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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决心,但他的努力并没有什么重要意义。当麦克阿瑟统治日本的时候,史迪威已在战争结束时死去。'
乔·史迪威具备最优秀的美国人所具有的特点——精力旺盛、足智多谋、坚韧刚毅、有进取精神、勇于自我反省。这些品德把我们送上了月球,也把我们带入了越南、柬埔寨和老挝。总之,史迪威是体现美国人品德的典型,这样的品德使我们在国内外遭受了许多灾难,在当今我们进行自我重新评价时,这种品德得到了充分显示。史迪威是我们解决中国战时问题的最好人选,可他所做的并不完美,他没能抓住要害。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在中国的努力并不适于中国的革命,这主要在于这些努力与人民的需要毫无关系。
史迪威是年轻有为、聪明勤奋的西点军校学员,他以责任和国家荣誉来要求自己。他体魄强壮,是橄榄球比赛中的四分卫和纽约扬克斯海1/4 英里赛跑的选手。他在西点经受住了第一年的艰苦训练(有两名新生不幸地死去)。他身材中等,体重较轻,却是个出色的运动员。他生性好强。1904年他在菲律宾当步兵,1906年回到西点用法语和西班牙语教授学生并辅导体育训练(讲解篮球)。夏天,他被委派到危地马拉和墨西哥,1911年取道日本和中国再次回到菲律宾,第一次目睹了中国的革命。他在远东时已对外国人民和语言产生了特殊的兴趣。
在西点再次执教(教历史和西班牙语)之后,由于美国加入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史迪威像他那一代军人一样,被突然从和平时期军队的日常工作中抽调出来。1917年,他34 岁,等待时机显示自己的才干。他首次发现自己掌握了一套训练军队的特殊方法。在普拉茨堡,美军的任务是尽快训练100 万士兵。但很快,陆军少校史迪威因精通法语而被调到法国。他是G—2 圣·米黑尔进攻计划的制定者,同领导,G—3计划的乔治·C·马歇尔一起工作。圣·米黑尔计划获得了成功,在和平到来、在军队缩减到和平时期的规模之前,聪明的士兵已开始谋划将来了。军事还没有成为一个主要行业。1919年,史迪威从和平的郁闷中挣脱出来,成为被委派到中国的第一个军队语言教官。他开始在伯克利学习中文,后来到了北京。20 世纪2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主要呆在中国北部,先在公使馆研究了三年语言,然后又在天津的第15步兵团呆了3年。乔治·马歇尔先于他到了那里。最后,在30年代后期,史迪威以使馆陆军武官的身份住在北京,这期间他周游了全中国。他非常喜爱民众,喜欢在中国旅行时过那种有意思的野外生活。
30年代的中国之所以吸引史迪威这个美国人,既不是因为他在中国享有不平等条约所赋予的特权,也不是因为他的现代意识和他所受到的先进教育和掌握的先进技术。真正的魅力来自中国人民自身,他们经受着人类面临的各种苦难,并坚定不移地尽着自己最大的努力。到珍珠港事件爆发时,史迪威无疑是中国战区最好的军事专家,他非常熟悉广大地区的地形,熟悉当地领导人和他们所面临的巨大问题。
在1941年的危机中,马歇尔升任参谋长,这时的史迪威已是美国最好的中国问题军事专家;在美国国内任职期间,他的功绩已使他成为正规军中最优秀的领导人之一。当然,和平时期,军队减少到人们几乎看不到他们存在的程度。1939年9 月,美军人数仅17.4 万人。史迪威在军事演习中显示出不平凡的独创性和主动性,他确实是闪电进攻的天才。1940年,他成为一名将军,在加利福尼亚指挥训练一个师。他决不“纸上谈兵”; 他是富有独创性的军人,对己对人绝对严厉,不留情面,有人说他是“冷血动物”。他非常接近下属,对那些装腔作势的傲慢之徒充满了敌意。他严于律己,着装随便,亲自带队行军。
