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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名字证明了胜律的存在,只是却无人道破堂奥。很久——几乎和战争史一样久——以来,人们都把它看成是划过天才统帅脑际的闪电,而很少意识到它就隐藏于刀剑迸击、硝烟炮火的血腥格杀之中。
其实,一切规律都不过是窗户纸,就看你能否捅破它。
偏正律就是这样一层纸。它简单又复杂,飘忽又稳定,常常被一些幸运的手指无意间捅穿,胜利之门便轰然向他洞开。它简单得可以用一组数字或一种语法去表述;它复杂得即使你精通数学和语法也找不出答案;它飘忽得像硝烟,让人摸不着边际;它稳定得像影子,伴随着每一次胜利的日出。
正因如此,我们把偏正律看做是原理,而不是定理。我们充分考虑到了这一原理的相对性。相对的东西不能生搬硬套,无需精确测量。相对不是绝对的白色,所以它不怕黑天鹅'20'。
'20'偏正律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死”或“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那样的定理,而是指导赢得战争胜利的一条规律。
不过,即或我们通过对战史的研究,肯定偏正即胜律,但如何运用才算正确,仍是有待每个具体的操作者自己去相机把握的问题。因为,战争中的二律背反现象,一直在困惑着每个胜利的追逐者:违背规律者必败无疑;墨守陈规者也绝难胜利。“六六三十六,数中有术,术中有数。阴阳燮理,机在其中,机不可设,设则不中”,《三十六计》可谓一语道破天机。这就是说,不管我们能找出多少战例,证明其胜利的原因与0。618相合,但下一个严格按照黄金分割律去设计战争、战役或战斗的人,几乎必定会啃到失败的涩果。无论是黄金律还是偏正律,重要的是把握精髓,运用原理,而不能生吞活剥、东施效颦。在欧洲历史上著名的罗斯巴赫战役与吕岑会战中,进攻的一方都采用了亚历山大式的“斜形攻击队形”,但结局却截然不同。罗斯巴赫战役中的法奥联军指挥官照抄战史,在腓特烈大帝的眼皮底下调兵布阵,企图用斜形队形攻击普鲁士军队的左翼。结果被及时调整了部署的普军,打得一败涂地。一年后,腓特烈在吕岑与三倍于己的奥地利军队再次相遇。这回,他却妙手新裁,同样用斜形攻击队形,一举全歼奥军。一样战法,两样结果,可谓意味深长'21'。它告诉我们,没有永远正确的战法,只有永远正确的规律。它同时还告诉我们,正确的规律并不能包胜不败,胜利的秘诀在于对规律的正确运用。包括对偏正律,虽然强调的是以偏修正,但也不是一味走偏就能取胜。偏,主要是思路要偏,是本质上的偏,而不是形式上的偏。如在实战运用中,并不等于每一次都要把攻击点,生硬地选择在0。618式的“偏”上,才算符合了胜律。也许,这一次胜律恰恰需要的就是正面突破。这一次,“正”就是“偏”。这就是战争的艺术性,是数学'22'、哲学或其它科学技术都无法替代的艺术性。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敢于肯定,军事技术革命替代不了军事艺术的革命。
'21'见《西洋世界军事史》,富勒著,第二卷P201。《简明战争史》P860
'22'我们并不否认或轻视用数理方法分析战争,特别是在计算机普及的时代,在我们这个有崇尚模糊不喜欢精确传统的国度。李洪志编著《国际政治与军事问题若干数量化分析方法》中,列举尼古拉·施威特等人用“贝叶特方法”,对越南战争、中苏冲突、阿以战争进行分析的事例。李洪志等人用此方法在1993年对波黑战争的形势做出了准确的预测。(《国际政治与军事问题若干数量化分析方法》,军事科学出版社)
