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粱易到现在还是一头雾水,他只知道他被一身份不明的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给擒获了,然后无论自己如何喊叫解释,却只能听到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在自己被提的晕头转向,头重脚轻的时候,只听“咕咚”一声巨响,待他醒过神来,才发现那是自己被扔进一个大笼子的声音。
“啊……”粱易仰天一声长啸,借以抒发心中的悲戚,这么多年,他不是没见过运气背的人,只是没见过像自己这么运气背的人。想一想从出生以来,资质并不算上乘的自己,为了要练成绝顶武功,那真是呕心沥血,废寝忘食,好不容易历经二十年时光方有大成,下了山,还没等自己闯荡江湖得意一下,便遇到了当时落草为寇的东方闻的打劫。结果不用说,不但钱被抢去了,连人也被拐到了山寨做二寨主。大侠的梦想就这么悄无声息的碎裂了。
然后他振作精神,将一切都当作是上天对他这个有为青年的磨炼,天天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这一段千古名言来勉励自己。终于,在他又经过了五年呕心沥血,废寝忘食辅佐着东方闻的日子之后,绝顶堂诞生了,他也终于脱去了强盗的帽子。还没等欢呼一声,各种事情便纷涌而来,险些压塌了他年青的肩膀。没办法,东方闻是个冷酷的人,对日常一些杂事根本就不放在心头上,咬咬牙,他把这些重担默默的扛在了肩上。谁让自己遇人不淑,遇到这个只会剥削他劳动力的堂主呢。
又经过了两年,绝顶堂在自己的努力下终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人才也渐渐多了起来。他终于有了膀臂,以为这回终于可以歇歇了。哪知道好日子还没过上两个月,一连串的事情发生了。其实这些事情也没什么了,无非就是去攻打了擎风国一下下而已,重要的是由这件事情引发的一个严重后果:漱玉出现了。
一想起那些被漱玉荼毒着的日子,虽然他也承认自己很喜欢漱玉的可爱精灵,但一想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伴随着自己的黑眼圈以及嗡嗡的耳鸣声,粱易就忍不住想哭。脑海里自动跳过这一段恐怖的噩梦,然后就到了他脱离苦海的那一天。
现在想想,那真是值得永久怀念的一个日子啊,薛斌的到来成功的转移了漱玉的视线,从此自己被骚扰的次数每天里呈倍数减少,虽然偶尔也会被碎碎念一通,但对于早已经过了千锤百炼的自己来说,那只不过是毛毛雨罢了。
他本来盼着从此之后就是幸福的日子万年长。甚至定下了“三白楼”三天的酒席准备大宴各位兄弟。谁知道……谁知道这一切还未实现,自己——堂堂的绝顶堂副堂主竟然就被稀里糊涂的生擒活捉了。
“老天爷,你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我没拆你家房子没占你的妻子没杀你的孩子,你为何偏偏对我这样不公。”粱易越想越是伤心,越想越是气愤,忍不住对着天空大吼。
忽然身后响起一声嗤笑,粱易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身着轻裘的少年正以不屑的目光看着自己讽刺道:“就算你想,你能办得到吗?你不过是个人而已。”
粱易为这少年的美貌呆怔了半刻钟,方消化掉少年的讽刺。他涨红了脸,自己竟被这样一个公子哥儿取笑,还要自己以后怎么在兄弟们面前抬头做人啊。
“就算我这辈子是人,你怎么知道我上辈子不是神仙?或许会是魔王也说不定呢。”很好,在这一点上必须要感谢漱玉,否则自己哪来这么敏捷的才思。
“你……做神仙?还有魔王?”少年愣了三秒钟,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良久才对身边的侍从道:“不错不错,大哥这回带回来的猎物挺有意思的,看来这次宴会我倒不能错过了。”
粱易怔怔的看着他,不知为什么,他对这个少年竟存了前所未有的恐惧,不同于对漱玉的惧怕,这是一种从心底里颤抖的感觉。少年那双美丽的眼睛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残酷,让他想到了森林里最狡猾狠毒的动物——豺狼。
少年大笑着离去,粱易却还想着他那双没有丝毫笑意的眼睛,忽然,他开始想念剥削他的堂主,碎碎念的独孤漱玉。还有绝顶堂所有的弟兄。
“老天爷,如果你能让我回去,我宁可每天被漱玉念一百遍,我也愿意尝试努力的喜欢剑心和流川,三藏也行。”他诚挚的祈祷着,然后便听到一个尖细的声音喊道:“大王驾到。”
粱易极目望去,只见一群身着华丽宫服的太监宫女众星捧月般簇拥着一人来到近前,几个守卫都跪了下去。只听一个低沉的声音道:“平身吧,看来这次的收获还不错,这些猎物都是平时难打到的呢。难怪山儿看了后,都改变主意要参加宴会了。”
随着话音,一张宛如雕刻般完美的少年的脸逐渐显露出来,再次带给他难以名状的震惊感觉。
难道……难道这里的美男子就这么多吗?粱易愤愤不平的想着,他的自尊心被小小的刺伤了一下。忽然听到那个声音来到自己面前,讶异的“咦”了一声道:“怎么回事?我明明记得这个笼子里关的是一只我亲手抓的白兔啊,什么时候变成|人了?”
