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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4-日本殖民统治台湾五十年史-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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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竟敢忍心去做。……再把以前的历史论起,台人既属汉民族的后裔,也当了解木本水源的意义,不忠不义的罪名,在台人是兼有的……’咳,无论什么人,听了这话,都不能无生出多少感伤和惭愧!”《台湾民报》大正14年10月25日。毫不留情的鞭挞及苦口婆心的劝说,究竟感化了多少曾做过恶事的台湾籍民不得而知。但我们毕竟听到了富有民族感情和正义感的两岸同胞的呼声,他们是不愿意看到中华民族骨肉相残的,他们在做他们所能做到的一切。    
    再次,无情揭露日本殖民者试图借台湾籍民离间两岸人民感情,破坏两岸关系的罪恶阴谋。台湾籍民之所以得在大陆为所欲为,关键在于这些台湾人拥有日本籍,从而享有治外法权,厦门本地人就曾指出:“厦门的台湾无赖汉,而敢做出种种坏事,都因为以日本籍为护身符,公然开赌场,设密吸鸦片房,开勾栏院,来勾引中国的坏子弟,入于迷途,甚至靠其所有的武器,串通中国的盗贼,演出抢劫中国良民的丑态,中国官宪也奈何他们不得。他们既敢带武器在市中逞凶,又有日本籍做护符,况中国是居在危弱的地位,恐伤了日本的感情,而日本是居在赫赫强势的地位,多不喜欢论道理,要一味庇护自国的籍民,所以中国不得不取善忍的态度,不敢与其争闹,故籍民的非为是猖獗的。”《台湾民报》大正14年10月25日。针对日本政府“庇护”乃至“利用”台湾籍民为其侵略扩张及离间两岸关系服务的阴谋,张我军在1923年发表的《南中国的排日政策》一文中指出:“(台湾籍民中)坏人多半居住台湾的时代就是坏人了,但助长其罪恶的,所辖领事馆、台湾公会乃至台湾总督均难辞其咎。这些单位不但不加取缔,反而加以庇护,此辈遂肆无忌惮、变本加厉,于是滥用涉外法权,扰乱外国治安,于事实上、道德上丝毫不觉愧疚。据吾耳闻,台湾当局叫他们去,领事加以爱护,其中必有什么阴谋。” 转见戴国《日本殖民地支配与台湾籍民》,收入王晓波编《台湾的殖民地伤痕》,帕米尔书店,台北,1985。为此,《台湾民报》一面大声呼吁日本政府“严加取缔”,“不可袒护不良分子的不法行为”。“日领须出其良心,管束籍民为要”,“对自国的籍民,须严行究办才是!!”。同时,指证幕后的元凶其实正是日本政府自身,他们隐晦地揭露:“盛传,使得台湾人敌视中国人的,是日本政府当局的政策”,并且直截了当地道出了心中的愤慨:“有那样的坏人存在是由于日本的监督不善所致,明知其为害,而仍放任不加取缔有时候且要利用之,这种养虎吃人的责任,当然是日本政府要负担的。”《台湾民报》大正14年10月25日。


第九部分《台湾民报》对日人阴谋的揭露(2)

