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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颅脑损伤,经脑
!〃扫描显示脑挫伤,但是必须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
征。
第四十四条颅脑损伤致成硬脑膜外血肿、硬脑膜下血肿或者脑内血肿。
第四十五条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六条颅脑损伤引起颅内感染,如脑膜炎、脑脓肿等。
第四十七条颅脑损伤除嗅神经之外引起其他脑神经不易恢复的损伤。
第四十八条颅脑损伤引起外伤性癫痫。
第四十九条颅脑损伤导致严重器质性精神障碍等。
第五十条颅脑损伤致使神经系统实质性损害引起的症状与病征,如颈内动脉一海
绵窦瘘、下丘脑一垂体功能障碍等。
第二节颈部损伤
第五十一条咽喉、气管、颈部、口腔底部及其邻近组织的损伤引起呼吸困难。
第五十二条颈部损伤引起的一侧颈动脉、椎动脉血栓形成、颈动静脉瘘或者假性动
脉瘤。
第五十三条颈部损伤累及臂丛,严重影响上肢功能,颈部损伤累及胸膜顶部致成气
胸引起呼吸困难。
第五十四条甲状腺损伤伴有喉返神经损伤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五十五条胸导管损伤。
第五十六条咽、食管损伤引起局部脓肿、纵隔炎或者败血症。
第五十七条颈部损伤导致异物存留在颈部深部,影响相应组织、器官功能。
第三节胸部损伤
第五十八条胸部损伤引起血胸或者气胸,并发生呼吸困难。
第五十九条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条胸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一条胸部损伤致成纵隔气肿、呼吸窘迫综合症或者气管、支气管破裂。
第六十二条气管、食管损伤致成纵隔炎、纵隔脓肿、纵隔气肿、血气胸或者脓胸。
第六十三条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
第六十四条胸部损伤致成脓胸、肺脓肿、肺不张、支气管胸膜瘘、食管胸膜瘘或者支
气管食管瘘。
第六十五条胸部的严重挤压致使血液循环障碍、呼吸运动障碍、颅内出血。
第六十六条女性一侧乳房缺失。
第四节腹部损伤
第六十七条胃、肠、胆道系统穿孔、破裂。
第六十八条肝、脾、胰等器官破裂;因损伤致使这些器官形成血肿、脓肿。
第六十九条肾破裂;尿外渗须手术治疗(包含肾动脉栓塞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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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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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条输尿管损伤致使尿外渗。
第七十一条腹部损伤致成腹膜炎、败血症、肠梗阻或者肠瘘等。
第七十二条腹部损伤致使腹腔积血,须手术治疗。
第五节骨盆部损伤
第七十三条骨盆骨折严重变形。
第七十四条尿道破裂、断裂须行手术修补。
第七十五条膀胱破裂。
第七十六条阴囊撕脱伤范围达阴囊皮肤面积百分之五十;两侧睾丸缺失。
第七十七条损伤引起子宫或者附件穿孔、破裂。
第七十八条孕妇损伤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休克或者严重
感染。
第七十九条幼女外阴或者阴道严重损伤。
第六节脊柱和脊髓损伤
第八十条脊柱骨折或者脱位,伴有脊髓损伤或者多根脊神经损伤。
第八十一条脊髓实质性损伤影响脊髓功能,如肢体活动功能、性功能或者大小便严
重障碍。
第七节其他损伤
第八十二条烧、烫伤。
(一)成人烧、烫伤总面积(一度烧、烫伤面积不计算在内,下同)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
者三度在百分之十以上;儿童总面积在百分之十以上或者三度在百分之五以上;
烧、烫伤面积低于上述程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
!〃出现休克;
#〃吸入有毒气体中毒;
〃严重呼吸道烧伤;
%〃伴有并发症导致严重后果;
&〃其他类似上列情形的。
(二)特殊部位(如面、手、会阴等)的深二度烧、烫伤,严重影响外形和功能,参照本标
准有关条文。
第八十三条冻伤出现耳、鼻、手足等部位坏死及功能严重障碍,参照本标准有关条
文。
第八十四条电击损伤伴有严重并发症或者遗留功能障碍,参照本标准有关条文。
第八十五条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损伤,致使器官功能严重障碍,参
