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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家族--检察官手记 作者:谢朝平-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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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角废料,销售中别人不要发票的钱及销售中的营销费提出来建起了“小金库”。
1997年春节前,况庆作用他当人大代表时给他发的那个“红本子”记好当年小金库
的10万元账去请示郝光林怎么处理。郝光林晃着二郎腿拖腔拉调地指示:考虑的范
围不要太大了。老鲜(崇政)在福达做的事多,股金不多,分红也少,应给他多分
一些,你和中文具体运作很辛苦,也应多分一些。我嘛,我这个人不贪,只要2 万
就行了。那口气好像是用自己的钱奖偿别人一样。郝光林知道:小金库的钱毕竟不
是自己的,而属于30多个股东。所以,当得知况庆作和李中文都记了账时,他马上
肃然道:记啥账!那账不能留!谨防出毛病,毁了!以后把钱处理了都要把账毁了!
根据郝光林的指示,况庆作烧掉了记在“红本子”上的黑账。1997年至1998年两年
间,他们共毁掉了侵占27万元的罪证。

    1997年,况庆作、李中文从小金库中尝到甜头后,更加卖力地去“丰富”小金
库,使小金库的钱日日见涨。郝光林当机立断:不要等年底再处理。干脆一年搞两
次。所以,从1998年开始,年初和7 月都是郝光林、鲜崇政等四人“丰收的季节”。
每到这个“季节”,只要郝光林手一挥,说个“照旧”,况庆作就会屁颠屁颠地把
各装有2 万元的“红包”分发给郝、鲜、李和自己。几年间,属于“福达”股东们
的56万元人民币流人了郝光林一伙的小金库。郝光林、鲜崇政、况庆作、李中文各
侵占12万元。

    随着郝光林案侦破,鲜崇政、况庆作、李中文及在工程承包中曾受贿2 万元的
华川副厂长周荣鹏(副县级)的名字也都与郝光林的名字一起列人了检察机关的起
诉书中。

          “油干灯尽”岂是腐败的“资格”

    设想一下,如果一个普通平常的贪官受贿9 万元,与人合伙侵占46万元被查出,
他会怎样?可以肯定,他不吓个半死,也会规矩老实一阵子——他至少不敢“理直
气壮”地跟“政府”摆“资格”和讨价还价。

    郝光林则不然。被检察机关查办,他觉得十分委屈。他在给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陈世中的信里及另三份材料中写道:“在华川任厂长这18年,是我人生旅途
最辉煌的18年,无疑也是充满酸甜苦辣的18年。我为华川的生存和发展呕心竭虑,
几乎是付出了全部时间和精力。”“18年,有成绩,更有辛劳,现在熬到了油干灯
尽,周身是病,如果不能从轻处理,退休费、医疗费没有了,我的后半生怎么过?
我辛辛苦苦奋斗了一生,后半生连基本生存条件都没有,我无论如何无法接受这个
事实。”

    郝光林的意思十分明白:自己有功于华川,就有“资格”在包工头处在“福达”
弄几十万元钱用用。你司法机关大惊小怪地追究,我不能接受。

    什么样的“事实”郝光林才能接受呢?他要求:司法机关在追究刑事责任需监
押时,千万不要把他送到看守所,而采取特殊的方式。他的“特殊方式”概定为
“取保候审”。他还羞羞答答地提出:“一种对政治生命(包括党员、干部、各种
荣誉、工龄、事业)的珍惜之情,对将来的企盼,都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原来,
犯了事,他不但觉得自己有“资格”不接受处罚,还想凭“资格”保住党票、官票
及他头上的那一道道光环。他知道:只有在党票、官票、光环的罩护下,他才能
“大有作为”,才能有“资格”干他想干的事。离开了党票、官票和那一道道光环,
离开了“资格”,他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了,什么也不是了,就一文不值,就无法生
存……

    认为“有贡献就有资格腐败”的还不止郝光林。采写本文时,有人问笔者:郝
光林在华川修了那么多房子,造了那么多车,把企业搞得红红火火的,弄点钱算什
么,何必穷追猛打?有人还说:郝光林当18年厂长贪占几十万元已算廉洁的了,比
他大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贪官多的是,你们检察院何必跟他过不去?