“砰”的一声,粱易一头撞上了笼子的木栅,白……白兔?他……堂堂的绝顶堂副堂主竟然被形容成白兔,这……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是你……就是你抓我来的对不对?”粱易大声的吼着,双目喷射出强烈的愤怒火焰。不可原谅,竟然把他形容成兔子,这是绝对不可原谅的侮蔑行为。
江天眨了眨眼睛,耸了耸肩,满不在乎的笑道:“是我抓你来的吗?可我明明记得我是抓了一只兔子啊,我正奇怪怎么变成一个大活人了呢?莫非你是……修炼成|人形的兔子精?”
粱易一向自傲的修养再次被兔子精这个词语给激的荡然无存,他颤抖着举起手,大声吼道:“你你你……你眼神不好我不怪你。可是你就凭着这种眼神也去打猎就是你的不对了。你这种近视眼,就该在家里好好的做着看书下棋,或者努力的钻研玻璃之类的东西,说不准眼镜的发明就会提前好几百年。这是为整个人类造福。可你却滥用权势,非要靠着这么不济的眼神去狩猎,你狩猎也就罢了,还非要指鹿为马。你说……我这么个大活人,无论是从身高或是长相,哪里像兔子了?我不就穿了一身白衣服吗?”
江天的眼神一亮,哈哈的笑道:“是吗?你觉得自己不像兔子?可是我却觉得无论从哪里看你都很像兔子。这么矮小的身体在野花从中,谁能分辨出来啊?”
“你你你……”粱易坚信如果不是自己还年轻,一定会被眼前这个自大狂给气出漱玉所说的“脑溢血”那种病了。“你不就是个子长的高了一点,相貌长的俊了一点,双手有力了一点吗?这有什么好炫耀的?你有旗杆高吗?你有仙女俊吗?你有大象力气大吗?竟然说我像兔子?毁谤,这绝对是毁谤。你当心我告你。”粱易一口气吼完,才发现在真正被惹毛了的时候,自己毒舌的潜力竟然如此强大,完全可以和漱玉有一拼了。呵呵,榜样的力量果然是无穷的。
江天的眼睛危险的眯了起来,原本低沉的声音忽然一转,立刻森寒起来,点头道:“很好,有趣,已经有多久没遇到过这么勇敢的人了。看来这次打猎的收获确实不小呢。”说完转身离去。
“喂……等等……等等……”糟了,自己就顾着逞口舌之快,结果好象又惹到了一头更大的豺狼了。粱易的身上瞬间出了一层冷汗:“你……你既然知道抓错了,就该把我放出去啊。喂喂喂……”他扯着喉咙拼命的大叫,可惜却没人肯回头。
“为什么?为什么漱玉的口舌之快就可以威风八面,连绑架他的土匪都宁肯求神拜佛的将他送回来?为什么自己只不过是为了保卫自己的尊严而不得不反击而已,结果就会引出两头豺狼来。粱易很委屈的想,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就是:老天爷确实对他太不公平。
不过事情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光是埋怨老天爷也没有用,必须要靠自己的力量逃出去,粱易恨恨的暗自寻思。反正那个骄傲的家伙只是因为把自己看成了兔子而已,并非和自己有仇,那么应该也不会对自己用心。凭着飞鸟般的轻功,逃出去是绝对不成问题的。粱易很乐观的想着,因为太乐观了,以至于他向来聪明的脑袋竟然没有深想:自己这么大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会被看成兔子?以及这么奇怪的一群人,明明不是图卡子民,却为何能够在图卡国的境内出入自由。现在的他自然不知道,就由于考虑不够充分,太过轻敌,结果留下了他一生的遗憾。