照本标准有关条文。
第八十六条损伤导致异物留在脑、心、肺等重要器官内。
第八十七条损伤引起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或者感染性休克。
附录三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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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条皮下组织出血范围达全身体表面百之三十;肌肉及深部组织出血,伴有
并发症或者遗留严重功能障碍。
第八十九条损伤引起脂肪栓塞综合症。
第九十条损伤引起挤压综合症。
第九十一条各种原因引起呼吸障碍,出现窒息征象并伴有并发症或者遗留功能障
碍。
附件九铁路旅客伤害支付保险金、赔偿金百分率表
一、头部
!〃颅脑损伤后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如:植物性生存,完全性偏瘫,严重共济失调,严重
外伤性精神障碍等
!##
〃颅脑损伤后,导致颅神经或脑功能的器质性障碍,有客观神经系统体症改变或其他
客观依据。如:失语、不完全性偏瘫,外伤性面神经麻痹,外伤后耳全聋,外伤性癫痫,外伤
性脑积水等
%#&
’#
%〃颅脑损伤后,后遗神经系统功能性改变,如:颅脑外伤后综合症(植物神经功能紊
乱,神经衰弱,头痛、头晕、记忆力及智力减退,注意力不易集中等)(
&
!#
二、胸部
!〃胸部外伤后引起胸膜粘连、增厚、肺纤维化变性等病理性改变及肺不同程度缺损,
导致肺功能严重障碍
%#
&
’#
〃胸部外伤后,导致胸腔内脏器官后遗症,如食管、气管瘘、支气管胸膜瘘等改变,影
响正常功能
(&
%(
%〃多发性肋骨骨折畸形愈合,引起胸廓变形造成一定程度的呼吸功能障碍
!(&
#
)〃胸壁软组织损伤,引起女性乳房缺损或功能障碍
!#&
(
(〃胸部外伤后遗留明显的功能障碍,如血气胸,肋骨骨折等
&(
三、眼
!〃因外伤而丧失双眼或致双眼永久失明
!##
〃丧失单眼或单眼永久失明
)#
%〃视力伤前正常,伤后减弱至
#〃!
&
#〃#*(含
#〃!)
单眼
#&
%(
双眼
)#&
+#
)〃视力减弱到
#〃%&
#〃!((含
#〃%)
单眼
!(&
#
双眼
%#&
)#
(〃视力减弱到
#〃(&
#〃)(含
#〃()
单眼
!#
双眼
#
*〃视力减弱到
#〃+&
#〃*(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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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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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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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眼
!〃#
双眼
#〃
%
注:视力减弱至少于
%
&
%#者视为永久失明
’&视野缩小,按程度给付(缩小至
#度者与失明同)
单眼
%〃
(#
双眼
!%〃
%%
)&眼运动神经麻痹
单眼
#〃
%
双眼
#〃
(%
*&伤后上睑麻痹下垂,经手术娇正后不影响功能
〃!
影响功能者
单眼
#
双眼
%
%
&伤后眼睑残缺,经手术后不影响功能
〃#
影响眼睑闭合功能
单眼
#〃
!%
双眼
%〃
(%
&伤后泪器损伤经手术修复不影响功能
〃#
影响功能
单眼
#〃
#
双眼
%〃
#
!
&伤后造成散瞳
单眼
#〃
%
双眼
%〃
#
四、耳、鼻、咽喉
&因伤致双耳全聋
#%
!&因伤致单耳全聋
!#
(&因伤程度不同地听力减退
单耳
%〃
!%
双耳
!%〃
+%
+&因伤及前庭器官造成不同程度眩晕及平衡失调者
%
〃
+%
#&因伤造成单耳或双耳化脓性中耳炎且导致听力减退
#
〃
(%
;&因外伤导致耳廓缺损
单侧
#
双侧
(%
’&外伤致鼻部缺损:全鼻缺损功能障碍
(%
附录三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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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缺损
!〃
#
%&外伤致鼻骨及副鼻窦骨折,造成面部畸型或功能障碍
’
〃
#
(&因伤及发音器官造成不同程度发声困难
’〃
)
’
&外伤致咽喉部瘢痕挛缩造成呼吸困难或需长期佩戴气管套管者
)〃
!
