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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帮你倒热水泡一下。”陆梧桐深深吐了一口气无奈起身。
热水早已准备好放在浴室里了,不到一分钟,陆梧桐已经端着满满的一盆水过来。
纤细白嫩的脚被他黝黑的大手掬在掌心,然后放进水里轻轻地按摩着,让徐筱凤整个人都舒服了起来。
陆梧桐就那样蹲在床边,很认真很认真地帮她按着脚底,不带一点点的欲望在里面。徐筱凤坐在床沿上,心好像有一股什么东西在流过,暖暖的暖暖的,眼眶也迷蒙起来。
这个男人,对她真的用心至极。至少他兑现了他曾经说过的要好好地照顾她。那她呢?该怎么回报他对她的用心?也许试着去喜欢上他应该不是一件很难的事吧?
“啊……”
半夜时分,一声尖叫从陆梧桐的新房里传出来,回荡在黑色的夜空中久久不散。
住得离他们最近的陆霏雪夫妇累了一天正要入睡,也被这一声尖叫而打开窗户望过新房这边来。却什么也没有看到。不会吧?新婚夜这么激情?她弟弟这么神勇?平时她怎么看不出来的?
不过,他们都猜错了。
徐筱凤泡了脚再洗了个香喷喷的泡泡澡后回到床上正准备睡觉。因为房间的灯光比较暗,结果拉开被子却发现床上睡着个什么也不穿的男人——她的新婚老公。
第一次看到全祼男人在眼前,而且那个男人的那里还雄赳赳气昂昂地对着她,你说,这样的情景对于一个对自己的第一次一点印象也没有的女人该是多大的刺激?她能不尖叫吗?
而那个男人竟然理直气壮地说,他习惯裸睡,而且在自己的新婚之夜有这样的冲动是一个男人正常的表现。说得还是他有理了?
当然,陆梧桐最后还是拗不过那个女人的要求穿上了裤子。本来以为穿上裤子后就可以抱着软玉馨香入睡了,不能做那想一想总可以吧?可是他的新婚老婆却坚持分被不分床,气得陆梧桐拉起自己的被子往沙发上一躺,好了,整张床都给你吧!他小孩子气的样子乐得徐筱凤睡梦里还在偷笑。
呵呵,她真的捡到了一个好老公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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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新婚
新婚的第一个早上能不能晚点起来?别人的徐筱凤不知道,不过,她知道自己是不行了。第二天一大早,陆妈妈就来敲他们的门,让他们快点起来过去一起吃早餐。
陆阿姨,不现在应该是叫妈了。能不能不要像她老妈一样,好不容易周末睡一下懒觉都不行,七点整一定会上来催她。
“就一天而已了,这是陆家的习惯。新媳妇要与家人一起吃早餐。要不要我帮你换衣服?”陆梧桐动作可真快啊,她还拥着被子坐在床上,他已经穿戴整齐了。某人好像已经气消了哦?徐筱凤偷偷打量着他的脸色。还是跟平常一样。
“真的要我帮你换衣服啊?”说话的同时,陆梧桐竟然伸手过来想拉开她的睡衣。
“走开了!你这个好色鬼。”一张薄被准确无误地罩上他的头。
“我以为你想让我帮换啊!”陆梧桐无奈地扯着被子。
“出去出去。”
“不要了老婆,我保证只看不动手!”
