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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管制一切与经济活动有关的德国公私科学团体、研究实验机构及实验室等。
(十六)为设置及维持由盟国管制委员会所规定的经济管制,应建立德国行政机构,而德国当局必须最大限度地宣布及执行此种管制。因此务使德国人民认清,此种管制的执行及执行中有任何违反之处,概由他们自行负责。任何对德管制如有违反占领目的者,一律禁止。84(十七)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 )对运输作必要的修复:
(2 )增加煤产量;
(3 )最大限度地增加农业生产;
(4 )对房屋及必需的公用事业,作紧急的修复。
(十八)盟国管制委员会应采取适当的步骤,对于尚未归参加对德作战的联合国家所管制的德国外资产,实行管制,并加以处置。
(十九)德国偿付赔偿时,应留下充分的资源,以便德国人民能不依靠国外援助而生活。为实现德国的经济平衡,应规定必需的资财,以偿付经对德管制委员会批准的进口。现有的生产品及储存物品的出口所得应首先用以偿付此种进口。
以上规定,对于赔偿协定(四)段(1 )(2 )两项所指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品,均不适用。
有三点值得评论一下。第一,(十四)段虽然要求确定共同政策,却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当然其意图是要由管制委员会来拟定共同政策。但管制委员会是一个四方组织,只有在四方成员都同意时才能行动。实际上,由于管制委员会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对若干问题(例如货币改革)制定共同政策证明是不可能的。西方大国对波茨坦决议所规定的那些应该交由中央行政当局处理的事务,不愿自行其是。于是,在一个时期内,不得不将许多紧迫的问题搁置起来。但是,在波茨但作出决议之时,俄国人早已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对土地改革,赔偿和奥得一尼斯河界线采取了行动。如果这种情况说明了俄国人在总的方面打算遵循的路线,那么,认为管制委员会能就共同政策取得协议就成为一个鲁莽的假设了。
第二,要求制定共同政策的(十四)段在末尾合情合理地规定,在实行这些政策时,“应考虑适合不同地区的情况”。这是适合一时需要的措辞之一,一位美国政治家曾称它为“模棱两可之词”。这句话在老练的律师手里可以用来摆脱似乎硬性的约束。任何协议附上这样的规定只会招来麻烦,因为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协议各方是有诚意的。
第三,一经仔细考察,就会看出这些段落在允许德国所享有的生活水平方面构成一种含糊概念,而在这关键问题上所使用的语言却变得最不能解决问题。根据参谋长联席会议第一○六七号指令,基本生活水平不得“超过85任何一个邻近的联合国家现有的水平”,管制当局接到指示,要保证商品与公用事业方面的生产,“必须保持德国的平均生活水平不超过欧洲国家的平均生活水平”。后来的很多讨论都是从这个假定出发,即允许德国享有相等于欧洲的平均生活水平,而且“保证”和“必须保持”等措辞的含意何在,明眼人一望便知。但通过论证也可以这样说——在讨论工业水平时俄国人就是这样说的:“不超过”这三个字使得这句话丝毫没有构成任何承诺。如果因为保持德国享有欧洲平均生活水平而造成协议的其他部分无法执行的话,按照上述解释,只有通过降低生活水平来打开局面。国务院于1945年12月发表一项美国政策声明,承认“既然柏林宣言对占领期间的德国生活水平并未作出规定,各占领国自无义务提供足量的进口物资以保持德国生活水平相等于欧洲的平均生活水平”。事实真相是,德国投降前的考虑过分纠缠于削弱德国的力量和优势问题,以致没有重视可能产生的情况,即碰到的头一个问题是防止德国生活水平的每况愈下,或者(象丘吉尔说过的那样)与其说是个压制德国的问题,倒不如说是个扶持德国的问题。因此在需要确定最低水平时倒反认真考虑规定了最高水平。而实际上,这一条款与整个赔偿一章的关系,在协议的执行中具有很重大的意义。