珍珠港事件爆发后不久,马歇尔挑选史迪威指挥体育家行动计划,这将是美国在北非的第一次进攻性战役。马歇尔从军事演习中看出,史迪威是“一个杰出的战略家,想像力丰富,足智多谋,充满自信;他研究过军事史,长于训练”。按战功而论,史迪威在九个军团指挥官中名列榜首。而且,如果他最后指挥北非登陆,无疑会继续在欧洲战区得到提升,至少可以和后来的布莱德雷的职务一样。中国的危机改变了这一切。
史迪威和蒋介石之间的巨大冲突,可以在几次合作中从几个角度看出来。他们不仅都有强烈的个性,而且是两个国家领袖人物性格的典型。从中国革命的角度来看,史迪威批评了中国军事机构的弊端,这有助于我们了解国民党的崩溃。蒋腐败的权力机构的组成是基于忠诚而不是效率。史迪威同情广大的士兵,不信任那些贪污、贿赂的中国官员。
史迪威改革和建设一支现代化中国军队的努力,迟早会使旧的军事权力机构分崩离析。蒋介石在军队中努力维持着中央的权力。饥饿的新人伍者、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克扣官饷和国民党军队中的忠诚胜过功绩,加之抗日的压力和财力消耗,造成了中国极为保守的现状。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了自身的利益,我们的中国政策是用漂亮的允诺、金钱和军事装备来鼓动中国人不断抗击日本人。这也是罗斯福的天真想法,即帮助战后的中国,弥补由于战胜日本而带来的权力空白——美国人的这一理想从未实现,因为它忽视了中国革命的现状。
如果史迪威改造中国军队的想法得以实现,那么他将创造最终破坏蒋权力机构的军队和指挥官,而且无疑会出现某种军事政变。蒋意识到这种危险。因此,在和有美援撑腰的史迪威打交道时,蒋反对这位狂热追求战功、受过战火磨炼的效率专家。蒋主要关心的不是效率,也不是作战,他反对的是共产主义者一直在进行着的革命。美国人要求中国所做的战争努力,只会进一步破坏中国的现状。美国要向中国共产主义者提供援助,这大大搅乱了蒋虚弱无力的围歼计划,他不得不竭力阻挠史迪威握有实际指挥权。蒋成功地阻止了史迪威的这一企图,1944年10 月,史迪威被召回国。
史迪威多次努力对日本人发动进攻,为实现这一目的,他准备在印度创立一支现代化的中国军队,但他最终认识到,归根结底,蒋总司令并不需要这样一支现代化的军队——他担心自己难以控制。再者,国民党中国已经耗尽了财力。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蒋介石的重庆政府要静观战争结束(在国民党中国,珍珠港事件被称为“停战纪念日”)。
史迪威的努力被蒋介石传统的战略、战术理论搅乱了。蒋遵循古代经典战争论著《孙子兵法》,强调防守的重要性,先让敌人运动而后歼灭之,除在占据极为优势兵力的情况下,从不主动出击。
在这种形势下,史迪威决心先在缅甸迎头痛击日本人,将其逐出缅甸并杀回中国,这是再恰当不过的了。中国简直是一个不会为任何战争做好准备的国家。缅甸北部丛林密布的山谷向南延伸,从东向西穿越公路和补给线的地形十分复杂。因此,史迪威在发动跨越中缅的战役中所取得的战绩,可以说是一部显示高度智慧的英雄诗篇。他是我们最有才能的指挥官之一,他在根本没有优先权的补给线的遥远尽头孤军作战。科学技术的发展,使海、空力量可以横跨太平洋,削弱日本人的力量,美国无需在中国建立基地。当史迪威向蒋摊牌说,美国命令他指挥中国军队时,美国在中国的战争努力已开始失去抗日的意义。美国的援助已介人了中国的内部政治斗争。
如果从美国对外扩张的角度来看史迪威,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史迪威失败了,蒋也失败了。首先,自命不凡的美国人一心想打败日本人赢得战争;军队为这种使命而训练,并形成了民族精神。美国军人在追求这一目标时,成了现代技术的奴隶、他们为责任感所驱使,致力于发展组织机构和火力的潜能,并在战争中赢得胜利:政治不是美国军人的第一使命,也不是第二使命、《孙子兵法》认为,战争的目的在于使敌人屈从自己的意志,用一切办法使之投降。美国军事专家更为关注的是建立突击部队,解决并设置战场所必需的后勤供给、至于和平实现后可能会发生什么,显然并不是他们的责任。他们受训时也不被要求去考虑这些。