另外需要点明的是,我们所说的偏正,虽然某些方面不可避免地与中国古代兵家主张的“奇正”之法重合,但并不完全等同于“奇正”。因为,在古代兵家那里,奇和正是交替使用的两种手段,即孙子所谓“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23'偏正,则不是非此即彼的两种手段,而是客观规律的呈现。最重要的区别还在于,虽然战争史上,出奇制胜的战例都因其美妙绝伦而令人神往,但却并非所有的胜利都因出奇而取胜,以正取胜者也不乏其例。偏正则不同,只要我们把每一个胜利拆开来看,不管它是奇胜还是正胜,其中都一定可寻见胜律的踪影:即不是“奇”偏正,就是“正”偏正。
'23'引文见《孙子兵法·势》。“奇正”为古代兵家重要的战法概念,变化莫测、出敌意外为“奇”;以对阵交锋,打堂堂之阵,则谓之“正”。唐太宗对“奇正”之道颇有心得,渭桥对阵则是一个范例。《唐太宗李卫公问对》中,记载了李世民与李靖两人对“奇正”的种种见解。
无论我们把偏正-胜律表述得多么清晰,对它的运用都只能在模糊中进行。有时,不清晰正是走向清晰的最佳路径。因为只有模糊才适合于整体把握,这是东方式的思维,但它却奇特地与西方智慧在0。618这一黄金点上相遇。于是,西方的逻辑、推演和精确,与东方的直觉、感悟和混沌,形成了东西方军事智慧的结合部,并由此生成了我们所说的胜律。它闪烁着黄金般的光泽,带着东方的神秘和西方的严密,一如太和殿的飞檐,架在了巴特农神庙的廊柱上,法相庄严,气象万千。
第七章 万法归一:超限组合
今天的战争会影响到输油管道
内汽油的价格、超级市场里食品的
价格、证券交易所里股票的价格。
它们还会破坏生态平衡,通过电视
屏幕闯入我们每个人的家庭。
——阿尔文·托夫勒
知晓了胜律并不等于就能锁定胜利,这就像知道了长跑的技巧,并不等于能当上马拉松冠军一样。对胜律的发现,可以深化人们对战争规律的认知,提高军事艺术实践的水准。但到了战场上,能够赢得胜利的人,却断不会由于对胜律的破解而增多。关键是看谁真正在本质上掌握了胜律。
在可能到来的下一场战争中,胜律对战胜者的要求会非常苛刻。它除了一如既往地要求你通晓在战场上角逐胜利的全部机巧,更提出了大多数军人都准备不足或感到茫然的要求:在战争之外的战争中打赢战争;在战场之外的战场上夺取胜利。
从这个特定的意义上说,连鲍威尔、施瓦茨科普夫甚至沙利文、沙利卡什维利这样的现代军人都算不上“现代”,倒更像是一群传统军人。因为在我们所说的现代军人和传统军人之间,已经出现了一条鸿沟。虽然这条鸿沟并非不可跨过,但却需要一次彻底的军事思维的腾跃。这对于许多职业军人来说,几乎是穷其一生都不可能企及的事。说穿了却又很简单,办法是:彻底做一回军事上的马基雅维里。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是这个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政治思想家最重要的精神遗产'1'。在中世纪,这意味着对浪漫侠义又没落的骑士传统的突破,不加限制地采取可能有的全部手段去达到目的,在战争中亦如此,这恐怕即便不是最早(因为有中国的韩非子'2'在前),也是最明确的“超限思想”的滥觞。
'1'B·罗素在论及马基雅维里时说,“从来人们是惯于被他所震骇的,而他有时也确实在惊世骇俗。不过,人们如果能跟他一样地摆脱掉假仁假义,那么,不少人也都能像他那样思想……(在马基雅维里看来),如果那个目的认为是好的,那我们一定要选择一些足以胜任的手段去完成它。手段的问题可以用纯科学的态度来处理,不必顾及目的之为善为恶。”(《君王论》,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P115-123)
'2'生于战国的韩非子,是法家之集大成者。说话办事,以实际功效为重,所谓“夫言行者,以功用为之的彀者也”,并无其它目的或限制。(见《中国思想通史》,侯外庐等著,人民出版社,1957年,P616)
