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意。他们的赔偿并不能抹平这些苦难劳工心中的创痛,因为日本政府和公司的资本家并没有向中国劳工公开道歉,也没有谢罪。张五奎同时坚定地认为,对于那些死在日本的中国劳工,日方同样要道歉赔偿。
正因为日本政府对强制劳工的事实百般抵赖,以各种站不住脚的理由推卸责任,中国劳工深感要打赢官司阻力重重。于是,有人开始另辟蹊径,这就是中国劳工在美诉讼。
1999年8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参议员海登提交的SBI245提案,形成法律。据此,二战期间在德国等轴心国(包括日本)遭到虐待的、目前不论在哪个国家定居的受害人,都可以向加州的法院起诉,向与加州有生意往来的原二战轴心国的公司索赔,有效期至2010年12月。此后,已有美国战俘、韩裔劳工等数十人起诉在美的日本公司。这无疑给中国劳工对日索赔提供了一条新途径。
2000年8月23日,5名中国河北籍劳工在北京宣布:向美国加州洛杉矶法院起诉日本三井公司和三菱公司。与此同时,4位定居美国的中国海南籍劳工也在美国旧金山正式起诉日本三井公司。他们要求被告:交出不义之财、补还工资、支付损害赔偿、惩戒赔偿,支付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以及其他适当的补偿。
2000年12月27日,14名中国河北籍劳工及遗属委托北京、河北等五省市律师组成的律师团正式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对鹿岛建设组株式会社等五家日本企业提起集体诉讼,要求被告在中日两国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每位原告人民币100万元。这是中国劳工首次在本国法院提起的对日索赔诉讼,也是中国民间对日索赔道路上的一个里程碑。
慰安妇索赔
“慰安妇”是日语的特有名词,常被称为“从军慰安妇”或“随军慰安妇”,容易使人误解为与“从军记者”、“从军护士”一样,是自愿到战地服务的成员,它无法反映慰安妇所强迫受到的残酷无比的性虐待。
“慰安妇”一词还被一些别有用心或不知内情的人解释为“军妓”。中国慰安妇研究中心主任苏智良曾指出:严格而言,慰安妇与军妓是有不容混淆的区别的。在世界军队史上,有不少国家为了稳定军心、鼓舞士气实行过军妓制度。应征入伍的女性,大都是被贫穷和生活所迫而做了无奈选择,或者是妓女统一应征到军队去。日本也实行过这种制度,但是,这与日军在亚洲国家强征慰安妇完全是两码事。慰安妇是在日军的刺刀下被强行逼迫的结果,是日军有组织、有计划强征或骗征的。甚至,其中的日本妇女,相当部分也带有强迫性质,或最初自愿,因受到非人折磨后想摆脱而无法摆脱。而军妓则主要是出于一种经济利益考虑的自愿行为。“自愿”与“不自愿”只差一个字,其意义却有天壤之别。因此,苏教授将“慰安妇”定义为:二战期间被迫为日军提供性服务、充当性奴隶的妇女,是日本军队专属的性奴隶。
“慰安妇”的确是日本人制造的战争史上最为丑陋的一页。在二战期间,全世界至少有40万妇女被强迫做了慰安妇,受害者涉及中国(包括中国的港台地区)、朝鲜半岛、东南亚各地、日本和少量欧美白人妇女。由于中国是日本进行战争的主战场,从而成为最大的受害国。
1932年初,日军发动“一·二八”事变。3月6日,冈村宁次作为上海派遣军副参谋长抵沪。当时不断发生驻沪日军强奸上海妇女事件,引起舆论谴责。为防止强奸事件导致性病蔓延而影响日军的军纪和战斗力,这个参谋长就在日本征集慰安团,在上海设立了首批为日军提供性服务的场所——慰安所。而日军全面推行慰安妇制度的契机是南京大屠杀,实际上也是场大奸杀。由此导致日军中性病的流行,使得日军方争得日本政府支持后,在中国各地占领区开始大规模设立慰安所。而这时为日军提供性服务的已不只是日本妇女了,更多的是被强征、骗征而来的中国妇女。据统计,至少有20万中国妇女被逼为慰安妇而终生蒙垢。在广大的日军占领区,兽性发作的日本兵,日夜不断地玷污着我们的妇女同胞。“更残酷的是轮奸后又遭奸杀。有的日本士兵用军刀割去妇女的乳房,露出雪白的肋骨;有的用军刀把妇女的下腹部切开后扔在路旁……更令人战栗的是日本兵把棍子、芦棒和萝卜插进妇女的阴道折磨她们,而自己则在一旁拍手取乐……许多地方,数百个妇女被监禁,终日被日军剥光衣服调戏侮辱……”①她们一旦落入日寇禽兽的魔掌中,将会是多么悲惨的境遇!更何况是沦为慰安妇,终日被迫为他们服务!慰安妇制度可以说是世界史上女性最惨痛的一页。
