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2003年5月31日 8:35
睁开双眼,我发现自己的脸上满是泪水。我用手背擦了擦眼眶,然后在天花板上看到了一张脸,我自己的脸。起初我以为仍在做梦,但发现周围的环境如此真实时,我明白了,那不是梦。
那张悬浮着的脸正在一点点消失,像融化的积雪。先是耳朵,接着是额头、下巴……最后消失的是嘴巴,两片嘴唇张开了,似乎在做无声的呼唤。
天花板又恢复了原状。
我直瞪瞪地望着这一幕,心脏扑扑狂跳。缪塞斯的声音传到我脑子里,“早安,我的朋友。”我感觉他从墙上溜下来,站在窗口。“那个梦是怎么回事?”我踢开被子,从床上爬起来。
他沉默了一会,说,“我知道瞒不过你,没错,我就是梦中的那个人。”
“这么说,你以前所说的故事,全是一派胡言?”
“至少有一部分是真的,里面的人物,都曾经存在过。”
“那他们现在呢?”
“现在?”他笑起来,笑声中带着嘲讽,“八千年前的人,还可能活着吗?”
我盯着窗口,感觉他伸手在脸上摸了摸,真奇怪,既然我的眼睛看不见他,又怎能感觉到他的动作?唯一的解释就是,我的脑子感应到了。
“根本没有什么反空间,对不对?你也是那个时代的人,我在梦里见到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我看着他,发觉他身体的轮廓逐渐浮现出来,但是很朦胧,像一个影子。
“你看到我了,对吗?”他也在注视着我,虽然看不见表情,但可以发觉他很惊讶。“你的变化很快,超出了我的预计。”
“什么变化?说清楚点。”我走近一步,现在他的形象越发清晰了: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身材很高,比我还要高出半个头,深黑的眸子极具穿透力。他抬起一只手,放在我肩膀上,我感到了一种重压。
“你正在变得和我一样。”他张开五指,抚摸着我的脸庞,他手指上的皮肤干燥温暖。“人的灵魂是一种存在,它不会随着肉体的死亡而消亡。有没有听说过,人死亡的一瞬间,躯体的重量会减轻21克?这消失的21克,就是灵魂的重量。
佛教所谓的解脱,其实是死亡的另一种表述,因为只有摆脱七情六欲,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解脱,然而那些原始欲望的发源地,就是我们的身体。于是佛教徒常常要过苦行僧的生活,这是以人为的痛苦,来抑制肉体的欲望。这样做,需要极强韧的意志力,其实他们不知道,有一个简单和直接得多的办法,那就是毁灭肉体。人类害怕死亡,是因为对死后的世界一无所知,但作为祭司,我们几千年前就已经知道,精神是不死的,它只会通过肉体的死而到达另一个世界,一个更加光明的世界。”
“肉体是个低级的东西,虽然它偶尔能给你一些快乐,但更多的时候,是带给你无穷无尽的痛苦。”他的眼神黯淡下来,“我也经历过爱情,我爱的人,你已经在梦中见到了,她是不是很美?”的确,那个女人比我见过的所有明星都更漂亮,小文和她一比,就显得很平庸了。
他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色,“她爱的是图卡,你感觉到了我的痛苦,是吗?”是的,梦里那种心如刀绞的感觉我记忆犹新。“所以你嫉妒图卡,恨他,尽管他救了你的命。”
“是的,为了凯,我什么都做得出来。包括杀了他。”缪塞斯的眼神很阴沉,让我感到一丝寒意。“但我更希望他跪倒在我脚下,乞求我的怜悯,让凯看看他那付可怜相。”他深吸了口气,“为了得到凯,我甚至不惜做一个叛徒,我投靠了阿撒拉,想借这家伙的手除掉图卡。他得到他的王位,我只要我的爱人。”
“可惜我还是失败了,可悲的失败。我的身份泄露了,按照穆的法律,我遭到了最严厉的惩罚,我的灵魂被禁锢在诅咒之牢里,永世不得翻身。想像一下,在那面镜子里度过几千年的漫长岁月,是什么样的滋味?天哪,那真是太可怕了,我无法形容。就算让我粉身碎骨,我也不愿再回到那个地方呆一分钟!”