事物彼此区别的前提是界限的存在,在一个万物相依的世界上,界限只有相对意义。所谓超限,是指超越所有被称之为或是可以理解为界限的东西。不论它属于物质的、精神的或是技术的;也不论它被叫做“限度”、“限定”、“限制”、“边界”、“规则”、“定律”、“极限”甚至是“禁忌”。对战争而言,它可能是战场和非战场的界线、武器和非武器的界线、军人和非军人的界线、国家与非国家或是超国家的界线,也许还应包括技术、科学、理论、心理、伦理、传统、习惯等等界线。总之,是把战争限定在特定范围以内的一切界线。我们提出超限的概念,本意首先是指思想上的超越,其次才是指行动时,在需要并且可能超越的限度和界线上选择最恰当的手段(包括极端手段),而不是指时时处处都非采用极端手段不可。对于技术综合时代的军人来说,现实存在中棱面的增多,可使用资源(指一切物化和非物化资源)的丰富,使他们不论是所面临的限制,还是突破限制的手段,比起马基雅维里所处的环境来,都要多得多。因此,对他们在超限思维方面的要求,也就更为彻底。
我们在前面说过,组合是战争大师们杯中的鸡尾酒。但在以往的战争中,那些兵器、手段、阵法以及谋略间的组合,都是在军事领域里进行的“限”内组合,这种狭义的组合在今天显然已非常不够。要想赢得今天或明天的战争,把玩胜利于股掌之间,就必须“组合”你所掌握的全部战争资源亦即进行战争的手段;这也还不够,还必须按照“胜律”的要求去进行组合;这仍然不够,因为胜律并不能保证胜利瓜熟蒂落在篮子里,它还需要一只得法的手去采摘。这只手就是“超限”,就是超越一切界限并且符合胜律要求地去组合战争。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一个完整的概念,一个全新的战法名称:
“偏正式超限组合战”。
超国家组合
现在,我们似乎又一次面临悖论:理论上说,超限,就应该是百无禁忌,超越一切;但事实上,无限的超越是不可能也做不到的。任何超越都只能在一定的限度内进行。就是说,超限并不等于无限,而只是扩大了的“有限”,即超出某一领域、某个方向的固有界线,在更多的领域和方向上组合机会和手段,以实现既定的目标。
这就是我们为“超限组合战”下的定义。
作为一种以“超-限”为主要特征的战法,它的原理是:在比问题本身更大的范围、调集更多的手段去解决问题。比如,当国家安全面临威胁时,不是简单的选择国家对国家的军事对抗,而是运用“超国家组合”的方式化解危机。
从历史上看,国家曾是安全理念的最高形态。对于中国人,国家甚至是与天下等同的大概念。如今,民族或地理意义上的国家,不过是“地球村”里人类社会链条上的大小环节。现代国家越来越多地受到区域性和全球性超国家组织(如欧共体、东盟、欧佩克、亚佩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贸组织以及最为庞大的联合国组织等)的影响。此外,大量跨国家组织和形形色色的非国家组织(如跨国公司、行业协会、绿色和平组织、奥林匹克委员会、宗教机构、恐怖组织、黑客小组等)也同样在左右着国家的走向。这些跨国家、非国家与超国家组织,共同构成了新兴的全球力量体系'3'。
'3'阿尔文·托夫勒在《力量转移——临近21世纪时的知识、财富和暴力》书中,以一小节谈到“新型的全球性组织”,“我们正在看到一种意义重大的力量转移,即从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向全球性角斗士转移”。而所谓的“全球性角斗士”是指从欧共体到跨国公司,这些大大小小的非国家实体。据联合国《1997年投资报告》的统计,全世界已有44000个跨国公司母公司和28万个在国外的子公司和附属企业,这些跨国公司控制了全世界1/3的生产,掌握全世界70%的对外直接投资、2/3的世界贸易与70%以上的专利和其它技术转让。(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