五、口
’&面部受伤后,因瘢痕形成,影响面容或因局部残缺造成张口不同程度的受限、妨碍
进食、咀嚼及言语,按程度给付
’〃
)
#&颌骨折断,错位愈合同时伴有部分组织缺损及损失大部分牙齿,严重影响咀嚼机能
)
)&颌骨折断、错位愈合,未缺失或失去少数牙齿()个之内)部分影响咀嚼机能
’
〃#
*&受伤时直接损失牙齿,每缺一个按
&!,但最多不超过
’+
六、泌尿器官,生殖器官
’&失去一侧肾脏
!
#&创伤后导致肾脏慢性疾患
#!〃
!
)&伤及排尿器官(膀胱、输尿管、尿道等)发生排尿困难或经常漏尿等,按程度给付
’
〃
*
*&失去睾丸或其功能丧失(睾丸萎缩等)
单侧
’
双侧
*
!&男性失去全部生殖器(包括阴茎及双侧睾丸)!
;&女性失去生殖器官
’〃
!
…&外伤致妊娠流产
’〃
#
七、腹部
’&腹部外伤,因器官缺失,消化液外漏腹腔感染等引起严重功能障碍
!〃
%
#&腹部外伤,因器官缺失,器官间粘连及腹腔感染等引起功能障碍,能维持近于正常
营养状态
#〃
!
)&腹部外伤,器官缺失或部分缺失,无功能障碍
八、脊椎和脊髓
’&脊椎骨折,脱位致脊髓损伤,或脊髓损伤引起截瘫或马尾圆椎综合症
’
#&脊椎骨脱位治愈后部分妨碍运动
!〃
)
九、骨盆
骨盆骨折引起下肢或下腰部功能障碍,按其功能丧失的程度给付
!〃
’
十、肢体
上肢
’&两上肢(含两掌)离断
’
#&一侧上肢(含一侧掌)离断
!
)&一侧手
!个手指完全离断
!
*&一拇指离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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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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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侧拇指末节离断,按其失去的长度给付
!
#
!
%〃一侧食指离断
!
&〃一侧食指末节离断
’
(〃一侧食指两节离断
)
*〃一侧中指离断
(
)
〃一侧中指两节离断
%
〃一侧中指末节离断
+
+
〃一侧无名指离断
%
’
〃一侧无名指一节或两节离断
#’
;
〃一侧小指离断
!
!
〃一侧小指一节或两节离断
#’
%
〃一侧肩关损伤引起活动受限或强直
)#
+)
&
〃一侧肘关节或腕关节损伤引起活动受限或强直
+)#
;)
(
〃一侧肩关节损伤后的习惯性脱位
!
#
)
*
〃一侧掌骨骨折引起的握力减退
!#
!
+)
〃一侧拇指指间关节或掌指关节强直或两者同时强直
!#
)
+
〃一侧食指指间关节或掌指关节强直或两者同时强直
&#
)
++
〃一侧食指末节指间关节强直
’
+’
〃一侧中指或无名指或小指指间关节或掌指关节强直或一指两者同时强直
’#!
+;
〃一侧中指或无名指或小指末节指间关节强直
+!
〃一侧上肢或手,因神经、血管、肌腱或皮肤肌肉碾挫伤致上肢或手的功能障碍,按
功能障碍程度给付
)#
!)
+%
〃一侧尺、桡骨均骨折,影响前臂旋转功能
)#
!)
+&
〃两上肢同时都有部分损伤,按两者和数给付,但其总数不得超过
))…。一侧手
或两侧手的手指同时失去数个,也按和数给付,但一侧总数不超过
!)…,两侧手不超过
))
下肢
〃失去双下肢
))
+〃失去一侧下肢
!)
’〃一侧足自跖骨离断
!
;〃一侧足五个足趾全部离断而跖趾关节均完好
)
!〃一侧足大足趾离断
’
%〃一侧足
+#;趾其中某一趾离断
#+
&〃一侧膝关节或髋关节损伤,引起活动受限或强直
)#
’)
(〃一侧踝关节损伤,引起活动受限或强直
!#
!
*〃一侧股骨或胫骨骨折引起肢体短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