嘭一声,某个想看自己老婆换衣服的倒霉男人已经被锁在了门外。大清早,真是热闹极了。
等他们都来到前厅时,所有陆家人都已经坐好了,看那阵式应该就等他们了。
“大家早啊!”陆梧桐拉着她的手坐在属于他们的位置上。
陆父坐在首位那里,看到他们下来,笑了笑:“早啊,筱凤。”
“爸,早。”徐筱凤红着脸,第一次开口叫爸好像也没有想像中的难。
餐桌上,大哥大嫂三哥三嫂他们徐筱凤都见过了。五哥身边那个穿着很悠闲的应该就是五嫂了吧?昨天要认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所以她一下子记不起来。
陆父这一辈有两个亲兄弟,陆梧桐这边的几个兄弟姐妹恰恰都是排行单数的,可想而知二叔那边的就是双数了,这个世界就上有这么巧的事情,而这个筱凤也是在昨天的婚礼上才弄明白的。
五嫂,也就是陆远桐的老婆——顾明珠,一听就知道明珠饭店是以她的名字命的,是顾家最小的女儿,与陆远桐结婚有两年了,不过现在还没有生孩子的打算。目前在明珠饭店内任职,其实也只是挂个职而已了,这两公婆有事没事就会出去玩个大半年的都不回来的,主要还是不想让两家的大人催着早点生孩子。
“我是他老婆,也就是你应该叫五嫂的人。不过我想大家年纪都相当不如就叫我明珠吧?”顾明珠就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为人爽快开朗。
“这样不好吧?”徐筱凤个人也觉得大家年龄都差不多,也许还有可能成为朋友,叫个嫂子好像也不怎么好。可是又不敢当着家长的面表现出来。
“有什么关系的。”顾明珠不在乎这些繁文缛节。
“我也觉得啊!”是挺着大肚子的刘楚瑜也持赞同意见。
“好了,好了,我也投一票好了。以后在自家里都可以相互叫彼此的名字,就这么定了,爸。”
说话的是陆家唯一的女儿陆菲雪。比陆梧桐年长两岁半。她旁边坐着的那个戴眼镜的看起来斯文有礼的男人就是她老公——方子华了。
“随便你们了。”陆父其实也还算得上是个开明的父亲了。儿女的事情,只要不是做得太过分,他都不理会的。
“对了,筱凤,昨晚你们叫得好大声啊。”陆菲雪伸过头对着徐筱凤笑得好不开怀。
一下子气氛一下子尴尬起来,徐筱凤的脸红到了脖子上。真的是冤枉啊,昨晚他们哪有做什么事啊?他们全部用那样的暧昧的眼光看着他们。实在是……
“你脑子短路啊!半夜不睡觉偷听人家讲话。”陆梧桐的手不客气地敲在了他应该是叫七姐的女人头上。
“你才是。敢打姐姐。”陆菲雪回嘴。方子华无奈地拉回自己的老婆。
陆双梧与刘楚瑜早已笑翻了。而陆远桐夫妇则在低下头好像在商量着什么?陆父跟大哥依然是一副万事不惊的样子由着他们来。
陆母与大嫂正好从厨房出来,欢乐的早餐会正式开始。
“筱凤,等会吃完早餐我们就得赶回养鸡场了。你们要不要跟我们一起过去看看?很好玩的。”吃到一半的陆菲雪又不甘寂寞起来,他们不去的话以后就没有机会了。那么好玩一个地方却要被征收走了,真不甘心。
“是吗?好啊。我也想出去走走!”这几天忙着婚礼的事情,累晕了。出去呼吸新鲜空气也好。
“我也想去!”刘楚瑜放下手中的碗对着自己的老公喊道。孕妇应该也要多运动才对。
“那不是要我也得去吗?”陆双桐皱了皱眉,他最不喜欢的就是去老七那个吵得要命的养鸡场了。
“你可以选择不去。楚瑜可以坐我的车。”斗嘴是陆家几个小的最喜欢的事情。
“就你开车那样。给钱我也不坐。”陆双桐可不会输给她。
“你们不要吵了。我们吃饱了。筱凤,有空再见。”顾明珠已经起身要走了。
“你们又要去哪里?”林秀玲看自己儿子儿媳的样子估计又是跑去外面玩了。
“现在还不知道。妈,到时我们在哪里会打电话回来的。走了,再不走人家等急了!”陆双桐拉起自己的老婆头也不回地走了。
“一天到晚就是开着车到处跑的。筱凤,你不要理他们。”林秀玲笑着又帮徐筱凤添了一碗黑米百合粥。
“谢谢妈。”徐筱凤苦着一张脸,还要再吃啊?她已经喝了一杯牛奶还有一个牛角包了。
“我妈想把你喂成一只小母猪。”陆梧桐附在她耳边小声道。
“筱凤,要多吃点。身子养好了以后生孩子才不会吃苦。女人结了婚早点生早好!”陆梧桐果然是了解自己的老妈的,他的话才说完,林秀玲接了上来。
生孩子?这下,徐筱凤脸更黑了。她还没这个打算啊!