    应当引起注意的是,身为牺牲品的台湾籍民,在一些日本人口中,还被大肆渲染成了破坏日中关系的罪魁祸首。1929年2月,凤山郡九曲堂公学校的一次演讲会上,一日人邮电局长即面对300余听众口出秽言称:“近来中国人排斥我等日本人,即进行排日,原因何在?这是由于台湾的不良分子前往中国,在当地盗窃劫掠、杀人、开设赌场、经营鸦片窟等,遭中国人厌弃,以至连带使我等日本人亦被排斥。”此番胡言乱语立即引起台下一片愤慨和嘲笑。《台湾民报》昭和4年2月24日。这则事例告诉我们,台湾籍民中的台湾呆狗,在利用完后,就有可能被日本人扔在地上,再踩上一脚,最终成为一只替罪的羔羊。    
    被称为台湾呆狗的人在台湾籍民中毕竟是少数,即使是日领藤田荣助回忆录中在厦台湾籍民4000人中,台湾呆狗亦仅500人左右,比例为1/8,所谓“九成皆无赖汉”的说法,不无夸大之处,尤其是进入1920年代中期开始更是如此。《台湾民报》力促人民注意这一点,它说:“近年以来在厦门幸得有一部分医师银行员及商人等,和其他有相当职业的人出而和中国人交际,颇使中国的有识者得理解台湾人真相,加以学生界由台湾赴厦留学的青年们,日渐隆盛,故看了那走狗的行为,是很想要矫正的,因为有这有血有泪的青年多数的表现,中国人的态度,和以前便大不相同,从前骂台人为坏痞,现在却不骂了,这真是可喜的现象。”《台湾民报》昭和3年12月9日。当然,受部分害群之马的影响,台湾籍民身上的污点并不是那么就容易洗刷干净,故该报进一步指出:“仅此我们还不能安心,须要彻底澄清这污毒,才得无愧为人类。” 《台湾民报》昭和3年12月9日。    
    台湾籍民作为一个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特殊群体,它是中日关系剧变和台湾割让、台湾人的身份由中国公民变为“日本籍民”而派生的产物,台湾人在岛内作为“本岛人”,是比“内地人”的日本人低一等的二等公民,有时还被斥为“清国奴”,要他们“滚回支那去”;在大陆则往往被一般民众视为“外国人”,战时甚至以日谍嫌疑被迁往内地监视居住,台湾呆狗或台湾浪人的恶名又使得大多数医生、学生等善良籍民蒙羞受辱,同时也在两岸民众中造成了不信任乃至仇视情绪,而证据显示这又与日本帝国主义蓄意离间政策相关。在日据时期的两岸关系中,台湾籍民扮演着一个特殊的角色:一方面,他身为“日本国民”而不同与一般的中国人,另一方面,他又心(民族心理文化上)为中国人而不同与一般的日本人,日本政府既利用台湾人作为对岸扩张的工具,又在一定时期将其推上祭坛充当牺牲品,从而使日人摆脱干系。大陆人民则往往注重同文同种的民族特性而将为非作歹的台湾呆狗视同数典忘祖之辈予以唾弃,并导致与台人间感情上的裂痕。台湾籍民的历史遭遇告诉人们,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海峡两岸关系必须放到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放在中日关系的大框架中去考察,才能更深入理解当时所产生的种种现象。同时也让人们了解,日本殖民统治时期两岸关系中不和谐音符背后的罪魁乃是日本帝国主义,这种殖民地伤痕应进行彻底的清算。


第九部分五十年大事年表(1)