    某单位也致函检察机关说:郝光林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能
够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是企业和
社会各界倍受尊敬和爱戴的优秀企业领导者……鉴于郝光林曾为企业、地区、国家
经济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并且企业目前处于十分困难中,迫切需要郝光林同志的
威望以及与现有配套厂家、经销商的关系做一些积极性的工作,为此,特呈请市检
察院对郝光林同志尽量从轻处理,以利于企业当前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促使企业早
日走出困境,再创辉煌!维护企业及社会的稳定!

    已三五普法了,竟有人说出这样的话,真不知是普法者的尴尬还是这些学法者
的悲哀。对受贿9 万与人合伙侵占46万的腐败分子,该怎样“尽量从轻”?还能
“轻”到判他个无罪,来继续发挥他的“威望”?如果不能,难道就会不利于企业
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企业就会走不出困境?企业和社会就会不稳定?当前,我国
正在依法治国,法治的观念首先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法治是不允许有凌
驾于法律之上或置身于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不管你的地位多重要显赫不管你的
贡献多大,在法律面前你只是一个普通公民,触犯了法律就必须依法制裁。如果因
为你官位显赫,贡献大就“网开一面”,那么,任何人触犯了法律也都可以找特殊
的理由来法外开恩,这样一来,法律岂不成了一纸空文?

    其实,有功之人是否有“资格”腐败,触犯了法律是否可以“网开一面”的问
题,早在解放初期惩办刘青山、张子善和前不久处决成克杰、胡长清的枪声中就已
有了明确的答案。讲地位、讲贡献、讲作用、讲社会影响力,他们会比郝光林差吗?
但法律仍坚决地对他们说了“不”。这是因为法不阿贵,法律无情,这是因为“法
律是用鞭子做成的”!

         手记之四十:贼道上那对大学法律系情侣

              第二次遁出牢狱
          她与男友又回到了久违的大学校园

    跨进川东某市看守所那道乌黑森严的铁门时,四川某大学法律系二年级学生薛
花并不害怕也不沮丧,她满不在乎地对狱友说,等着瞧!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出去—
—这绝不是薛花吹牛,也不是她能神机妙算,而是她有这种经验和把握——两年前,
刚读高一的薛花因盗窃近5 千元的钱物被关进看守所不到两个月便被取保候审了。
可能是谁开了法律一个玩笑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取保候审半月不到,薛花就成了
川内某大学法律系学生。

    薛花上大学,人们很纳闷:一个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在家里好好呆着“候
审”,怎么摇身一变就成了“天之骄子”?还去攻读曾给她找过麻烦的法律?是想
学法懂法,重新做人?还是想藐视嘲弄一下法律抑或是如薛花所说准备毕业后通过
关系到政法部门找点事儿混混?因为一切都还未能实现,在大学里“候审”了近两
年而无人过问的薛花伙同男友齐军盗窃他人11万多元现金又被当场擒获,她当初攻
读法律的目的也就不得而知了。

    有一点却是明白无误的——薛花真的又出去了。2000年初夏,川东某执法部门
以涉嫌盗窃罪将其逮捕,夏天还未过完,该部门又说:实施盗窃的从犯齐军撬开钱
柜盗出11万元现金刚要逃离,楼下有人来了,于是,齐军把钱放在大门边,然后藏
到厕所里被人抓住。故认定:齐军的盗窃属犯罪中止。

    从犯“犯罪中止”,该案主犯薛花也就顺理成章地“免除处罚”了。于是,薛
花、齐军这对情侣在2000年那个闷热得令人焦躁不安的盛夏里又双双走出看守所回
到了他们久违的大学校园……

    2001年8 月初,当川东某上级检察机关干预此案时,薛花。齐军的犯罪事实才
大白于天下。

        父母离异,薛花得到了她渴求的“自由”空间

    薛花的父母都是认不了几个字的农民。没有文化的父母对儿女的希望值偏偏极
高。薛花讥讽说:因自己无文化成了农民,他们就把一腔希望全赌到了女儿身上,
那架势,简直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成为居里夫人。正是在这种望女成凤的心理支配下,
薛花的父母关心女儿的学业胜过了关心女儿。但无文化的父母对儿女学习的关心却
只能局限在看考试分数上,每次分数考得高,他们就高兴,就给薛花煮个鸡蛋或弄
点好的吃;分数考少了,鸡蛋没有了,好吃的没有了,有的只会是棍棒伺候。薛花
回忆说,这种境遇,是我童年的一种残缺,也是一种局限人性自由的牢笼。