一顿无比热闹的早餐吃下来,真的是有人欢喜有人忧啊!算了,还是不要想孩子的事情了。好好去郊外玩一下吧。
三辆车同时驶出陆家大宅。只有一个人对于他们的去向持有怀疑态度的,那就是陆家的大嫂刘梅丽。
第三十一章 陆菲雪夫妇与养鸡场
从陆家大宅到养鸡场不过20公里的路程。
并没有如徐筱凤以为的在山上,而是在山脚下。远远望过去,已经看到了一整排一整排的鸡舍掩在翠绿的竹子下面。
养鸡场的旁边就是一个很大很大的水库,小时候他们还经常来这里钓鱼,玩竹排。可是现在已经不行了,这里即将要建成一个C市最大的水上公园。所以,养鸡场的搬迁来日不长了,现在还在与开发商就价钱的问题僵持着。
可是,陆菲雪并不急,什么时候谈好了再说吧。
没错,这个养鸡场是陆菲雪与老公方子华一手建起来的。当然,陆家家长是全资投资人。不过,照陆菲雪的说法,用的是她自己的钱。因为她没有结婚的时候,她所有的财产,每年村里的分红都是交给父母打理的,现在她自己想做点事情不过是拿自己暂时放在父母那里的钱罢了。当然开明的陆家父母不会有意见,陆家的兄弟一向维护自己人,所以更加没有人出来说半句不是了。
陆菲雪与方子华是读专科时的同学。方子华来自比较偏远的农村,家境不是很好,所以高考成绩虽不错却无力支付昂贵的学费,只能选择了一所能提供全额奖学金的专科院校来读。而选择的专业也是一比较冷门的兽医。他的理想很简单,毕业后可以分到县城的相关单位就可以了,毕竟这个专业对于农村来说应该是比较吃香了。
可是,他没有想到,在大二这一年却遇上了同校的陆菲雪。陆菲雪跟他不是一个学院的,她是中文系的学生,在一次学校的联谊中认识。她自信开朗,家境又好,同宿舍的同学经常看到她家人开着名车送她来学校。这样的都市女孩本不是他应该能想的,所以,即使他真的喜欢她,也不从来不敢对她有半分的非分之想。只有在聚会的时候默默地看着她与那些追求的男孩嬉笑打闹,却不敢上前与她攀谈。
他曾经想着,这辈子能这样喜欢过一个女孩子也就够了。可是,在某一天晚自习后他在自习室的楼下碰到了那个让他心动不已的女孩,她明亮的双眼紧紧地盯着他,然后问他:“你是不是喜欢我?”
这样直接的问题让从来没人谈过恋爱的他一下子懵了,不知该怎么回答她的问题。喜欢不可否认,却不能说出来啊,他们之间相差太多了。
“是的话就做我的男朋友。”陆菲雪强势的宣布,并主动踮起脚拉下他的头亲上了他,然后一溜烟跑了。
摸着被她柔软的唇亲过的地方,方子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宿舍的,这个晚上,他失眠了。
从此以后,校园里又多了一对形影不离的恋人。
一直到毕业,他们的感情不断地加温。毕业后,陆菲雪为了让他能发挥自己的专业,打算让父母出资给他们自己做养鸡场。父母是没有意见,可是方子华却不同意。他不想做个坐享其成的男人,他虽然很穷,不过还是志气的。
当然有时候男人的志气可能会敌不过女人一个小小的阴谋。在他们毕业会餐结束后,陆菲雪扶着喝了一点酒的他回到了临时租住的房子。一男一女又是恋人,要发生什么事是很正常的事,加上陆菲雪死了心要跟他那样,是男人都拒绝不了的。
第二天醒来,方子华紧紧地抱着她,要她一定要等他,等他回到家乡工作都稳定了,他们就结婚。原来方子华已经在家乡找到了实习单位,马上就要回去了。他唯一的希望就是陆菲雪可以跟着他回去,虽然县城是艰苦了一点,但是他不会让她受委屈的。在长达三年的交往中,他已经知道她不是个贪图享受的女孩子。
对恋人只留下这样一句话就走了陆菲雪当时气得直咬牙。不过,坐以待毙不是她陆菲雪的作风。在方子华回到家乡的第二个月,陆菲雪打了个电话给他,跟他说她有了他的孩子,让他自己看着办。
方子华连夜赶回了C市。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结婚、搞养鸡场。直到几个月过去后的一个晚上,方子华从她的身上翻过来,看着她依然扁平的肚子一脸的疑惑。这才知道自己被陆菲雪给骗了,婚也结了,养鸡场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还能怎么样?
事实证明,方子华没有负她的重望,他们做得风生水起,正要进一步扩大养殖