    1895年4月17日    
    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将台湾、澎湖割让给日本,并规定条约批准互换后,两年之内,台湾人可选择居留或离开台湾,限满之后仍留台湾者,视为日本国民。    
    1895年5月8日    
    《马关条约》批准互换,台湾、澎湖宣告沦为日本的殖民地。    
    1895年5月10日    
    桦山资纪被任命为首任台湾总督。    
    1895年5月25日    
    台湾人民决意奉清抗倭,成立台湾民主国,开展轰轰烈烈的反割台运动。    
    1895年5月29日    
    日本军队在台湾北部登陆。    
    1895年6月17日    
    桦山资纪在台北举行始政仪式,宣告日本在台殖民统治的正式开始。以后的每年6月17日为日本殖民者的法定纪念日:始政纪念日。    
    1895年12月30日    
    陈秋菊、林李成、林大北、胡嘉猷等举行台北大起义,开展反抗日本侵据台湾的武装游击斗争。    
    1896年3月30日    
    日本政府颁布法律第六十三号,赋予台湾总督军事、行政及立法三权,在台湾实施总督独裁统治。    
    1896年6月2日    
    桂太郎任台湾总督。    
    1896年6月14日    
    云林简义、柯铁起义,掀起台湾中部抗日武装斗争的高潮。    
    1896年10月14日    
    乃木希典任台湾总督。    
    1897年5月8日    
    台湾人国籍选择日来临,陈秋菊、詹振等义军攻入台北,表现出誓不作亡国奴的决心。    
    1897年5月27日    
    台湾设台北、新竹、台中、嘉义、台南、凤山6县,宜兰、台东、澎湖3厅,于必要处设办务署。    
    1898年2月26日    
    儿玉源太郎任台湾总督。    
    1898年3月2日    
    后藤新平任台湾总督府民政长官。    
    1898年6月20日    
    台湾设台北、台中、台南3县,宜兰、台东、澎湖3厅。    
    1898年7月3日    
    制定台湾地籍规则、台湾土地调查规则,全面展开全岛土地调查事业。    
    1898年8月31日    
    制定保甲条例,复活封建的保甲制度。    
    1898年11月5日    
    颁布匪徒刑罚令,残酷镇压台湾人民的反抗斗争。    
    1898年12月18日    
    林少猫抗日武装集团起义,进攻恒春。    
    1900年2月9日    
    中部起义领导者柯铁病死。    
    1900年3月11日    
    北部起义领导者简大狮在福建漳州被捕,押回台湾后不久被处死刑。    
    1900年12月10日    
    台湾制糖株式会社成立,为台湾近代化新式制糖企业之始。    
    1901年11月9日    
    改革台湾地方官制,撤销3县及各办务署,全台设24厅。    
    1902年5月30日    
    南部抗日首领林少猫一家被屠,日本殖民统治初期台湾人民抗日武装游击斗争告一段落。    
    1904年3月2日    
    颁布大租权调查委员会规程,逐渐取消大租权,确立小租户的单一土地所有权,以便厘清土地产权关系。    
    1904年3月11日    
    公布台湾公学校规则。    
    1905年5月29日    
    设立临时台湾户口调查部,6月8日颁布临时户口调查规则。    
    1906年3月4日    
    栎社成立。    
    1906年4月11日    
    佐久间左马太任台湾总督。    
    1909年10月25日    
    台湾改为12厅:台北、宜兰、桃园、新竹、台中、南投、嘉义、台南、阿缑、台东、花莲、澎湖。    
    1909年11月30 日    
    总督府宣布在台废除中国传统阴历。    
    1910年10月3日    
    颁布台湾林野调查规则。    
    1911年2月11日    
    台湾人组织的断发会在台北大稻埕开剪辫子。    
    1911年3月28日    
    梁启超抵台访问,在岛内知识界产生很大影响。    
    1912年2月25日    
    台湾总督府禁止台湾本岛人及中国人单独组织株式会社。    
    1913年1月20日    
    总督府宣布今后在政府的命令、告示等文件后将不再附中文译文。    
    1913年10月    
    罗福星革命事件发生,亦称苗栗事件。


第九部分五十年大事年表(2)

    1914年12月20日    
    日本明治维新元勋板垣退助与台湾士绅林献堂等共组台湾同化会,部分进步台人试图借同化会之名谋求平等及参政权,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台湾民族运动于兹发端。    
    1915年5月1日    
    安东贞美任台湾总督。1915年8月    
    余清芳等领导西来庵事件,失败后被判死刑者数目惊人,长期成为压在台湾民众心头的阴影,亦暴露出日本殖民统治者的残暴。    
    1918年6月6日    
    明石元二郎任台湾总督。公布临时国势调查部规则,开展国势调查。    
    1918年7月    
    蔡惠如、林呈禄、彭华英等联络在东京的中国学生马伯援等成立声应会。    
    1919年1月14日    
    台湾教育令颁布。    
    1919年8月19日    
    修改总督府官制,将原“总督为亲任,以陆海军大将或中将充任之”改为“总督为亲任”,为以后武官总督向文官总督转变铺垫。    
    1919年10月29日    
    首任文官总督田健治郎上任。    
    1919年12月15日    
    桃园大圳举行开工典礼。    
    1920年1月11日    
    在东京的台湾留学生联合台湾士绅成立新民会,标志着台湾民族运动进入新阶段。    
    1920年4月10日    
    改革文官制度,废止佩剑。    
    1920年7月16日    
    新民会创刊《台湾青年》杂志,此为台湾民族运动喉舌《台湾民报》的前身。    
    1920年7月27日    
    实施地方制度改革,设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5州,台东、花莲2厅,台北、台中、台南3市,及47郡,155个街庄。    
    1920年11月5日    
    连横著《台湾通史》上册发行。    
    1920年12月16日    
    台湾“国势”调查之结果,全台总人口为3654398人。    
    1921年1月26日    
    严格限制两岸人员往来的《清国人台湾上陆条例》直至已是民国10年的这一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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