“在那些黑暗的日子里,我曾几度见到了光明。一千多年前,一帮盗墓者拿蜡烛靠近这面镜子,我向他们打招呼,结果他们扔掉蜡烛逃跑了。十七世纪,欧洲的一个贵夫人拥有了这面镜子,她对着镜子梳妆时,我为了不重蹈覆辙,尽量对她露出友善的笑容,可是她的心脏太脆弱,居然当场被吓死了,哈哈。这以后,我几乎绝望,直到遇上了你。”他微笑起来,“我多么害怕你也像那些人一样,吓得落荒而逃!但是,你没有令我失望,你的召唤破除了镜子的魔咒,让我重获自由!”
这么说,我他妈的中了千载难逢的大奖!我真是哭笑不得,要是我的胆子小一点点,也许所有的事都不会发生了。
“为什么我会梦见你经历的事?”
“我们的灵魂共用一个大脑,它们之间产生了错位,你看到的梦境是我的一些记忆片断,同样,我也看到了你的。这几天夜里,你的脑电波很紊乱。”
“该死,为什么是我,而不是其他的人?”
“很抱歉,只有召唤者的身体可以容纳我。”
“既然你并不留恋尘世,为什么还要呆在这里?你可以去找你灵魂的归宿呀!那个地方在你眼里,不是像天堂一样美好吗?”
“我去不了。”他握起了拳头,“只有在肉体死亡的一瞬间,通往天堂的大门才会开启,这个时间很短暂,我已经错过了时机。现在我们必须同舟共济,直到你的躯体死亡,我才能重新获得那个机会。”
我突然害怕起来,如果他占据我的身体时选择自杀,岂不是很危险?缪塞斯看出了我的心思,笑道,“你完全没必要担心,我不会那样做的,因为这个世界很有趣,比我生活的时代要有意思得多,所以我暂时还不想死。”
他轻轻一跃,跳到了窗台上,“好好过你的今天吧。”他对我挤了挤眼睛,从窗口跳了下去。这可是在三楼!我赶紧扑到窗子旁边,向底下望去,只见一个近乎透明的身影落在地上,然后灵活地钻进人群里,像大海中的一朵浪花,消失不见了。
我的状态一整天都很糟糕,脑袋阵阵疼痛,身体软绵绵的。我想用埋头工作来忘掉烦恼,但效果并不好。我看见办公桌上的备忘录里写着昨天的一系列工作记录,那显然是缪塞斯留下的,这样我就不至于找不到头绪。不过这点小恩小惠无法打消我对他的憎恨,一想到自己的后半生只能与他分享,我简直要发疯了。
2003年5月31日 12:10
我从楼下叫了盒饭,但只吃了一半就把它扔进了垃圾箱,食不甘味。我拿起毛巾,向洗手间走去。走廊里静悄悄的,职员们基本上都离开了,还有一些可能在午休,大部分房间房门紧闭。我穿过走廊时意外地看见程婴迎面走来。
“你没回去?”我问她。
“对,你不也没走吗?”她停下脚步。
“你知道,我三分之二的中午都耗在办公室里。”
“我今天不想回去,喏,不请我去你房间坐一下?”
我扬了扬手里的毛巾,“我去一趟洗手间,你先过去,门没锁。”她点点头,与我擦肩而过,寂静的走廊里,回荡着她的鞋跟与地面的敲击声。
我回到办公室时,看见程婴半躺在墙角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份当天的报纸,不过她的视线并没有集中在报纸上,而是越过报纸上端望着我。我对着她笑了笑,感觉她的这个姿势太随意了,因为从我站立的角度,可以清楚地看到她裙子下露出的半截大腿。我连忙把目光转向别处。
“坐这里吧。”她把手放在旁边,示意我坐下来。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去。她把报纸放下,大胆地凝视着我,眼睛里有种热切的东西。“抱着我。”她说。
我张口结舌,以为自己的听觉器官出了毛病。没等我反应过来,程婴已经倒在我的怀里,一股恰到好处的香水味包围了我。几乎是出于本能,我伸开双臂抱住了她。她把脑袋靠在我肩上,后颈光滑的皮肤摩挲着我的脸颊,隔着薄薄的衬衣,我感觉她的身体异常柔软。
她把我抱得很紧,我挣不开,或许,我根本就没打算推开她。我的心跳很快,四肢也有点发僵。窗外的天空中,一架客机拖着白烟缓慢地飞过。时间似乎停滞不前了。
“我好想你!”她抬起头,贴住了我的嘴唇。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很温情地用舌尖舔着我的嘴唇,小心翼翼地打着圈,我不受控制地张开了嘴,把她的舌头吸进去。
等我的神智稍稍恢复清醒,我们的亲吻已接近尾声。“我的天。”我推开她,感到惊慌失措,“呃,我们都做了些什么!”她惊讶地望着我,我烦躁地踱到窗口,不住摇头,“不,不应该这样!”