(二)俄国人自始至终所关心的主要是赔偿问题。贝尔纳斯告诉我们,这个问题成了波茨坦会议上突出的争论点之一。据说雅尔塔会议所设立的赔偿委员会从莫斯科带来一份文本草案,作为讨论的基础。但相对他说,它能起的作用是有限的,因为委员会一直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还因为英国人和美国人只是在到达波茨坦时,而且实际上是在会议进行时才得知俄国已经在86大规模拆迁赔偿物品。他们指责俄国人,不仅在于这些做法,而且在于俄国人把大片领土转让波兰给德国所造成的后果。杜鲁门总统问道,“如果我们对怎样赔偿还没达成协议的时候德国就丧失了一部分领土”,赔偿问题又怎么能得到解决呢?关于这第二个责难,俄国人否认这两件事有联系。对于赔偿问题,迈斯基想拟定战利品的定义,以证明拆迁沐浴设备和银制品之类的东西是正当的,但他手法笨拙,事与愿违,失去了斯大林的宠信,以致永远从国际生活中销声匿迹了。于是莫洛托夫坦率地承认了已经发生的事情,并提出在俄国的赔偿要求中扣除那一部分。美国人一再认为俄国人的单方面行动使全面处置赔偿问题无从进行。他们争论说,盟国之间的公平分配已成为不可能,因为其中一国早已自己动手并隐瞒其所得了。在这种情况下,唯一满意的解决办法是让四国各自从其占领区内提取赔偿。由于大概有百分之四十可资利用的工厂座落在俄国占领区,这就使得问题比较容易得到解决。如果再从西方国家占领区百分之六十的工厂中抽取百分之十加给俄国人,那么他们所要求的占总数一半的赔偿份额就会得到满足。
但是总数究竟是多少呢?斯大林和莫洛托大逼着要定下一个确切的金额,并声称二百亿美元这个数字,是在雅尔塔已经一致同意了的。用巧妙的起草方法来取得一致同意的危险开始出现了。因为赔偿委员会过去只是奉命将那个数字“作为研究的基础”。贝尔纳斯试图解释说,“假如你把某种东西当作讨论的基础,你不一定非要自己接受它不可。”他没有得到多大的成功。然而,他的确设法使斯大林相信,在波茨坦,美国人和英国人至少是不打算定出任何明确的数字的。大元帅……于是开始讨价还价。他首先异想天开地提出要大大增加赔偿数字。后来,他又建议从西方占领区拆迁资本设备(用以交换食物、煤、木材等产品)的总数从百分之十二增加到百分之十五。我说,如果他肯撤回其他要求并同意其他两个有争议的提案,我们就同意百分之十五。他表示同意,会议随后不久就结束了。赔偿一章如下:87德国的赔偿
(一)苏联的赔偿要求,将以拆迁德国境内苏联占领区的物资及适当的德国国外资产予以满足。
(二)苏联负责在其所得的赔偿额中,解决波兰的赔偿要求。
(三)美国、英国以及有权获得赔偿的其他国家的赔偿要求,将自西方各占领区及适当的德国国外资产中予以满足。
(四)苏联除在本占领区获得赔偿外,尚可自西方国家占领区取得赔偿:
(1 )在德国和平经济所不需要且应自德国西方国家占领区拆迁的可用的与完整的工业资本设备中,先从冶金、化学及机器制造工业中抽取百分之十五,以交换同等价值的食物、煤、钾碱、锌、木材、陶瓷、汽油产品以及其他商定的商品。
(2 )在德国和平经济所不需要且应自西方国家占领区拆迂的工业资本设备中,抽取百分之十,应就赔偿项下交与苏联政府,苏方无须付款或以实物交换。
上述(1 )(2 )两项规定的设备拆迁将同时进行。
(五)从西方占领区作为赔偿拆迁的设备数量至迟必须在今后六个月年决定之。
(六)工业资本设备的拆迁将尽速开始,并在第(五)段所规定的作出决定时起两年内完成之。第(四)段(1 )项所规定的物品交付,将尽速开始,并由苏联自开始之日起,于五年年按照议定的分期办法交付。德国和平经济所不需要因而可供赔偿的工业资本设备,其数量及性质将由管制委员会按照盟国委员会(在法国参加下)所制定的政策予以决定,并交由该被拆迁设备的所在占领区的司令官最后核准。