而中国被逼做慰安妇的人数也是最多的。据学者调查,至少有20万之巨。这些妇女受尽摧残,大多含恨而逝,幸存者已很少。再加上“慰安妇”一词在她们心中与“耻辱”相连,使得仅有的幸存者面对这三个字也望而却步,难于启齿将自己的悲惨经历和日军暴行讲出来。所以,日军方面才侥幸将这一滔天罪行隐瞒于天下。
福冈诉讼案(2)
1991年,日本国会议员伊东秀子在国会上公开指出,战时日本政府曾经参与了慰安妇的征集活动,第一次把日本隐匿四五十年的“慰安妇问题”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世界为之震惊。接着,韩国金学顺等几位妇女最先勇敢地从阴影中走出来,公开承认曾被日军强迫充当过慰安妇,并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谢罪和恢复名誉。之后中国(含台湾地区)、韩国、菲律宾等国的慰安妇也纷纷要求日本政府谢罪、赔偿。这样,揭露二战日军对亚洲妇女实行暴力的慰安妇诉讼,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走上日本法庭。
每个慰安妇的那段经历都是一部血泪史,让我们从受害幸存者的真实讲述中来透视日寇禽兽不如的罪恶吧!
中国慰安妇幸存者中第一个挺身而出控诉日军暴行的是71岁的万爱花,她曾4次去日本声讨日军暴行。万爱花1929年12月12日出生在内蒙古河林格勒县韭菜沟村,4岁时被吸食鸦片的父亲卖给了人贩子,后来几经辗转被卖到了山西孟县羊泉村做童养媳。1938年日军侵入孟县时,她加入了儿童团,后来解除婚约嫁给了村干部李季贵。1943年6月,驻扎在进圭的日军扫荡羊泉村,将她和另外4个姑娘作为战利品带走。由于叛徒的告密,她的抗日身份暴露。白天,日军将她吊在窑洞外的槐树下拷打,逼问村里其他共产党员的名单;晚上,将她关在窑洞里野蛮地进行轮奸,她稍有反抗就被拳打脚踢,用烟头烫。在被关押、蹂躏了21天后,她逃回了羊泉村。
1943年8月18日,她再次被日军抓走,在暗无天日的炮楼里被糟蹋了29天。之后,她又一次逃跑,又一次被抓回,被迫充当了日军的性奴隶,每次持续一个月,其间,万爱花多次被折磨得死去活来。1944年1月28日,昏死几天未醒的万爱花被日军扔到村旁的河里,后被一位好心的老人救起。此时她已命若游丝,非人的摧残使她整个身体都变了形:胯骨和肋骨骨折,手臂脱臼,颈部陷向胸腔,腰部陷入骨盆,原来165厘米的个子萎缩到了147厘米,右耳耳垂被日兵扯掉了一块。她在床上整整躺了3年,顽强地活了过来。
2000年3月30日,在上海召开了中国“慰安妇”问题国际学术讨论会,当万爱花在会上站出来向世人控诉日军暴行时,一位年轻记者问她:“时隔50多年,起诉日军暴行还有无充分证据?”她激动地说:“有!我的耳垂为什么被撕裂,肋骨、胯骨是怎样伤残的?只要我不死,这就是永远的证据!”万爱花声泪俱下地控诉道:“我希望人们了解都发生了什么,仅仅是‘慰安妇’这几个字并不能说明我们遭受的折磨。”
1995年8月7日,山西孟县的李秀梅、刘面换等4位受害妇女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正式起诉。这是中国大陆第一起“慰安妇”对日诉讼案件。1996年7月19日上午,此案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103号法庭首次开庭。法庭内座无虚席,但鸦雀无声,所有人都为李秀梅、刘面换俩人的血与泪的控诉震惊、动容。