因为好歹也是一只猎物的关系,粱易也很荣幸的“受邀”与几只狮子犀牛金钱豹之类的动物参加了这场华丽盛大的庆祝宴会。
据说这些动物都是在离绝顶堂不远的后山森林里打到的,让粱易这个后悔啊,早知道也带弟兄们去打猎,一定狠赚一笔,如今倒便宜了这两只豺狼。真是想想就让人不爽啊。
不过在怎么说也是个人类,所以粱易并没有和那些猛兽禁锢在一起,一个小太监领着他来到前面的大厅,粗粗望了几眼,粱易不由得倒吸了几口冷气,天啊,这些人……都是从哪里找来的啊?竟然都是苏雪衣那一级的美貌,让他目瞪口呆之余更是自惭形秽。
“不公平,真是太不公平了。”粱易唧唧歪歪的咕哝着,暗自道:“我是不是在野花从中睡着了,或是猝死了,所以升了天,才看到这些仙子一般的人物。要不然这是什么地方,女孩子竟然都可以出席。我们图卡,还有擎风等国家,除了太后公主等,平常女子是绝不可以这样抛头露面的啊。
不自禁的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忽然听到另一边传来几声窃笑低语:“看,那边的公子长的很好啊。”“就是就是,怎么从来没见过他呢?”
刷的一下,粱易只觉长时间以来的自卑感一扫而空,若他真是只兔子,只怕现在一对耳朵已经竖的高高的了。面上流露出得意之态,心道:“看看看看,到底有识货的,容貌俊美算的了什么?像我这样长的有性格的面孔才是女人的最爱。
他一得意,便思考起自己的一生际遇来,想想自己年近而立,竟然还未成家,更可耻的是连女人的味道都没尝过。一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岁月全被无良的堂主给剥削做苦力了。若父母在世,他岂不成了无后为大的逆子。如今眼看着大好机会,怎么可以白白放过。眼睛梭巡了一圈,只觉这些女子个个都好,环肥燕瘦,各有千秋,只让他把眼睛都挑花了。
轻轻拍了自己的脸颊一下,他生气的自言自语道:“粱易,做人不能太贪心了,你以为这是在菜市场,觉得这捆白菜都好就可以全抱回家去啊。”目光锁定了一个看起来就温婉贤淑的美貌女子。他在心里默默回想着独孤漱玉教给他的恋爱必杀绝技,好象是“相准时机,把握契机,主动出击,左右夹击,允许投机,制造良机,最后一击,万事大吉。”好象……应该就这些了。
嗯,好,就这么办了。怀着无比强大的信心,粱易迈开脚步,准备开始他人生中从未体验过的新旅途。就在这时,一个尖细的声音响起:“大王驾到,二王子驾到。”一刹那,厅里所有的人一齐跪了下来。
“混蛋……混蛋,就不能再晚一些来吗?”粱易握紧拳头,站在大厅的正中央,恨恨凝视着在灯光下更显俊美的兄弟二人。原本强大的信心在瞬间就低落了下去。
江天看着屹立不动的粱易,微微一笑,几步趋上前来,笑道:“小兔子,你这份勇敢真是让本王惊喜。”接着他回头道:“山儿,上次见到本王没跪的人,后来怎么样了?”
江山微微一笑道:“好象是砍去了四肢,在坛子里淹泡了一年,等到生了无数蛆虫的时候,方拿出去埋了做肥料了。”
粱易面色一白,看着眼前笑得愉快的这两个人。他不是没见过心狠手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