尽管方式和目的不同,美国人仍在利用中国来实现打败日本这一共同目标。中国不想被利用,它显然更为关心国内革命,这时,美国人便大为抱怨。从这点来看,作为外国人的美国人,对中国时局的影响微乎其微。史迪威带着一些会讲中文的国务院官员会见延安的共产主义者,这个军事观察团(自然被称作“南部使团”,因为是前往敌占区)暂时抓住了机遇,美国人和中国共产党或许能发展一种合作关系,至少可以避免彼此交战。当时,美国日趋强大,很快就要战胜日本,对中国现实的客观估价似乎显得不必要了。在这种情况下,赫尔利特使对这种富有建设性的合作所做出的反应是草率和漠不关心的,这种合作很快成了泡影。虽然没有人明确指出,但20 世纪4O年代,在革命初期的中国,由一个美国将军来指挥中国军队的计划实在是一剂毒方。它很可能使美国军队在法律和命令的驱使下反对这场革命。美国人天真地臆想蒋的旧政权或许会被“改革”所拯救。假使史迪威真的指挥了中国军队,将会比他被召回造成更大的灾难。他被人接替说明,我们想通过战争努力拯救一个衰竭政权的企图失败了。
我们可以把史迪威看成美国技能、活力、实干和坚韧不拔、不屈不挠精神的象征,他是一个脾气暴躁但仁慈并且有实际能力的人。他在中美友好时代度过了他的中国生涯,当时两国人民之间有了广泛的接触。幸运的是,他没有活着看到我们相互变成了敌人,没有进入限制战争规模的核时代。史迪威属于伟大的帅才之列,从汉尼拔到罗伯特·李,他们都曾努力但最终被命运挫败了。他们生活在一个只追求个人英雄主义的时代,这个时代离我们似乎已经很遥远了。
此篇评论的是巴布拉·W·达斯曼所著《史迪威与美国人在中国的经历,1911—1945年》(纽约,麦克米伦出版,1971年); 发表于1971年3 月27 日的《新共和》和1971年2 月13 日的《商业周刊》。
08 道格拉斯·麦克阿瑟与美国军国主义
杜高特·道格,有些士兵这样称呼麦克阿瑟。他异常勇敢,无数次出生入死,为部队树立了榜样。他实际上是一名最伟大的士兵,从1918年至1951年这1/3 个世纪期间所进行的3 次战争中他都在前线指挥作战。他比任何一位美国人指挥的军队都多,而伤亡却很小。他还是公众广为争论的人物。他一直很自负,但人们感到,他在政治上没有取得可与其战功堪比的成就。他在战争中的表现和战后成为驻日盟军总司令都被载人史册。
然而,麦克阿瑟一生中的表现是如此之不同——“高尚与卑鄙,机智与粗暴,妄自尊大与羞怯谨慎……喜怒无常……滑稽荒谬……卓越崇高。”正如曼彻斯特所写,所发生的一切都可归结到他的个性:麦克阿瑟追求的是什么样的自我形象?他是否知道他在干些什么?我们可以从曼彻斯特所著《美国的恺撒》一书中,详尽地了解麦克阿瑟,透过各个细节,可以把将军非凡个性的典型表现结合起来看。
第一个影响他的是他的英雄父亲。1863年11 月,当18000名盟军士兵冲击田纳西州查努加城的教区高地时,第24 威斯康星师的阿瑟·麦克阿瑟上尉第一个率先将军旗插上高地的顶峰。在以后的12 次战役中,他表现出彻底的无畏精神。19 岁时,他成为联邦军队中最年轻的陆军上校。然而,在这之后,军队只同印第安人打过几仗,军队生活只剩下华盛顿的军事政治。1898年,阿瑟·麦克阿瑟被任命为陆军准将,派往马尼拉。他俘获了阿奎那多,镇压了菲律宾的共和运动,他已经创立了麦克阿瑟形象——一个精明的职业军人和富有想象力的战区指挥官,对敌作战临危不惧,对部队关怀备至,对部下奖赏慷慨(包括对皮顿·马奇和约翰·潘兴)他爱说大话,能言善辩(阿瑟·麦克阿瑟写道:“民族的同一性”可以“劝导人们响应同族领袖的号召”),不能容忍文官的干涉,渴望受人称赞,确信华盛顿对他有成见,而且喜欢删改记者的新闻稿件。
正如他的助手所说:“在找遇到他的儿子以前,阿瑟·麦克阿瑟是最为妄自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