“你怎么了?”程婴向我走过来,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鼓起勇气盯着她的眼睛,“刚才我们有点不冷静,小婴,我们不能这样,这是个错误!”
“错误?”她眼里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好象受到了伤害,“你昨天跟我上床的时候,为什么不说这是个错误?”
第五章
2003年5月31日 5:30
我坐在上岛咖啡厅里,一杯接一杯喝着咖啡,是不加糖的黑咖啡,象中药一样苦。中午在公司的时候,我一度以为程婴会扇我个大耳刮子,但她没有。这让我更加难受。
毫无疑问,是缪塞斯干的好事!这样下去,他迟早会毁了我的生活。
腰间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我拿出来放在耳边,“喂,哥们,在哪?”我马上辩认出来,是林渝的声音。他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也是我如今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之一。
“好久不见。”接到他的电话,我还是高兴的,但语调却无论如何也热情不起来。
“有几个讨厌的老家伙在我这里,他们说想你了,过来吧?”林渝说。我略一思索,答应了。
敲开林渝的家门,一股浓得令人窒息的烟味扑鼻而来,令人仿佛置身于硝烟弥漫的战场。林渝穿着松松垮垮的睡衣,懒洋洋站在门口,“嘿,怎么这么久才来?你那辆乌龟帕萨特,也该退休了。”
“我要象你这么有钱,就换直升机了。”我在他胸口擂了一拳,走进房里,“牵挂我的人是谁?”围坐着桌子的几个朋友哄然大笑,“迟到了,罚酒罚酒。”
“接到电话我就用最快速度赶来了,路上连闯了十几个红灯,简直称得上现实版的生死时速,这样还罚我,你们有没有人性啊?”我打定主意绝不喝酒,坐下来对林渝说,“小二上茶,越浓越好。”
田建歪着脑袋看我,脸上的粉刺在灯光下泛着亮光,“我操,烟戒了,酒也不喝,有种啥时再把女人戒了,你就立地成佛了。”田建以前说话老喜欢用“我操”打头,这几乎成了他的口头禅,我们为了不被他占便宜,跟他说话也总是加上“我操” 两个字,他在挨个操我们的同时,也被大伙轮流操了个遍。如今他在旁人面前是绝不会那样讲话了,但碰上我们这帮老朋友,还是忍不住故态复萌。
几个朋友当然不依,一定要我喝酒,我说,“我操,你们想我早点死就灌我吧,上周喝了个胃出血,医生说了,半年之内滴酒不能沾。”林渝用古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过来打圆场,“既然这样,咱们就别逼他了,让这小子多活几天。”我感激地向他抛了个眼色。
喝到晚上九点多,除了我越来越精神,其他人都有了七八分醉意,田建嚷嚷道,“我操,大伙喝够了没,够了就找点别的节目,一帮和尚老在一起喝酒,没劲。”孙军笑起来,“去跳舞呗,正好活络活络筋骨。”他转向林渝,“阿渝,叫几个妞来。”林渝淡淡一笑,“行,这就走吧。”
我们开了两辆车,林渝一辆,我一辆,把几个喝的醉熏熏的家伙载到“零点”酒吧。酒吧里几乎已坐满了,震耳欲聋的音乐让人感觉地面都在颤抖,衣着暴露的年轻女孩在灯光下扭动着身体,吸引着无数色迷迷的男人目光。
我们刚刚坐下来,田建和孙军就又叫来一箱啤酒,喝上了。林渝的手机响起来,他向我们打了个手势,独自走出去。孙军脸上露出暧昧的笑容,对我说,“阿渝这家伙,路子是越来越野了。”我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在我们这帮朋友中,林渝是混得最好的一个,他经营的家居公司在本市已小有名气。当然,这部分得归功于他的老子,八十年代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