    但她的父母却坚信:棍棒之下出好人。他们说:小学时,严加管束,薛花便一
直是个品学兼优的“好人”;后来,薛花倒是“自由”了,但成绩一落千丈还屡屡
行窃犯事。

    薛花却把这一切都归咎于父母的离异。她断定:他们不离婚,我肯定不会搞成
这样。她的讲述甚至使人相信:父母离异的家庭不可避免地会造就出盗窃、抢劫等
种种犯罪。由此,薛花更加怀念小时候的时光。那时家里更穷点,却充满温馨和快
乐,父母舔犊情深,他们为自己支撑起了一片晴朗的天空,天空里阳光灿烂。大概
是11岁左右,薛花那美好的记忆渐渐开始褪色了。穷则思变的父亲办了一个煤厂,
随着生意日渐火爆,薛花的“天空”出现了乌云,先是父亲“忙”得不再过问她考
试的分数了,甚至“忙”得很久难得见上一面。后来,父母间的“内战”开始由闭
门吵闹升级为打得鸡飞狗跳,日渐频繁、激烈的“内战”将家中昔日的温馨一扫而
光。薛花读初一那年,父母抓扯推揉着走进了法庭,随后,那个护佑薛花11年的家
解体。

    很快,父亲被另一个年轻的女人“收容”。而母亲却守身如玉,10年未嫁,她
怕有了继父会委屈自己的女儿。母亲的良苦用心并未能减轻这次婚变对女儿的伤害,
面对破碎的家,薛花心灰意冷,伤感不已:父母恩爱十余载尚反目成仇,人世间还
有什么真情实意?一个好端端的家说散就散,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可言?一种希望破
灭后的悲哀像一团浓重的朋影笼罩着她稚嫩的心灵。她开始狐疑地窥视着眼前的一
切,过敏地揣摸着社会、人生和生活。她总觉得理想和现实间隔着一道不可逾越的
鸿沟,追求和奋斗都是毫无意义的,不如自由自在地及时行乐,纵情享受。

    另一方面,父母的离异,给薛花造成了她所渴求的“自由”空间。1995年读初
二时,薛花从乡下转学到了城里。她住在学校,除了去领取每月的生活费,她极少
到父亲的那个新家,也很少回母亲那儿。这期间,如果有谁再唠叨要她“好好读书”
之类的“废话”,她就干脆一连数月避而不见。她说,她要摆脱那扼杀自由的枷锁,
无拘无束,开开心心地生活。

    初中的后两年薛花的确过得很自由也很开心。班主任是一个难得的“好人”,
同学们都管他叫“贤惠外婆”。“”外婆“只管”授业解惑“,至于弟子中有谁旷
课,谁的表现怎样,他很少去管,即使偶尔说说,也是和风细雨,不痒不痛。薛花
说,鬼大爷才怕”外婆“。不怕”外婆“的薛花更自由自在了。起初,虽常常不做
作业,但她还能人在曹营心在汉地听听课。后来,薛花觉得这样貌合神离地坐在教
室里无异于坐牢。于是,她开始逃学了。常旷课到街上瞎逛,到旱冰场溜冰,到娱
乐城跳蹦床。在那些地方,她认识了本校和外校的一伙玩友,他们便搅在一起或打
麻将搞”小刺激“,或进舞厅载歌载舞,或到茶馆闭吹胡侃……

    薛花在舞厅、溜冰场、娱乐城、麻将桌上度过了宝贵的初中时代,她的成绩也
可想而知地糟糕透顶。薛花的同学回忆说,自初二起,她的功课好像从来没及格过。
对此,薛花却毫无悔意,她甚至还有几分庆幸得意:没有母亲“要好好读书”的唠
叨,没有父亲“考不及格老子棍棒伺候”的威胁,更无做作业时搔耳抓腮的苦恼,
日子过得舒心惬意,无忧无虑。如果不出后来那件事,薛花本来还可以这样自由而
潇洒地读完高中甚至大学,但贼道上的一次失手使她险些长久地失去了这份自由和
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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