李秀梅首先控诉:她出生在中国山西孟县西潘乡李庄村,15岁那年(1942年)秋天,一队日本兵冲进她家里,野蛮地把她从她母亲身后拉出来,拉出家门推上驴背,驮到了日军据点,被监禁在一个小屋——据点设置的专供女人住的房间里。从那天起,几乎每天都是不分昼夜地被强奸。因为不服从日本兵的糟蹋,李秀梅遭到了日兵的殴打,她的一只眼睛被打伤失明,另一只眼睛到现在只能勉强辨认东西; 右腕被打成重伤。当同意让父亲用大洋赎身回来时,才知道母亲已去世。原来李秀梅被抓走以后,母亲整日整夜盼着惟一的女儿回来。当得知女儿因受不了日军士兵的长期轮奸,身体极度虚弱却不准回家时,自己又筹不到钱,在希望完全破灭后,因伤心绝望而上吊自杀了。这样,李秀梅永远失去了母爱。
刘面换出生在山西孟县西潘乡羊泉村,她的父母只有她一个女儿,视若掌上明珠。但是,当日本帝国主义的军队侵占她的家乡时,她的幸福生活就被冲散了。15岁那年的一天,12个日本兵和翻译冲进她的家,通知她到场院里开会,她信以为真,结果与同村的冯壮香、刘二荷一起被抓到日军罪恶的巢穴——进圭据点。当天晚上,她就被汉奸送到日军小队长的房子里,并从此日夜遭受凌辱。她的父母爱女心切,把家里一群绵羊卖掉,把家里的财产变卖成大洋,托人求情,并通过汉奸维持会向日本队长求情。在刘面换身体极度虚弱,全身浮肿,再也不能承受日本兵糟蹋的情况下,日本队长才同意放人,让她带着一身病痛回到了家里。
在法庭审理的最后阶段,审判长问她们有什么要求时,她们说,日本侵华战争时期,欺负中国妇女不是偶然的事情,是有上级的准许和明目张胆地设置专门处所供日军官兵欺负中国女人的行为。因此,她们要求日本政府正视历史,对历史负责,对受害者赔礼道歉,使她们的心理得到安慰;其次对她们的身体状况要负责,由日本兵糟蹋致残的身体应该由日本政府负责赔偿。
1998年第二次开庭,原告增加到6人,山西孟县的原慰安妇幸存者侯巧良和她的外孙女李素英到东京法庭作证。庭审开始要有一个宣誓仪式。侯巧良发誓,在本庭讲的不是谎言,没有隐瞒和欺骗,要求法官给予一个公正的评判。她说,她来自中国山西省孟县西潘乡高庄村,1942年至1944年期间,她和几个姑娘被驻扎在孟县的日本军掠夺到驻地,长期进行轮奸。当时她们几个年纪最小的不足14岁,最大的不过21岁。
在进圭据点,日本人占据的地方,她不仅被日本士兵轮奸强奸,有时还会遭到任意的戏弄和污辱。一次,在维持会的大院里,坐着的日本兵和伪军,把她围在中间,旁边放着旧式留声机,放着她从来未听过的浑浊音乐。日本兵让她伴着音乐跳舞,她不会跳,也因浑身的疼痛不能跳,于是日本兵和伪军把她推来推去,互相传递,又故意把盖在她头上的头巾掀起来让她既害怕又害羞,日本兵却高兴得哈哈大笑。后来她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甚至不能站立行走。她家里人经多方筹措赎金,把她用毛驴驮回家。但是,由于过分恐惧和过度刺激,她的神经错乱了。直到现在,她的病情还时而发作。她向日方要求2000万日元赔偿、谢罪。
李素英在庭外答记者问时代表家属说明,如果她姥姥生前得不到满意的答复,她的子孙们继续把这场官司打下去。
福冈诉讼案(3)
1998年10月30日,山西原慰安妇幸存者万爱花、赵润梅、高银娥、王改荷、赵存妮、杨时珍、杨秀莲、杨老太(匿名)、尹老太(匿名)和张老太(匿名)共10人(其中一人为受害者家属),联合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案名为“中国山西性暴力受害者要求损害赔偿案”。
至此,山西已有3批共16名受害妇女先后向日本政府提起索赔诉讼。
经过长达6年的审理,2001年5月30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1995年8月中国慰安妇的首起诉讼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关于谢罪、赔偿的一切请求,判令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在90多页的判决书里,有近70页是“慰安妇”们的苦难史,但判决书对此根本不予评价,只是以原告没有国际法的主体诉讼资格和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来搪塞,日本政府被判定不承担责任。随后于2001年6月12日,原告上诉东京高等法院。7月9日,孟县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