(七)在应行拆迁的设备总数确定之前,按照第(六)段最后一句所规定的程序决定可以交付的设备,领先予交付。
(八)苏联政府对于座落在德国西部备占领区的德国企业以及除下列第(九)段所规定以外的德国国外资产,88放弃一切赔偿要求。
(九)英国及美国政府对于座落在德国东部占领区内的德国企业以及德国在保加利亚、芬兰、匈牙利、罗马尼亚和奥地利东部的国外资产,放弃一切赔偿要求。
(十)苏联政府对于盟军在德国缴获的黄金,不作任何要求。
波茨坦计划的实质是要使可供赔偿的工业设备数量(就西方占领区而论)服从于全面的经济计划方案。准许德国的平均生活水平不超过欧洲的平均水平,而如果德国人民在无外援的情况下,能按这一水平生活的话,首先要能生产出口产品,以偿付必需的进口物资。按照这一水平,如属过剩的工业设备是可供赔偿的,这就包括将予铲除的整个军火工业和将受严格管制的大部分具有作战潜力的工业。遭战争破坏的德国,满目疮痍,一片混乱,流亡难民充斥于市,一旦失去设想的那种工业规模,而又要达到所允许的那种生活水平(如果确曾许诺过那种生活水平的话),德国是否负担得起,是否力所能及,还有侍于观察。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在接受那些原则之前,似乎并未对其实用性作过一番现实的评价。波茨但会议所一致同意的只是一种准则而非解决办法——这或许就是会议获致协议的原因所在。它被说成是经过“一番孤注一掷的努力,打破长期僵局,而在最后一刻临时凑成的东西”。这一准则实行起来应如何解释,为了找到这种解释而进行的争论过程,是留待管制委员会去处理的第一项任务。
还有其他两点要注意。根据雅尔塔会议设立的赔偿委员会曾受权考虑使用劳动力来作为一种赔偿手段的问题,但这一问题从未作过研究,在波茨但似乎也从未提及。其次,尤为重要的是,协议对于从现有生产品中取得赔偿的问题并未明言,虽然在赔偿委员会的讨论中曾经89指出这将成为一个争论之点。雅尔塔议定书曾特意准许从现有生产品中提取赔偿,波茨坦协定在关于德国一章的前言中声称,“本协议的目的是执行克里米亚公告有关德国部分”。另一方面,波茨坦赔偿一章中的第(一)段只讲到“拆迁”苏占区的物资,这一字眼的含义可能稍加引伸便把现有生产品包括进去了。但是乍看起来具有决定意义的是经济原则第(十九)段中所写的两句活,即“偿付赔偿时,应留下充分的资源,以使德国人民能不依靠国外援助而生活”,“现有的生产品及储存物品的出口所得应首先用以偿付此种进口”。这两句话的通常解释似乎是这样,现有的生产品在被批准的进口物资未获偿付之前,并不供偿付之用。但是俄国人后来争论说,在偿付赔偿之后,这第二条才可适用。有人反驳说,如果照此办理,德国人就不能指望达到那种曾被许诺过的生活水平了,这时俄国人求助于那个含义隐晦的“不超过”一词,从而否认曾对何种生活水平作过许诺。再者,赔偿委员会的美方成员波利于会议后返回美国,发表了一个声明说,“要等到拆迁的工业资本设备的性质和数量由盟国管制委员会作出决定和德国的未来经济有了更明确的解释”,才能就从现有生产品中取得赔偿的数量和期限问题达成协议。总而言之,他当时并不抱着后来美国人所持的见解,即认为从现有的生产品取得赔偿的可能性已被波茨坦协定所排除。
波茨坦协定是一纸不能令人满意的文件,因为有一两个最重要的段落,不是模棱两可,就是至多也是容易引起误解的。在由美国官员事先草拟的第二章和在会议期间通过政治协商仔细斟酌订出的赔偿一章之间缺乏一致性,而有重大关系的正是赔偿这一章。人们的确怀疑,90俄国人之所以轻易地接受前一章,是因为在后一章中充分满足了他们的要求,又因为他们对前一章的约定怎样施行于他们的占领区毫不在乎,同时还可以使用他们在管制委员会的否决权来抵制那些不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