在她面前,将自己的手递到她手里,然后也放声大哭。
黄土地是贫瘠的,它的母爱也是贫瘠的。尽管如此,没有哪个孩子平白无故就会离开自己的母亲,也没有哪个母亲平白无故会愿意放弃自己的儿子。振保他妈在没有掩埋掉孩儿的那些天里,天天到村西的高崖上拍打簸箕,一遍又一遍地厉声呼唤,但终没能呼唤回她孩儿振保的游魂。而我的母亲这么一哭,我便轻而易举地放弃了逃跑的决心,回到了母亲身边,向母亲、向生我养我的黄土地下跪,缴械投降。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过逃跑的念头,不知为了什么。此刻,我想,即使我并非今天这个样子,而是像我的那些伙伴那样,终生厮守着家乡的黄土种田,或是像父亲一样,做一个出色的木匠,与一个扎着红头巾皴手大脚的农村姑娘结婚生子,我也绝不后悔。因为此时我已明白,生存的坚韧,一半来自顽强的抗争,一半来自顺从的认命。我信这一点。何况我今天作为一个城里人、一个半拉子文人,抑或是别的什么,经受因此而产生的诸多烦恼时,仍时常会生出对山野朴实自然而又浑然无觉的生命状态的眷顾与向往。
人为何不那样活着呢?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五(1)
少年期的尴尬,许多竟难以言传。譬如说对男女之事、对性的理解,就是如此。这种事情,父母是绝对禁止公开谈论的。尽管出了家门,在大街上和田野里,常常听到村民们用非常下流的语言交谈或骂仗,但回到家里,父母绝对不会允许我们有一个脏字出口。因此,我们所有的性知识几乎都来自于民间传说或厕间故事,还有年龄接近的同伴传授。性,这个人世间最美妙的事物,在当时社会的公论上,竟被描绘成了可怕而肮脏的魔鬼。
说起来有些羞愧,我长到十六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